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起草本單位的長遠工作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及相關工作制度;組織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審核;負責文電、機要、會議、檔案、信訪、保密、安全等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監督;承辦面向社會的稅收宣傳、政府信息、新聞發布、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擔網站的運行和維護;組織辦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議案和建議以及CPPCC委員的提案;管理單位的後勤和行政工作。
2.政策和法規科
負責起草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稅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涉及多個稅種的綜合稅收政策的實施;領導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和重大涉稅事項的集體審批;承擔相關稅收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和備案工作,定期進行清理、評估和反饋;承辦稅務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和追償、行政處罰;組織開展綜合性稅收政策研究;組織對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實施本單位的財務、基本建設項目、大宗貨物采購審計和廠長經濟責任審計;組織實施稅收執法責任制和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檢查人員落實稅收執法檢查結論和各項審計結論;協助完成上級部門開展的各類監督審計工作。
3.稅務管理科
組織征收和管理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車船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煙草稅、契稅、耕地占用稅、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等。,並制定具體的征收管理實施辦法;解釋和處理與稅務有關的具體業務問題;組織實施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和相關稅種的匯算清繳;指導相關稅收的日常管理和檢查;受理和審核相關稅收的減免和延期繳納;參與與稅收有關的納稅輔導、咨詢服務和稅收法律救濟工作;組織實施非居民企業稅收管理;負責國家(地區)間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稅收協定、安排的實施;負責稅務信息交換和反避稅;處理國家(地區)之間的相關稅務事宜;參與國際稅收研究和學術交流。組織實施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的征收管理,擬定具體征收管理辦法;承擔市政府確定的相關費用的征收。
4.收入會計科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劃,分配年度稅收計劃;監督檢查納稅和退稅情況;組織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測算、重點稅源監控和企業稅收數據調查;組織實施稅務會計、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制度;承擔稅收數據的綜合管理和應用;制定財務管理和基建項目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部門預算和決算的編制和執行;負責預算執行情況的分析和預測;組織實施會計核算基本規範,分析評估稅收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承擔本單位資產的購置、占有、使用、處置、清潔和著裝管理;負責代征、代扣、代收稅款手續費支付的管理。
5.收藏管理科
組織實施綜合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指導、檢查和處理本單位各級部門執行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事項;組織實施稅收征管數據管理和應用方法,承擔稅收征管質量評估、風險管理和稅收征管因素分析;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委托代征、代扣代繳、稅收保全、普通發票管理、稅控裝置推廣應用等工作;劃分和規定地方稅收征管範圍;組織實施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負責組織日常管理和檢查;承擔註冊稅務師的管理工作;承擔本單位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組織實施本單位信息技術系統的建設、監督和驗收;組織、協調和指導本單位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實施保護納稅人權益的規章制度和規範性文件;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組織實施納稅信用體系建設;指導稅收爭議的調整;組織實施對納稅人的稅收宣傳。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承擔本單位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和技術保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和信息安全管理;組織本單位的信息安全管理和實施。
6.稅源管理科
負責稅源信息的收集、整理、監控和管理;負責指導和組織實施綜合納稅評估;提出稅收征管檢查的意見和建議;負責稅源管理,調查和分析稅源。
7.人事科
組織實施幹部人事管理制度和稅務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承辦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和隊伍建設工作;承擔工資、人事檔案和專業技術職務的管理工作;監督檢查本單位幹部人事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制定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開展培訓質量考核和評估;承擔本單位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協助完成上級部門的檢查工作。
8.監督辦公室
組織實施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制度,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執行情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的情況;監督檢查本單位幹部選拔任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和廉潔勤政情況;協助黨組組織協調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組織開展黨風廉政教育;受理對監察對象違法違紀行為的舉報、投訴和相關申訴;查處監察對象的違法違紀案件;開展執法監察、行政效能監察和整改工作。
9.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黨建和群團工作;承擔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和稅收文化建設。重慶市九龍坡區地方稅務局稽查局根據《重慶市地方稅務局關於規範區縣局稽查機構設置的通知》(渝地稅局〔2008〕213號)設置,內設綜合科、稽查壹科、稽查二科三個內設機構。
稽查局的主要職責:組織實施稅務檢查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牽頭組織實施稅收專項檢查和區域性稅收專項整治;負責稽查選案、稽查、審判(重大稅收案件除外)和執行,依法查處稅收違法行為;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負責移送稅收違法犯罪案件;負責稅務稽查的綜合管理;協調國稅、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辦理的稅務稽查相關工作。1.重慶市九龍坡區地方稅務局楊家坪稅務所
負責九龍坡區直港大道(東)、謝家灣大街(南)、黃家碼頭、袁家崗、環島中心區地方稅收、附加費和社會保險費的征收管理。
2.重慶市九龍坡區地方稅務局九龍稅務所
負責九龍公園轄區內地方稅收、附加費和社會保險費的征收管理。
3重慶市九龍坡區地方稅務局西郊稅務所
負責九龍坡區直港大道(西)、西郊路(西)、西郊三村、馬王鄉、茅巖溝片區、和興路片區、壇子口片區、黃桷坪片區地方稅收、附加費和社會保險費的征收管理。
4.重慶市九龍坡區地稅局石坪橋稅務所
負責西郊路(東)、前進路、前進支路、石坪橋地區、謝家灣大街(北)、盛興路的地方稅收、附加費和社會保險費的征收管理。
5.重慶市九龍坡區地稅局中梁山稅務所
負責中梁山轄區內地方稅收、附加費和社會保險費的征收管理。
6.重慶市九龍坡區地稅局白石稅務所
負責易白石轄區內地方稅收、附加費和社會保險費的征收管理。
7.重慶市九龍坡區地稅局西彭稅務所
負責西彭轄區內地方稅收、附加費和社會保險費的征收管理。
8.重慶市九龍坡區地方稅務局納稅服務處
負責轄區內稅務登記、發票管理和稅收征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