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高新區黨群工作部,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開展企業職業技能等級鑒定試點工作的通知》(社文〔2019〕197號)和《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全面推進我省職業技能等級鑒定工作的通知》(社文〔2021〕36號)精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評價主體
有意願和相應能力的企業可以申請企業職業技能等級鑒定,並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在本市合法註冊經營,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管理規範,信用良好,主營業務不包括培訓、評估、咨詢,建立了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機制,有健全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和可行的激勵約束措施;
(2)本企業在本市參保職工人數在300人以上,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的職業(工種)應與本企業主營業務直接相關,或企業生產壹線技能職業(工種),且本企業從事該職業(工種)的職工不少於50人;
(三)按規定使用職工教育經費,能為技能人才評價工作提供穩定的經費保障;
(四)有技能水平與崗位(職務)工資掛鉤的規章制度;
(五)有負責從業人員技能培訓和考核的部門,有相應的專職人員,有穩定的評價員和質量監督員隊伍,每個職業(工種)不少於3名評價員;
(六)有專門的辦公場所和符合保密要求的試卷、檔案管理場所,有健全的管理和操作制度;
(七)具有與評估專業(工種)相適應的評估場所、設施設備、安全防護用品和視頻監控設備,並符合國家或行業要求,每個專業(工種)不少於10個工作站;
二、評價範圍和標準
企業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的職業(工種)應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15版)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新職業中的技能職業(工種),準入職業資格不納入試點範圍。
已頒布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的職業,按標準執行。對於尚未頒布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的職業,企業應根據《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編制技術規範(2018版)》等相關規定和程序制定企業職業技能等級標準或規範,並由福州市人事考試中心(福州市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以下簡稱“市鑒定中心”)報福建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以下簡稱“省鑒定中心”)備案確定等級。
三、評價對象
我市通過職業技能等級鑒定備案的企業,對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職工,可以進行評價:
(壹)在本企業參保的在職職工;
(二)在我市有隸屬關系或關聯關系的其他企業參保的職工;
(三)已在本市勞務派遣單位參保並被派遣到本企業工作1年以上的被派遣勞動者。
四、評價方法
鼓勵企業采用多元化的評價方法。建立以能力為導向的技能人才評價體系,以工作績效為核心,註重工匠精神和職業道德的培養。可以靈活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創新技能評價方式,根據企業的條件和需要,采用過程評價、模塊評價和績效評價、直接認定、職業技能競賽等多種科學的評價方法。
理論知識考試主要考察本專業應具備的必要理論知識和專業常識,采取集中考試或學分積累的方式進行。操作技能考核主要考核職業的實際操作能力,可以集中考核,也可以在崗考核。對於高技能人才的評價,企業也要對其職業道德和工作業績進行考核。職業道德評分主要從愛崗敬業、誠實守信等方面評分,倡導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工作績效評價側重於工藝創新、技術轉化和成果轉化的能力。
動詞 (verb的縮寫)工作程序
企業開展職業技能等級鑒定按以下程序進行:
(壹)企業備案
1.有意願開展職業技能等級鑒定的企業,通過鑒定平臺(pany.jianguan.online/login)申報。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真實紙質材料(詳見附件)按屬地管理原則於5月15前提交至當地社區部門。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初步匯總後,統壹報送市鑒定中心。
2.備案企業應當根據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工業企業職業標準或者規範,明確企業職業技能等級鑒定標準,並據此制定企業鑒定工作計劃。市考評中心負責指導企業制定工作方案,考評規範,提供命題指導,建設題庫,培訓考評員。
3.市評審中心應當自收到申請表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材料的審查和專家現場評審。經批準納入本市開展職業技能等級鑒定的企業目錄,統壹公布該目錄。
4.備案企業需要增加認定職業(工種)的,應當重新辦理企業備案。經審批後重新納入本市開展職業技能等級鑒定的企業名單在市人社局公布,實行動態調整。
(二)組織實施
1.制定計劃。企業應當制定職業技能等級認證實施方案,內容包括:培訓、認證實施方案、參加認證人員信息、職業(工種)評價、時間安排、監考人員、監考人員和質量監督員安排等。實施方案應在鑒定工作開展前15個工作日報送市鑒定中心。
2.實施評估。企業應當按照實施方案落實場地、設施、設備和評價人員,規範評價工作的組織實施。紙質材料(包括報名、考試過程中的紙質材料、試卷等。)應保存不少於3年,電子資料(包括電子數據和視頻等。)應保存不少於5年,以便在整個過程中留下痕跡,確保評價過程的可追溯性。
3.記錄結果。評價完成後,企業應當在單位內部公示評價結果5個工作日,同時公示投訴和績效考核方式。結果公示無異議後,企業在10個工作日內將合格人員數據上傳至“職業技能水平認證考試監管平臺”,評價結果由市鑒定中心審核。
4.質量監督。企業組織實施評價過程中,企業技能培訓考核(主管)部門對鑒定全過程進行質量監督,市鑒定中心、縣(市)人社部門對關鍵環節進行抽查監督。市鑒定中心隨機抽取質量監督員,根據企業提交的評價方案,在評價過程中隨機進行質量監督。企業應積極配合監理工作。
(三)頒發證書
對鑒定結果通過市鑒定中心審核的人員,企業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參考樣式印制發放企業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證書按統壹編碼規則進行編碼。為規範職業技能等級鑒定,市鑒定中心將證書信息上報至省鑒定中心,並上傳至技能人才評價網全國在線查詢系統。
不及物動詞監督和管理
(壹)按照“誰評價、誰負責、誰發證”的原則,企業承擔職業技能等級鑒定的主體責任。備案企業要結合從業人員在職培訓、技能提升培訓和職業技能等級鑒定,將培訓評價常態化、制度化,規範工作程序,加強考試管理,建立過程追溯和責任追究機制,確保評價質量,主動接受市鑒定中心和縣(市)人社部門的監督。
(二)備案企業在評價工作中組織管理不力,特別是進行虛假鑒定、跨區域鑒定、對外提供監管平臺端口,造成不良後果的,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限期整改等處分,直至取消其職業技能等級鑒定資格並列入評價機構黑名單。三年內不再受理該企業的備案申請。備案企業兩年內未組織實施評估或不具備獨立開展評估條件的,取消備案資格,今後兩年內不再受理該企業的備案申請。
(三)監考人員、監考人員或者其他工作人員違規的,不得再次擔任監考人員,並調離相應崗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四)市鑒定中心應進壹步轉變服務方式,提高服務質量,制定流程清晰、操作簡便的工作指南,並根據企業需求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按照“雙隨機、壹公開”的原則,加強職業技能等級鑒定質量監督管理,強化日常監管,建立完善的監管體系,對過程監管和事後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核實處理
(五)開展企業評估,落實相關職業技能提升補貼政策。取得相應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且證書信息可在技能人才評價網全國在線查詢系統查詢的人員,納入人才統計。
特此通知。
聯系人:市人事考試中心(市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
葉友森,鄭宇
電話:87305787
福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 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