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吸引統治者的理論基礎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第壹,強調男權倫理。
儒家最根本的是宗法倫理。
“君、君臣、父、子、子”,這種君、臣、子之間的關系,就是皇權統治中的“大關系”。皇帝掌握了統治國家的最高權力,然後通過分封制和聖旨來分配權力和財產,形成了以血緣關系為主導的家長式統治。在宗法制度中,君主、大臣、上下級之間有明確的界限和等級秩序。通過“親吻”和“尊重”的規則,我們可以維護以父權制為中心的家庭、家庭倫理關系和以君權為中心的社會秩序。秦二世焦秦昭秦始皇給了秦王傅肅死刑。傅肅曰:“父賜死,尚安敢再問?”可見,向國民灌輸宗法倫理,有助於臣民接受家長式統治,從而維護國家穩定和社會和諧,實現天下長治久安的目標。
第二,推廣“性善論”。
儒家認為人有“善”,有向善成聖的可能。孟子曰:“慈悲為仁之末;恥惡之心,義之端;心之辭,禮之終;是非之心,也是智慧之端。”仁、義、禮、智四善的萌芽狀態,是能學而不學,知而不憂的人的德性和良知。
孟子強調“仁義禮智根植於心”。
性善論將人心視為壹切善的價值之源,從而將治國視為“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道德修養過程。就人性而言,不需要法律,以德治國才是最好的治國之道。統治者是道德楷模,沒必要防著他。主體需要修身養性,使人的“善”得以保存和發展,走向仁義禮智等聖人君子的人格目標。
第三,主張聖人治國。
按照儒家的理論,人性本惡,就不可能有“仁人”,也不可能有“仁政”。為他人做好事的潛力是仁政的基礎。所謂“仁政”,就是當政者“不忍他人之心,亦不忍他人之政。”
儒家認為,個人不能脫離社會而存在,個人只有作為國家和家庭的成員才有存在的意義。但儒家認為人與人是不平等的,人與人之間最基本的區別就是“統治人”與“被統治人”的區別。孟子曰:“然而治天下,只能修而行之。”有大人的事,也有小人的事。.....或辛勞,或勞動。努力的人治理別人,努力的人治理別人。"
孟子還斷言,這是“普世之意”。
那麽,誰應該是“統治者”,誰應該是“統治者”?孟子認為“天下有道,小德為大德,小賢為大賢。”世界上沒有路,小服務大,弱服務強。二者,天也。活在天的人會活下來,逆天的人會死。"
根據這種推理,政治中的最高位置必須由最偉大的美德占據。所謂天子,必須是聖人才能做到。聖人的責任是立“天”、“天為天”,也就是實行仁政。臣民只能聽從聖人君子的教誨,遵紀守法,安居樂業。
儒家認為“愛”只是對政治家的要求,而被愛的對象是普通人。只有政治家才需要講“愛人”的仁政,只有開悟的君子才能踐行“愛人”的仁政。所以孔子說:“君子學道愛人,小人學道易。”。
可見儒家提倡的仁政就是德治,國家是由聖賢治理的。
實行“仁政”的統治者要求他們的臣民基於以下理由接受統治:
第壹,我是天子,是最優秀的人,道德無量。
第二,我為國奉獻是出於對臣民無私的愛,這會給臣民帶來安全感和財富。孔子說,“德治”“政治,加上刑,不要臉。道以德,氣以禮,恥而合。”
他們認為,人的社會地位與其在家庭中的親屬關系、輩分、輩分的差異是與生俱來的,每個人的生活方式和行為都必須符合其身份和政治社會地位。不同的身份有不同的行為準則。每個人都應該遵守固有的行為準則,這樣才能維持理想的社會秩序,國家才能長治久安。人心的善惡取決於德治,同時德治又取決於統治者的個人魅力,因為統治者的人格具有絕對的號召力。
所以,儒家倡導的“仁政”最終演變成了“人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