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配主體是死亡賠償金的權利人。因為死亡賠償金的性質是財產損害賠償,其內容是對死者家庭整體預期收入的補償。因此,賠償權利人首先是指與死者* *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範圍內的近親屬,即第壹順序繼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在第壹順序繼承人完全不存在的情況下,才可以由第二順序繼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2)死亡賠償金的分割不同於遺產的分配。死亡賠償金原則上應由同壹家庭成員獲得。當事人不要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會主動分割。當事人請求分割且賠償協議未明確賠償項目的,應當視為對權利人物質損失和精神損害的混合賠償。分割賠償金前,應扣除實際支付的喪葬費,並優先考慮被撫養人的利益。其余部分的分配應根據與死者的關系、與死者生活的親疏程度、生活來源等進行適當劃分,而不是平均分配。當然,如果繼承人明確表示放棄或者轉讓,應當尊重其意思表示。(3)債權人能否主張死亡賠償。由於死亡賠償金不同於遺產,具有人身特殊性,即屬於被害人的近親屬,死者的債權人無權主張,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賠償金以清償債務。同樣,賠償義務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債務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賠償金。(4)死亡賠償金能否按照死者的遺囑進行分配?遺囑是自然人依法處分自己的財產,安排相關事務,並在其死亡後產生法律後果的單方民事法律行為,所以遺囑實際上是對遺產的處分。死亡賠償金不是死者的遺產,所以不能以遺囑的形式進行處置,只能按照賠償原則在繼承人之間進行適當分割。人身損害案件賠償原則上壹次性支付。如果雙方都同意分期付款,法院自然不會介入。但如果分期支付賠償金,賠償金全額實現的可能性將大大降低,存在支付風險。所以受害者普遍不願意接受分期付款。如果賠償義務人可以用其他財產作為抵押物,法院也會同意分期支付,因為如果賠償逾期,受害人可以通過執行抵押物實現自己的債權。交通事故賠償的項目有:醫療費、誤工費、住院夥食補助費、護理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直接財產損失。前款規定的補償項目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費用壹次性結算。(壹)工傷認定申請表。申請表是申請工傷認定的基本材料,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和職工的受傷程度。此表可向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工傷認定機構索取。(2)責任書。因機動車事故造成人員傷亡進行工傷認定的,應當提交交通局事故部門出具的責任認定書或者其他有效證明。(3)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包括勞動合同文本復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在沒有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可以提供能夠證明勞動關系存在的其他材料,如領取勞動報酬的證明、單位同事的證明、受傷後用人單位支付醫療費用的證明、雙方就工傷賠償達成的和解協議(工傷的和解不符合國家法律, 但勞動者要註意在達成和解協議後60天內及時主張自己的權利,60天後就失去了勝訴的權利)。 (四)當事人所在單位的工傷報告。(5)醫療機構出具的傷後診斷證明。(即死亡證明),(6)如果是送到醫院治療,還需要提供醫院治療時開具的相關發票和單據。
法律客觀性:
壹、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如何分配1。權利主體的確定鑒於《人身損害賠償解釋》采用的“繼承喪失”理論,死亡賠償金權利主體的確定可以參照《繼承法》的相關原則在近親屬間進行分配。其中,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死者有第壹順序繼承人時,配偶、父母、子女作為第壹順序權利人在其中分配;死者無第壹順序繼承人的,以第二順序繼承人為權利人進行分配。2.分配原則的確定雖然對人身賠償的解釋采用了“繼承損失”理論,但死亡賠償金不等於遺產,其分配原則必然不同於遺產。根據《人身賠償解釋》中的精神,死亡賠償金是對死者在有生之年的收入的補償,屬於財產性賠償。這筆賠償金的分配,應當根據權利主體的經濟依賴程度和生活關聯程度,在與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中進行分配。如果還有其他不與死者同順序生活的近親屬,則不能分此要求,但可以主張精神損害賠償。二、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如何計算1。死亡賠償金的計算標準按照上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死亡賠償金根據被害人身份確定,賠償標準定為二等。壹是城鎮居民應當按照上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支付賠償金;二是農村居民按照上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計算。2.壹般以戶籍為準。城鎮戶籍的,死亡賠償金按照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計算,農村戶籍的,按照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計算。應該說在同壹個事件中用不同的標準賠償受害者是有問題的,但這是規則。最高法院司法解釋確定的死亡賠償金采用“繼承損失”理論,確認死亡賠償金是對未來收入減少的補償。以我國目前的情況來看,農村戶籍人員到城鎮找工作或定居的現象非常普遍,他們的收入和生活費用與城鎮戶籍人員沒有區別。因此,以死者的經常居住地作為適用城市標準或農村標準的條件,更公平、更實際、更符合立法本意。3.城鎮居民交通事故死亡(1)賠償標準計算公式為:死亡賠償金=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歲以上(實際年齡-60周歲);75歲以上5年】(2)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上壹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n[n:60歲以下(含)20年;60歲以上:N=(實際年齡-60);75歲以上人員5年】(3)60歲以下人員死亡賠償金=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4)60-75歲人員死亡賠償金=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實際年齡-60)](5)75歲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