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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造成的交通事故可以認定為工傷嗎?

根據工傷保險的規定,勞動者在上下班途中遭受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時,可以認定為工傷。那妳知道酒駕造成的交通事故可以認定為工傷嗎?我給妳整理了相關的法律知識。讓我們壹起來看看吧。相信會對妳有幫助。1.酒駕造成的交通事故可以認定為工傷嗎?酒駕不能認定為工傷;酒量不夠的可以認定為工傷。

勞動者因工作原因酒後駕駛,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可以認定為工傷。但醉酒者,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第(二)項,不能認定為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壹)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工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而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有職業病的;

(五)因工出差期間,因工作原因負傷或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視為工傷:

(壹)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上突發疾病死亡或者經搶救無效在48小時內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活動中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的;

(3)原在部隊服役,因戰、因公致殘的職工,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第二,醉駕的民事責任是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道路交通安全法》禁止酒後駕車。發生交通事故時,是否酒後駕駛也是衡量事故責任的重要指標。醉酒駕車發生事故後,處理民事賠償部分的主要依據是《民法典》(2021.1生效)、《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幹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義務人應當賠償因誤工減少的醫療費用和收入等全部費用,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夥食補助費以及必要的營養費等。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義務人還應當賠償因日常生活需要增加而支出的必要費用和因喪失勞動能力而造成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和繼續治療實際支出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和後續治療費。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壹款規定的有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事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誤工費等其他合理費用。本法第十八條規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權利人請求人民法院賠償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幹問題的解釋》確定。

根據上述規定,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受害人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受害人傷殘的,應當根據具體情況,賠償傷殘津貼、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損害撫慰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等費用;造成死亡事故的,應當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等費用。對於精神損害賠償的計算,侵權人的過錯是壹個重要的參考。當出現酒駕導致的交通事故時,這部分成本明顯比非酒駕導致的事故更重。

為了讓被保險人重視風險控制,避免被保險人忽視風險防範而導致事故率上升,保險公司針對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的賠付制定了壹套免賠額制度。具體規定見第十七條:車輛遭受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承保範圍內的損失時,保險公司只負責損失金額×(1-免賠額),損失金額×免賠額由被保險人自行承擔。另壹方面,為了避免特許經營制度帶來的損失,保險公司還設計了壹種無免賠額的特殊險種。不計免賠特別險是指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範圍內的損失,保險公司負責賠付金額×免賠額。(註:保險公司規定此險種只能在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的基礎上投保。)

因為《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交通管理法而不是保險管理法,僅從交通管理的角度禁止酒駕。保險是否賠償,必須由《保險法》和保險合同條款專門規定。理論上,是否違反交通法規對保險賠償沒有影響。因為車險是在轉嫁各種風險,不管這些風險是不是違規造成的,保險公司都應該承擔。如果妳不想賠償保險金,那麽保險公司必須在保險合同條款中把酒駕的情況作為免除保險責任的情況寫下來。壹旦司機酒後駕車發生事故,保險公司可以根據這些合同條款拒賠。這種合同條款被稱為“責任免除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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