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軍人及軍人家屬相關法律問題的現狀。
近年來,隨著地方經濟建設、改革開放、工業化、城鎮化和市場經濟的發展,部隊和軍屬涉法問題逐年增多。“五多五少”,即涉法問題多在軍人身上,少在軍隊幹部身上;基層部隊多,軍事機關少;農村兵多,城市兵少;多在官兵家庭,少在官兵自身;經濟欠發達地區多,發達地區少。在調查中,部隊和軍人家屬遇到的涉法問題主要在“新三難”,即軍人家屬再就業難、涉法問題解決難、殘疾軍人安置難。法律糾紛有幾種類型:
(壹)義務兵家屬優待金不兌現引發的法律問題。它約占糾紛總數的46%,對義務兵家屬的優待金被扣發和支付不足,這與農村地區不同。根據《義務兵家屬優待金發放條例》,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有發放優待金的義務。住在農村的義務兵家屬由當地負擔平衡的辦法給予優待金,住在城鎮的義務兵家屬按照規定享受優待金。
(2)官兵之間的家庭和財產糾紛。約占糾紛總數的22%,主要表現在侵害軍屬勞動權益、軍屬人身權益、宅基地和相鄰權糾紛等方面。企業勞動用工制度改革、首次就業難和下崗軍人再就業成為各級部隊關註的“老大難”問題。《駐南京部隊隨軍家屬安置辦法》規定,隨軍家屬安置是壹項政治任務。入伍前登記為非城鎮居民的家庭成員,入伍後申請安置到戶口所在地勞動力,勞動力優先就業,就業次之。不屬於破產、特困、停產企業的隨軍家屬下崗或納入經濟性裁員。在調查中,不屬於上述情況的軍屬仍然下崗。此外,農村地區因征地、拆遷、改造、建房等原因,經常產生宅基地和相鄰權糾紛。
(3)官兵個人婚姻糾紛。約占糾紛總數的12%。近年來,軍人離婚案件逐年增多,士官和老幹部離婚率居高不下。
(四)軍人故意傷害糾紛。約占糾紛總數的12%,主要是軍人家屬在當地被他人故意或惡意傷害,引發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訴訟。
(5)糾紛。占糾紛總數的8%左右,主要是由軍隊出租房屋、軍隊允許生產經營時遺留的經濟糾紛、事故或醫療事故引起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
第二,法律相關問題難以解決的原因分析。
部隊和軍人軍屬涉法問題難以解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應從多角度綜合分析糾紛產生的原因。
1,部隊官兵法律意識不強。軍隊管理軍隊,官兵接觸社會少,學習法律知識和。當我或我的家人遇到法律糾紛時,往往不知所措,不知道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士兵害怕進步,不向組織匯報情況,這是非常令人苦惱的,甚至會導致激進的思想和行動,嚴重影響士兵的安心和部隊的穩定。
2.地方當局應該幫助解決軍隊的法律問題。在新的歷史時期,雙擁工作直接關系到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和軍隊建設。部隊和士兵肩負著國防的責任和使命,全社會都應以國防利益為重。但在實踐中,壹些地方將軍屬涉法問題等同於民權糾紛,不體現優待精神,甚至擅自違反政策和法律規定,侵害軍屬合法權益。
3、法律支持服務工作也是。服務站。這幾年軍隊法制化了,大部分部隊都組織了法律顧問,但是真正把法律服務延伸到基層了。地方法律支持軍隊,仍然為軍隊服務。服務活動不頻繁。擁軍合法臨時活動多,總體規劃是“八壹”期間活動多,全年活動少。服務信息不暢通。地方當局和軍隊之間有壹個信息網絡,但有頻繁的溝通和聯絡。軍隊向地方當局反映,關於法律相關問題以及地方當局、軍隊和軍人家屬的法律需求的信息很少。第四,服務不是。近年來,軍屬之間的法律糾紛難以解決,“老大難”久拖不決。除了軍方和地方當局的密切關系之外,主要原因是地方當局對法律糾紛不負責任。服務。
4.維權立場。還是部隊和軍屬之間涉及法律的糾紛,關鍵是國防利益和法律法規的宣傳,以及人們對部隊和軍屬依法享有合法權益的認識。這個地方和宣傳壹樣,單調,方式單壹。
第三,解決軍人及軍人家屬涉法問題的對策。
1.從政治文明建設的角度認識依法擁軍工作。法律擁軍是傳統擁軍的延伸和拓展,具有時代性和創新性。要依法擁軍,體現軍隊和地方政府在文明建設中的模範作用。地方職能是了解軍隊穩定和國防建設情況。要重視依法擁軍工作,包括年度工作計劃中的依法擁軍工作、服務保障機制、法制宣傳進軍營、法律服務進軍營和法律保障工作。
2、網絡,以及軍地之間的通信。以及軍隊和軍人家屬的法律需求,經常對軍隊提出法律支持的建議和要求,對軍隊的法律需求和建議,有針對性,對軍隊進行法律支持。為了信息的暢通和服務到位,軍方和地方政府都應該有壹個穩定的聯絡小組來交換信息。軍隊法律隊伍的骨幹,要對軍隊專職和兼職法律人員進行培訓和教育,幫助其從事法律職業。
3.整合資源,解決軍屬涉法問題。在服務資源上,既要整合軍地法律服務力量,又要整合軍地力量,優勢互補,並駕齊驅。在法律服務的基礎上,是法律教育的手段、需求的特點、“請進來走出去”的靈活方法、組織部隊官兵法律知識演講比賽、參加法庭審判等學習教學活動、官兵學法用法的興趣。基層部隊比較分散,可以成立軍民聯合普法講師團,在部隊進行法制講座,了解官兵的法制觀念。
4、實際效果,軍人的合法權益。在服務上,要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走過場、搞軍屬涉法問題,為尚未解決的涉法糾紛服務,力求實效。軍屬就業難,勞動人事要開展“送崗入營”活動,召開軍屬就業信息發布會,拓寬軍屬就業渠道。要建立擁軍法律保障監督考核機制,對擁軍法律保障的保障內容和職能工作進行考核。部隊與軍屬涉法糾紛中的疑難問題,重大疑難案件聯合分析制度,召集職能,協商解決部隊與軍屬涉法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