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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交通事故後,司機無力支付賠償時,是否可以選擇承擔刑事責任來抵消?

網友提問:發生交通事故,認定司機全責,但保險只有50萬,家屬卻要求賠付100萬。司機無力支付額外的50萬元,也拿不到家屬的諒解書。司機可以拿著這50萬保險賠償金去坐牢嗎?

僅僅從網友的提問就可以知道,這起交通事故的賠償金額是非常高的,應該是壹起給受害人造成重大傷亡的事故案件。需要賠償的金額高達近百萬,保額只有50萬,比家屬的期望少了50萬。司機真的可以自己拿錢去坐牢而不賠償嗎?

這種法律意識本身就是錯誤的,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不能混為壹談,民事責任不會因為刑事責任而免除。

雖然因為積極履行民事責任,在量刑時有可能獲得部分從輕判決,但必須承擔的刑事責任是不可避免的。

01

雖然受害人的諒解書很重要,但不代表拿到了就不用坐牢。

在刑事案件中,尤其是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時,畢竟是過失犯罪,量刑不算太高。所以很多人會積極爭取被害人家屬的諒解,向法院提交諒解書,希望獲得從輕判決。

在刑事審判中,諒解書不是必然的,但諒解書的存在代表著犯罪嫌疑人在積極消除犯罪影響,彌補被害人家庭的損失,是悔罪、認罪的積極表現。所以法官可能會適當考慮這種情節來量刑,結果壹般對肇事司機有利。

但是,諒解書所能帶來的作用並不是必然的,也不壹定完全有效。如果嫌疑人構成重大交通肇事罪,那麽壹般情況下犯交通肇事罪的人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這種情況下獲得緩刑的幾率最大)。

但是,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肇事後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這些案件中,無論是否取得諒解書,都不可避免地要被追究刑事責任,最多是從輕處罰。

02

保險賠償受害人,不把錢付給嫌疑人。

這位網友說的是,反正他是要坐牢的,所以他也會拿到保險賠付的50萬,坐牢抵消他的民事責任。這種認知是沒有法律意識的表現。

在交通肇事罪中,往往涉及刑事責任的追究和民事責任的賠償。刑事責任往往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則由保險公司和行為人承擔。他們都是被告。

保險公司需要直接把錢支付給受害人,而不是通過肇事者,而第三責任險的受益人是第三人,不是肇事者,所以錢是不可能到肇事者手裏的。

所以,認為自己能拿到錢,然後坐牢就能免除民事責任,是很可笑的。如果這真的可行,那麽很多窮人會利用這個規則來賺錢。也許他們出獄幾年,還有幾千萬,這可能是他們正常工作壹輩子都掙不到的數額。當然,法律不會鼓勵這種犯罪行為。

只能說這個網友的想法是想多了!

03

肇事司機要承擔賠償責任,即使坐牢也不能免責。

這種情況下,50萬已經通過保險賠償,剩下的是因為司機沒有購買足夠的保險額度,所以要用私有財產來賠償。

屬於肇事司機的賠償責任,不管他有沒有坐牢,都會壹直存在,直到履行完畢。這就像借錢,還清了債務才會消除。

而且如果司機不主動賠償,受害人家屬可以請求法院強制執行他的財產,賣方應該把房子和車賣掉。如果司機真的沒有支付能力,那麽出獄後這個責任依然存在,有了新的收入來源,他也會成為被執行的對象。

所以,面對這樣的情況,最好的辦法就是說明情況,達成賠償和解,* * *同意賠償方案,甚至在判決前真誠交換被害人家屬的諒解,可能對量刑有幫助,出來後盡量進行金錢賠償,彌補被害人家屬的損失。

標簽

在傷亡慘重的交通事故中,肇事者必然鋃鐺入獄。彌補受害者家屬,是壹種認錯的態度,也是壹種精神安慰。

這時候肇事司機就應該誠懇認錯,甚至產生截留50萬保險賠償,多坐牢的想法。實在是幼稚無知,這樣不僅得不到同情和理解,還可能被被害人家屬要求嚴查刑事責任,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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