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對子貢的批評包含著壹個簡單而深刻的思想:道德的價值在於它能夠維護某些公共利益。如果脫離現實提高道德標準,把道德本身當成目的,其結果就足以摧毀道德存在的基礎。中國在最初的幾十年裏努力推廣“無私”的概念,在文化大革命中更是如此。結果大家都行動了,可信的道德在這種表現中消失了。
《論語》中有壹段對話也值得壹提。壹個“葉公”告訴孔子,他家鄉的壹個父親偷了別人的羊,他的兒子舉報了。每個人都認為他是正直的。孔子針鋒相對地說:我們的誠信觀不是這樣的。我們認為“父藏子,子藏父”,誠信在其中。孔子的這段話壹直備受爭議,近代也有人嚴厲批判,認為是用親情破壞法制。但事實上,孔子的觀點涉及壹些法律和倫理的基本問題。
在孔子看來,親情是人之常情,維系親情也是維系社會倫理的根本基礎。父子、夫妻間相互舉報造成的倫理損害,遠遠大於偷羊等錯誤行為造成的損害。用孟德斯鳩的話說,“妻子怎麽能告丈夫的狀呢?兒子怎麽能打父親的小報告呢?為了報復壹個邪惡的行為,法律規定了壹個更邪惡的法律?為了保存紀律,它毀滅人性,人性是紀律的源泉。”
當然,中國自古就有“大義滅親”的說法。問題是“義”必須大於維系親情的需要。所以孔子在講“父子相瞞”的道理時,就以“牽壹只羊”為例。妳不能說孔子不反對偷羊,但這畢竟離“義”還很遠。在“文革”時代,官員們鼓勵人們互相揭發。芝麻綠豆和放屁撒謊全靠“義”,以至於情侶們睡覺關燈都不敢亂說。這時候他們想到“父子相瞞”,就會明白它的道理。
“歷史記載。《孔府記》記載孔子經浦東去魏國都城,當地叔侄發動叛亂阻止孔子去魏,大概是怕對他不利。於是孔子答應跟他們發誓,離開蒲後不去魏。結果出了東門,孔子命車去尉遲。子貢疑惑地問:這不是背叛嗎?孔子淡然壹笑,很灑脫:威逼利誘下的誓言,沒有用。在現代法律的概念中,沒有表達自己真實意願而簽署的文書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第二,孔子反對顓頊:
孔子反對攻打顓頊有三個原因:
1)先王以顓頊為東蒙古之主,即“顓頊為夫,先王以為是東蒙古之主”。
②是魯國領土的壹部分,也就是說,它是在魯國領土之內。
3)顓頊是國家的臣子,也就是國家的臣子。
無論從歷史形勢還是君臣關系來看,我們都不應該攻擊顓頊。
本文使用了三種論點:
(1)基於史料,如“前王以為東主”。
(2)論據以真實事件為根據,如身在邦境內,身為邦臣,意思是尤然、陸機幫不上忙,即“遠人不服不能來,邦不能守,卻要在邦內搞戰爭。”
(3)以名言為論據,如“周人說,‘陳立會列,不能止者也。”" 。
(D)以對話的形式,有利於反駁論點。
在這篇文章中,尤然的三個段落引出了孔子的三個評論。尤然的三段話引出了孔子的三句話:
1.首先,有消息說嵇家會輸給。孔子用歷史和現實反駁了他們,然後明確提出了自己的觀點:“顓頊是國家的大臣,為什麽要削呢?”
2.冉卻推脫了責任,那就是“主公要的,連二臣都不要。”孔子用史書上的名言和比喻的比喻來反駁他們之後,以設問的形式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該怪誰?”
3.最後,尤然提出“今天的丈夫是富足的,但卻是接近於消費的。今不取之,後人憂子孫。”此時,孔子義正言辭地提出了自己的主張,指出要以修身治國,並尖銳地指出了其實質問題,即“恐怕內患不旺,而在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