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我不在現場寫欠條合法嗎?

我不在現場寫欠條合法嗎?

法律主觀性:

1.借條不寫借條合法嗎?

借據不寫借條是違法的。借據上必須寫上借款人和貸款人自己的名字,借據的基本要素如下:

寫借條時,應要求借款人在借條上寫明貸款人、借款人、借款金額、借款用途、還款時間(要明確年、月、日)、是否支付利息等基本要素。借錢的時候,貸款人壹定要問清楚借款人借錢的目的。如果他知道借款人會將貸款用於非法活動,如走私、詐騙、賭博、販毒或販賣人口,他應該斷然拒絕。否則,以這種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貸款,將不受法律保護。

二、借條無效的情況有哪些?

1.非法使用貸款。

合法的借貸關系是受法律保護的,但如果債權人明知對方會將貸款用於壹般的違法行為,法律是不會保護債權人的利益的,如果明知對方會將貸款用於犯罪行為,債權人也可能構成共同犯罪或者其他罪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借貸案件的意見》規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借錢進行賭博、走私等違法活動,其借貸關系不受保護。

比如,明知對方借錢賭博,即使借條是雙方的真實表示,符合借條的全部形式要件,但如果對方不還債務,債權人的利益也無法得到保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壹十條規定,明知是犯罪分子而為其提供藏身之處或者財物幫助其逃跑或者作偽證進行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明知對方犯罪後潛逃,還資助,則涉嫌窩藏、包庇。事先共犯構成犯罪共犯。

2.超過訴訟時效

法律不保護“睡在權力上的人”。債權人向法院主張權利的時效期限為三年。時效期間屆滿後,債權人喪失勝訴的權利。如果債務人提出時效抗辯,債權將不受法律保護。

3.借款合同無效。

4.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借款

5.借條形式的分手費

解除戀愛關系、同居關系、婚姻關系時,約定壹方支付另壹方青春損失費、分手費,通常以借條的形式掩蓋真實目的,但實踐中並無真實的借貸事實。如果壹方以借條為證據要求另壹方還錢,另壹方辯稱沒有借款事實,法院會要求原告提供證據鏈,說明借款事實的時間、地點、送達方式,提供轉賬記錄、收據等。如果借條是孤立的憑證,不能證明借款事實的存在,則借條無效。

6.有借條,但借款並未實際支付。

7、超過法律規定的高利貸利息。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款人與借款人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貸款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息36%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如果民間借貸的利率超過36%,即使債務人自願支付,法院也不會支持,可能會要求債權人返還;債權人主張超過24%不足36%部分的利息,法院不予支持,但債務人自願支付的,法院不予幹涉。

第三,哪些借條是法院不支持的?

1,過期借條。從法律上來說,沒有說欠條過期,只是說訴訟時效過了。正常的債權債務關系有三年的訴訟時效。過了訴訟時效,法院不予支持。但在三年內,只要債權人主張了債權,訴訟時效就重新計算。如果當事人能證明自己多次向對方借款,且訴訟時效未過,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2、賭桌借用。賭博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實際上是以合法借條的形式掩蓋了違法的實質,這種借貸關系不應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護。

3.MLM會員費。他人為介紹他人加入MLM組織以收取入會費而出具的借條,名義上是借款。雙方實際上不存在合法正常的民間借貸關系,以合法的形式掩蓋非法目的,不受法律保護。

4.撕毀的借條。被撕毀的借條作為證據存在重大缺陷,其效力不等於原始書證,可接受性低,不能單獨作為定案依據。

5.借條的復印件。如果被告僅持有借條復印件,無法核對借條原件以確認借條真實性,且被告拒不認可借條,法院不予支持。

借條不寫借條合法嗎?借據不寫借條是違法的。借條的出借人應為個人,以非銀行、非金融機構法人或其他組織為出借人的民間借貸合同無效。

  • 上一篇:垃圾收集誌願服務活動總結(6篇總論)
  • 下一篇:控股股東有什麽壞處?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