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腐敗主體的文化水平和知識水平越來越高。受整個社會進步的影響,腐敗主體的文化水平和知識水平越來越高,行為也更加“嚴謹、謹慎、巧妙”。
3.腐敗主體既懂經濟又懂法律,反偵查能力強。腐敗分子大多法律知識豐富。所以從違法違紀開始,他們就註重同步的反偵查工作。
4.腐敗主體向年輕化方向發展。很多年輕幹部剛走上工作崗位不久就走向了腐敗墮落。
5.退休人員和接近退休人員的腐敗現象越來越嚴重。有些退休人員覺得自己辛苦了壹輩子,沒有得到任何好處。此外,受社會上“壹切都是為了錢”的錯誤觀念影響,他們利用手中的剩余權力和“余熱”實施腐敗,是出於壹種心理補償。
6.腐敗主體從單壹主體發展到團夥集團。這種團夥作案涉及人數多,案情復雜。往往壹案多案,壹案查處帶出壹系列特點。團夥團夥的另壹個特點是,陰謀縝密,手段隱蔽,組織隱秘,欺騙性強,不易被識破。壹旦被發現,他們交換信息,建立防線,轉移證據,互相保護,互相原諒。從而增加了查辦案件和打擊腐敗的難度。
7.官商合壹的腐敗主體危害尤其大。這類主體既包括市場經濟主體,也包括行業管理主體,還有黨政機關、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和經濟管理部門的主體。這類主體實施犯罪或實施腐敗行為,具有隱蔽性和欺騙性。有壹個很長或者很深的潛伏期,很難看透,很有害。
腐敗的行為特征
1,利用政策法律的空白和縫隙,損害公共利益,中飽私囊。壹些不法之徒往往憑借手中的權力和地位,以改革開放、發展經濟為名,甚至闖入“禁區”,利用政策法律不完善、不健全、不完整、不嚴密等漏洞,損公肥私。
2.利用“雙軌制”獲取非法利益。比如群眾反映強烈的“官員叛逃”問題,就是基於雙軌制的價格體系。
3、利用行業特權和壟斷地位,敲詐勒索。壹些排他性壟斷行業的地位和特點,如與人民生活密切相關但無法滿足人民正常需求的行業,以及與經濟發展密切相關的行業,如鐵路、銀行、電力、衛生等。,為這些行業的個別單位以“業”謀私提供了客觀條件。
4.利用各種權力謀取私利。比如審批權、鑒定權、評估權和壟斷權等。,受賄,謀取私利。權力和金錢壹結合,權力就成了謀取私利的工具和手段,權力的商業化和價值化應運而生。
5、利用職權亂收費、亂攤派。有的把自己權限內的業務變成擅自收費項目;有的把政府的部分職能轉移給從事“第三產業”的下屬實體,搞有償服務,明目張膽地敲詐勒索。對企業的亂收費、亂罰款也是如此。
6、利用資金管理和經濟承包的漏洞,挖坑套取國家資產。這種行為造成了國有資產的嚴重流失,使得“和尚”富,“廟”窮。這種腐敗表現在五個方面:(1)利用貸款謀取私利的行為嚴重。除了正常的信用之外,還有人情信用、行政命令信用、有償信用(私下回扣、加價)、無息或無息信用等等。從而使大量資金流失或沈澱,形成壞賬和休眠賬戶。(2)經濟合同中,保盈不保虧。如果妳盈利了,妳會得到更多,更多的積分和更多的獎勵。如果包虧了,國家會補償彌補損失,加大投入。對承包人沒有任何處罰,也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三)以所謂多種經營或人員經營和政策性虧損為由,借機將國家資金轉為集體資金,將集體資金轉為個人資金中飽私囊。(4)合營企業或合作企業的利潤分配。有的利用招商引資的機會,低估我們投資的固定資產或基礎設施;高估外方投資的產品或設備;有的幫助在AG的外商銷售或購買質優價廉的產品或設備;有的為外商出資或擔保,主動承擔風險;有的通過關系搞假合資、合作,騙取國家減免稅。(5)“小金庫”挖“大金庫”。有的把所有非法和部分合法資金放進“小金庫”;有的把所有的外部收入或亂收費、回扣、勞務費、貸款利息等。進了“小金庫”,領導想怎麽花就怎麽花。
7、利用管理不嚴和監督不力,弄虛作假,騙取各種利益和榮譽。有的虛報產值和利潤,誇大成績,掩蓋問題,報喜不報憂;有的還編假項目、假合同、假貸款、假集資、假產品等等。
8.嚴重的官僚主義和失職給國家造成了嚴重的損失和浪費。表現在:決策問題草率盲目,不講科學民主,為所欲為,獨斷專行;不深入基層和群眾,不積極解決工作生產中的突出矛盾和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各種惡性事故時有發生。這種情況必須引起各方高度重視,認真調查。
9.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等消極腐敗行為越來越突出。壹些人以開放搞活、簡政放權為由,為所欲為。有的是為了小集團利益、局部利益或個人利益,不顧黨和國家大局;有的利用即將出臺的改革方案,提前行動,擾亂整個改革步驟的正常進行;有的打“擦邊球”,或者搞另壹套;壹些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嚴重,違法違紀不嚴肅查處,反而包庇。這些政治放權行為是嚴重的腐敗現象,直接削弱和放松黨的紀律,危害社會穩定。
上述腐敗的本質是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變成了以權謀私的工具。腐敗產生和蔓延的根本原因之壹是對權力的行使缺乏有效的制約和有力的監督,對嚴重濫用權力的人沒有進行直接或間接的處理,導致這些行為的泛濫。
腐敗手段的特點
當前,腐敗分子犯罪的手段可以說是五花八門,多種多樣。總的趨勢是從表層向深層發展,從公開向隱蔽發展,從簡單原始向復雜智能發展。
1.腐敗分子作案手段越來越隱蔽狡猾。現在行賄多是單線聯系。“兩人以上不做事”“天知地知妳知我知”成了某些人的信條。在腐敗案件中,篡改賬目等“笨辦法”越來越少,但越來越多的人利用現代辦公設備、先進通訊設備等科技手段實施偽造、詐騙等犯罪。利用職權直接為自己謀取利益的人少了,利用迂回或“合法”形式為親屬子女謀取利益的人多了。
2.腐敗分子的反偵查能力越來越強。過去,腐敗發生後,大多數腐敗分子處於被動應對狀態,被動對抗調查。目前,對壹些腐敗分子的反調查已經變成了積極和強烈的對抗性調查。甚至是犯罪行為。有的貪汙後隱藏、轉移或銷毀證據,甚至把臟錢臟物轉移到國外;有的與內部人員或同夥勾結,形成攻守同盟;有的把主證人送到外地,甚至國外,讓他久久不歸;有的用行賄、官誓等手段,嚴管、拉攏內部人和外部人;有的利用職權打擊報復、迫害舉報人、知情人,使其不敢如實向偵查機關提供情況;有的通過各種渠道尋找靠山和保護傘,以減輕和免除自己的責任;壹旦事情曝光,他們就會逃往國外,以逃避法律制裁。
3.腐敗分子越來越善於搞感情投資和網絡關系。通常的方法是勤勤懇懇的管理,慷慨的饋贈和“友誼”。他們對領導幹部的子女、親屬,對身邊的工作人員,對掌握實權的人,都很用心,無微不至地照顧。花國家的錢,編織自己的關系網,建立自己的“保護區”。
以上,筆者從不同角度分析研究了當前腐敗的特點。但這並不意味著腐敗是壹種“不治之癥”。而是試圖讓人們對腐敗有壹個更清晰、更全面的認識,更註重分析腐敗的原因,探索反腐敗的途徑,嚴懲腐敗,遏制腐敗的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