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交通企業法律顧問工作管理辦法

交通企業法律顧問工作管理辦法

第壹條為了加強對交通系統企業(以下簡稱企業)法律顧問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法律顧問制度,促進企業依法經營管理,維護企業合法權益,根據《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董事工作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企業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設立法律顧問機構,或者配備專(兼)職人員從事企業法律顧問工作。第三條法律顧問機構是企業的職能部門。法律顧問是企業法定代表人在法律事務上的參謀和助手,受法定代表人直接領導,承擔企業的法律事務。第四條企業法律顧問機構可稱為“法律事務處(處、科、科)”。第五條法律顧問工作應當遵循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維護國家利益和企業合法權益。第六條法律顧問的主要職責是:

(壹)為企業的管理和決策提供法律意見;

(二)參與有關經濟合同的起草、談判和簽訂,審查企業重大、涉外、橫向合資、招標投標、內部承包等經濟合同的合法性,監督和指導經濟合同的履行或根據授權實行合同歸口管理;

(三)起草和審核相關法律事務文件;

(四)受法定代理人委托,參與調解、仲裁或者其他非訴訟事務;

(五)根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參加訴訟;

(六)組織協調或參與制定企業規章制度;

(七)根據授權參與或組織對企業執行法律、法規和規章情況的監督檢查;

(八)配合有關部門普及法律知識,提高企業職工的法律意識;

(九)負責企業聘請和委托律師;

(十)辦理法定代表人交辦的其他法律事務。第七條法定代表人認為必要時,法律顧問可以列席或列席企業重要的經營管理決策會議。第八條法律顧問為辦理法律事務,受法定代表人委托,可以向企業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調查,了解企業和企業有關部門的經營業務活動,查閱有關文件、記錄和各種計劃、統計、財務報表。第九條法律顧問發現企業在經營管理和業務活動中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或者企業制定的規章制度不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應當向法定代表人報告,並提出改進建議。第十條法律顧問正常履行職責時,企業法定代表人及相關部門和人員應當提供便利、配合和支持。第十壹條法律顧問履行職責應當做到:

(壹)忠於職守,為企業提供優質法律服務;

(二)對所提供的法律意見和所制作的法律文書的合法性負責;

(三)對屬於國家和企業秘密的技術、生產經營資料及其他相關信息嚴格保密。第十二條法律顧問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為本企業正式員工或返聘員工;

(二)堅持四項基本原則,作風正派,辦事公道,敢於堅持原則;

(三)法律專業畢業或者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並通過法律專業培訓考試;

(四)熟悉交通法規和其他與企業業務相關的法律法規,具有壹定的業務知識和管理經驗;

(五)具有較強的邏輯思維能力和口頭、書面表達能力。第十三條法律顧問由企業根據幹部管理權限和組織程序聘任並確定行政級別。法律顧問的專業職務系列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第十四條企業和企業主管部門對忠誠工作做出顯著成績的法律顧問給予表彰和獎勵;玩忽職守給國家或企業造成損失的,企業應當解除其法律顧問職務,並追究其行政責任。第十五條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應加強對企業法律顧問的領導。企業法律顧問的工作也應接受當地有關部門的業務指導。第十六條交通部直屬企業和交通部地方雙龍頭企業設立法律顧問機構或專(兼)職法律顧問後,應報部備案。

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主管部門管轄的企業設立法律顧問機構或專(兼)職法律顧問後,應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主管部門備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主管部門匯總後報部備案。第十七條交通系統事業單位經批準設立法律顧問機構或配備專(兼)職人員從事法律顧問工作,可參照本辦法進行管理。第十八條企業主管機關法制辦公室為本部門所屬企業提供法律服務,屬於有償服務,必須嚴格遵守有關價格、稅收、金融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第十九條企業可以根據需要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其職責和權限參照本管理辦法辦理。第二十條本辦法由交通部負責解釋。

  • 上一篇:過失致人死亡罪的構成要件
  • 下一篇:遼陽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