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關於法定結婚年齡的規定沒有改變,仍維持婚姻法1980規定的法定結婚年齡,即婚姻法第六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法定結婚年齡是指法律規定的最低結婚年齡。也就是說,男女雙方都不能在這個年齡之前結婚,只能在這個年齡或以上結婚。至於結婚的最高年齡,沒有限制。婚姻的性質和特點要求男女雙方都達到適婚年齡。只有這樣,他們才能具備必要的身體和心理條件,才能在處理婚姻問題時做出判斷,才能在婚後承擔起對家庭、孩子和社會應有的責任。婚姻法確定的男22周歲、女20周歲的法定結婚年齡,既考慮了青年男女的身心發展,又考慮了國家的人口控制和城鄉人民的接受程度,是符合我國國情的。R6C中國女性知識網-女性健康知識,分享女性美容,性,性別知識,女性減肥知識,性知識,女性婦科知識。中國人口基數大,人口增長快。因此,婚姻法修改時,有的同誌主張再次提高法定結婚年齡,比如提高到男25周歲,女23周歲;壹些人主張男女結婚年齡都應該提高到25歲甚至28歲。這種觀點很難讓更多人接受。男性22歲,女性20歲的法定結婚年齡是我國歷史上最高的,與世界其他國家相比也是最高的。其他部門指出,現實生活中,壹些單位、組織和個人不執行婚姻法關於法定結婚年齡的規定,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人不準結婚。群眾對此意見很大。為了落實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實現晚婚目標,壹些單位、團體和政府部門不僅宣傳、動員、說服群眾晚婚,而且強行阻止壹些未達到晚婚年齡但達到法定婚齡的人結婚,致使法定婚齡形同虛設,在群眾中造成政府有法不依的印象。R6C中國女性知識網-女性健康知識,分享女性美容,性,性別知識,女性減肥知識,性知識,女性婦科知識。因此,他們建議,法定結婚年齡應與國家政策規定的晚婚年齡壹致,既能體現依法行政,又便於操作和執行。這個意見也沒有被采納。國家政策或者行業、單位、組織的規定不得違反國家法律的規定。如有沖突或矛盾,以國家法律的規定為準。男二十二周歲,女二十周歲,是男女法定結婚年齡,婚姻法有明確規定。有關部門的晚婚年齡不能代替婚姻法規定的法定結婚年齡。相關單位和組織未出具當事人可以結婚的證明函,是違反法律規定的,不應予以支持。婚姻法修改中,有些部門和壹些同誌指出,壹男壹女結婚與否,完全是他們自己的事。為什麽需要當事人出具所在單位的證明信表明是否同意結婚?這合適嗎,有必要嗎?男女雙方結婚,壹方不得強迫或幹涉另壹方,是否違反規定?這個提法是合理的。目前,有關部門正在研究修改《婚姻登記條例》。在婚姻法修改過程中,還有壹種意見認為,1980婚姻法規定的法定結婚年齡過高,為世界最高,不利於人口素質的提高,不符合優生優育的要求。在我國歷史上,男性法定結婚年齡為16歲左右,女性為14歲。比如唐開元令規定,允許十五男十三女結婚。宋朝嘉定令規定十六男十四女結婚。無論是明朝洪武元年的令,還是清朝通典,都規定十六男十四女可以結婚。中華民國國民政府規定的法定結婚年齡,男性十八周歲,女性十六周歲。我國婚姻法1950規定的法定結婚年齡,男20周歲,女18周歲。國外的法定結婚年齡也不高。比如日本民法典第731條規定,男未滿18周歲,女未滿16周歲,不得結婚。法國民法典第144條規定,未滿18周歲的男性和未滿15周歲的女性不得結婚。還有人主張把男性的結婚年齡降低兩歲,這樣男女雙方的結婚年齡都是20歲,或者把女性的結婚年齡提高兩歲,以示男女平等。R6C中國女性知識網-女性健康知識,分享女性美容,性,性別知識,女性減肥知識,性知識,女性婦科知識在國外也有規定。比如瑞士民法典第96條規定,男性年滿18周歲,女性年滿18周歲才能結婚。婚姻法對男女年齡差的規定,導致現實生活中,人們總是習慣於找壹個年齡比女性大的結婚對象,甚至這已經成為壹種約定俗成的現象,造成了男女同齡比例的失衡。在過去,男女法定結婚年齡是有年齡差異的。主要的考慮是女性比男性更早成熟。按照現行婚姻法的規定,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青年男女已經成熟,不存在先成熟的問題。從目前的實際情況來看,不需要這個年齡差。立法機關沒有采納1980婚姻法中關於法定結婚年齡的上述兩條規定。R6C中國女性知識網-女性健康知識,分享女性美容、性、性別知識、女性減肥知識、性知識、女性婦科知識,因為是經過反復論證和研究,考慮到國家計劃生育政策、防止人口過快增長的因素、年輕人身心健康、工作學習的實際情況而確定的。既有充分的科學依據,又能被廣大群眾所接受,完全符合中國的實際情況。1980婚姻法規定,男性法定結婚年齡比女性大兩歲,並不是說要結婚的男女年齡必須相差兩歲。男女年齡的差異是當事人自己選擇結婚對象的結果。這壹規定並不意味著要求結婚的男性必須比女性年齡大。實際上,女性也可能比男性年齡大。婚姻法規定的基本意思是,男必須年滿22周歲,女必須年滿20周歲。在滿足法律規定的這個條件的基礎上,男的可以比女的大,女的可以比男的大,壹方比另壹方大多少,由當事人自己決定。R6C中國女性知識網-女性健康知識,分享女性美容,性,性別知識,女性減肥知識,性知識,女性婦科知識。在修改婚姻法的過程中,也有同誌指出,目前妻子過少或丈夫過少的現象嚴重,要求已婚男女年齡差距不能太大。比如有些年齡差可以是父女或者母子,甚至是爺爺和孫子,這是不道德的。這些人很少為了愛情而結婚。這個意見沒有被采納。主要考慮婚姻是男女之間的民事行為,是雙方的私事。當事人選擇和誰結婚,什麽時候結婚,怎麽結婚,結婚的目的,純屬當事人自己的事情。國家不能過多幹預或限制,只要已婚男女的婚姻行為不違反國家法律的規定,不違背社會公眾和他人的利益。否則,不利於社會安定和平、經濟建設和國家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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