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全縣各級機關和單位補充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和單位工作人員,下同)的需要,根據公務員法和《浙江省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武義縣公務員局將於2021組織實施全縣各級公務員錄用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招聘計劃
2021,全縣各級機關計劃招錄公務員57名(不含殘疾人)。具體招聘單位、職位、人數、資格條件可在以下網站查詢:
浙江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gwy.zjks.com)
武義縣政府門戶網站(www.zjwy.gov.cn)
二、招聘的範圍、對象和條件
(壹)招聘範圍和對象
1.全縣各級政府機關和單位招錄公務員(不含優秀村幹部和專職人武幹部職位)的範圍和對象為:
(1)取得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
(2)在部隊服役5年以上且為金華市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的退役士兵。
生源地是指高考後被高校錄取時的戶籍所在地。
招聘計劃中部分崗位對生源、戶籍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計劃執行。
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是指:高等學校專科以上畢業後入伍,現已退伍的;在校學習期間考入普通大學或在部隊服役,退役後繼續學習並取得大專以上學歷的人員。
2、鄉鎮機關面向優秀村幹部招聘“崗位2名”。“職位2”針對的是非大學生村官的村幹部。範圍和對象為:在武義縣行政區域內連續兩年當選為現任村黨組織和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村委會”)成員或連續三年擔任現任村“兩委”成員的人員(符合大學生“村官”範圍和對象的人員,不能報考“職位2”。大學生“村官”的範圍和對象:參加武義縣大學生“村官”項目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合格,仍在職的人員;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2個以上就業期、歷年年度考核合格、離崗未滿3年的人員)。自2018起,因行政村合並不再擔任村“兩委”職務,但實際仍在過渡村班子中履行村“兩委”職責的村幹部,納入現任村“兩委”幹部範圍。其中,原村“兩委”被納入現村“兩委”幹部範圍。在普通高校脫產學習期間擔任村幹部的,不計入任期。
鄉鎮機關招錄專職人民武裝幹部的範圍和對象為:在金華出生並具有浙江省常住戶口的普通高等院校退役士兵,人民武裝學院畢業生。
3.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和單位工作人員、現役軍人、非2021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非2021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人員,不能報考原學歷、學位證書。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 * *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被發現在各級公務員錄用中有弄虛作假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人員,不得報考。
屬於原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發〔2013〕2號)的,不宜報考各級公務員。村幹部在擔任村“兩委”以上成員期間受到過處分,或者在擔任上述職務期間對本村發生的重大事故負有責任的,不能報考招聘優秀村幹部的職位。
報考人員不得與招錄機關的人員報考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的職位,以及錄用後將構成回避關系的其他職位。
(二)招聘條件
報考人員除具備《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報考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以及上述招考範圍和對象外,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年齡18至35周歲(1984 12 10至2002 12 12 65438,下同)20210年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生(非在職)18至40周歲(65438
2.報考鄉鎮機關“職位2”面向優秀村幹部,現任村“兩委”負責人,年齡18至40周歲,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或高中學歷。其他人員要求18至35周歲,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
3.報考鄉鎮機關專職人民武裝幹部的,要求年齡18至30周歲(1989 65438+2月1至2002年65438+2月1之間出生,下同)。
4.報考法院、檢察院、公安系統人民警察崗位的要求18至30周歲,2021周歲報考人民警察崗位的應屆畢業生(非在職)要求18至35周歲。報考公安機關監獄醫生職位的18至35周歲。
5.報考法院、檢察院法律崗位的,應當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學歷。報考助理法官、助理檢察官職位的,須通過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或國家司法考試,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2020年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達到合格分數線者,可優先報考。
2021年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須在2021年9月30日前提供職位要求的相關學歷學位證書。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成人高等教育文憑考試的人員,須在2021年2月底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
6、部分招聘崗位要求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各類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和其他經濟社會組織的工作經歷;以聘用、勞務派遣等方式在各級黨政機關工作的經歷(無公務員身份或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畢業後離校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基地(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實習或到企事業單位參加項目研究;在軍隊團級或相當團級以下單位工作經歷,軍隊退役士兵現役經歷。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脫產上學期間不能算基層工作經歷。在全日制高校工作的,即使簽了勞動合同,也不能算基層工作經歷。
以上2021高校畢業生招聘條件適用於2019、2020年高校畢業生。
本次招聘涉及的工作經歷、服務年限、任職年限的計算統壹截止到2021年65438+2月11日。
第三,招聘流程
報名、資格初審、繳費均通過互聯網進行。
(壹)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65438+2月11,9:00—65438+2月17: 00,2020。
資格初審時間:2月9:00 11,2020-65438+2月17: 00。
網址:www.csjgwy.com(長三角公務員考試錄用壹體化平臺網站)。
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誠信函,根據職位要求和網上報名系統提示,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相關信息,並上傳經官網提供的“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處理後的本人近照。
65438+2月15在17: 00之前,報考人員可在長三角公務員考試報名壹體化平臺網站上查詢比例小於1:8或大於1:80的職位。每個人只能申請壹個職位。報考人員報名後,招錄機關將對其是否符合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不合格者可在報名時間內再次報名,接受資格初審。
特殊殘疾人崗位報考人員在浙江人事考試網公務員考試系統登記身份和殘疾證信息後,由各級殘聯審核確認身份。審核確認後,即可註冊個人信息,選擇職位進行報名。具體資格條件在浙江人事考試網殘疾人公務員考試系統公布。
(2)付款確認
時間:2020年2月20日9:00 17:00。
資格初審通過者登錄長三角公務員考試與整合平臺網站,確認網上繳費,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確認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報考殘疾人特殊崗位的,免考試費。
(3)下載打印準考證。
時間:2021年1月12日9: 00-1月17: 00。已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登錄長三角公務員考試錄壹體化平臺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四)筆試時間和科目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2021 1 1 07。各科滿分100。具體來說:
1,報考縣級以上機關和單位(不含行政執法),考試類別為綜合,時間和科目分別為:
上午:9: 00-11: 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A卷)
下午:14:00—16:30申論(A卷)
2、報考鄉鎮機關職位(不含優秀村幹部“職位2”),考試類別為基層班,時間和科目分別為:
上午:9: 00-11: 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B卷)
下午:14:00—16:30申論(B卷)
3、報考公安機關執法勤務、司法警察、綜合執法、縣級、交通運輸、文化、農業、生態環境等部門的壹線執法崗位,考試類別為行政執法,時間和科目有:
上午:9: 00-11: 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C卷)
下午:14:00—16:30申論(C卷)
4、報考鄉鎮機關優秀村幹部“職位2”,考試類別為優秀村幹部,時間和科目分別為:
上午:9: 00-11: 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D卷)
下午:14:00—16:30綜合應用能力
報考行政執法類職位公安機關執法勤務、法檢系統司法警察等職位,除參加公共科目筆試外,還必須參加心理測評,時間為2021年1月16下午14: 00-14: 50。評價結果不折算成分數,不計入筆試成績。只判斷他們是否符合標準。不達標者不能進入後續環節。
報考公安機關執法服務崗位的,還須參加公安專業科目筆試,總分100。筆試時間2021年1月16下午15: 30-17: 30。
具體考試時間、科目、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持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參加考試。報考殘疾人特殊崗位的,可在報名時選擇考試地點。
本次考試範圍以2021浙江省公務員錄用公共科目考試大綱和2021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專業科目筆試大綱為準。考試大綱可在長三角公務員考試錄壹體化平臺網站下載。
(五)加分和劃定筆試成績。
筆試總成績為兩科原始成績之和(考試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後2位)。報考公安機關執法勤務崗位的,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公安專業考試成績分別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筆試總成績。報考鄉鎮機關優秀村幹部“職位2”職位的現任村“兩委”人員,筆試總成績加10分。
公共* * *科目筆試按規定進行篩選後,由省公務員局統壹劃定各崗位公共* * *科目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公安執法服務崗位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公安專業科目筆試總成績分為合格分數線。少數民族招聘崗位合格分數線另行劃定。
(六)確定體能測評、面試對象。
招聘機關根據各招聘崗位筆試總成績,按規定比例從高分到低分在符合條件的人員中確定體能測評和面試對象。
鄉鎮機關面向優秀村幹部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崗位,按照1:3確定面試對象。
公安、法院、檢察院等單位的人民警察職位,行政執法類職位中的綜合執法類職位,按照1:4確定(其中招錄計劃三人以上的職位,按照1:3確定)。考評對象放棄或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的,不予遞補。體能測評結束後,招聘機關按照1:3(其中招聘計劃三人以上的職位為1:2)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
鄉鎮機關招錄專職人民武裝幹部,參照上述人民警察崗位和辦法確定軍事技能考核對象和面試對象。
其他職位按1:3確定面試對象(招聘計劃3人以上的職位按1:2確定)。
以上職位比例不足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七)資格審查
在面試或身體(技術)能力測評前,公務員主管部門應組織招錄單位進行詳細的資格審查。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體能(技術)能力考核或面試。
資格復審時,2021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出具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處出具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國家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籍信息的戶口簿頁)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社會人員(含2019、2020年高校畢業生)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或印有本人戶籍信息的戶口本頁)、畢業證、學位證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明(證書)。2021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字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除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員還要求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境外學生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證明;委托生(定向生)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報考鄉鎮機關專職人民武裝幹部的,應提供《退役士兵證》;
參加2020年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須提供設區市市級司法行政部門出具的或從司法部網站下載打印的2020年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成績通知書。
資格復審開始前48小時內,報考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相關職位不予遞補。
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者,不能參加面試,相關崗位不予遞補。
(8)體質評估
報考人民警察綜合執法崗位和行政執法崗位必須進行體能測評。其中,人民警察崗位要求10 m× 4往返跑、縱跳、觸高,男子1000 m跑(女子800 m跑)全部達標。行政執法崗位綜合執法崗位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人民警察崗位執行。
體能測評由金華市公務員部門組織,縣公務員部門會同招錄機關實施。軍事技能鑒定由省軍區組織實施。軍事技能測評項目和評分標準參照《浙江省鄉鎮(街道)機關錄用專職人民武裝幹部軍事技能測評項目成績標準(暫行)》執行。三項總分低於180者,不具備面試資格。
(9)面試
面試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入圍者放棄面試資格的,相關崗位不予遞補。面試成績100,合格分數線60。面試不合格者不能納入體檢和考察。
(十)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
面試結束後,筆試總成績和面試(總)成績分別折算成百分制,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合成總成績。計算總分的公式是:
總成績=筆試成績(100%)+面試成績(100%) 60%。
按總成績(如總成績相等,則以筆試總成績高者排名第壹;筆試總成績再次相等的,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最高者為第壹名,下同)。從高分到低分按1.2確定體檢對象,招聘計劃3人以上的崗位按1.1.5確定(四舍五入)。體檢結束後,在符合條件的人員中按照1:1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科目。低於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十壹)體檢和考察。
體檢工作由金華市公務員部門組織,縣公務員部門會同招錄機關實施。體檢按照《關於修訂〈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65〕140號)和《公務員體檢特殊標準(試行)〉: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65〕82號) 及《關於進壹步做好公務員體檢工作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65 438+02]65號)等文件執行。 報考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
考察按照原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做好公務員考察工作的通知》(國發〔2013〕2號)執行;對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進行考察,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辦法》(公通字〔2020〕11號)執行。對報考鄉鎮機關公務員的優秀村幹部的考察,按照《關於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發[2065 438+03]2號)執行,必要時可采取民主測評、考察通知、經濟責任審計等方式。
考察期限壹般不超過60天,從考察對象名單公示之日起計算。考察結論分為“合格”或“不適宜錄用為公務員”。入圍名單公示後、招錄報名手續辦理前,相關人員放棄資格的,記入浙江省公務員考試誠信檔案。
體檢和考察實施前,如國家或浙江省有新規定,原則上按新規定執行。
考察結果只作為本次是否招聘的依據。
(12)宣傳和就業
招錄機關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並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公示5個工作日。對於優秀村幹部招考職位,由公務員主管部門在鄉鎮(街道)、村(社區)公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後,如無反映或經調查無不影響錄用的問題,由招錄機關辦理錄用審批手續。反映影響就業問題,找到證據的,不予錄用;如果壹時反映的問題難以核實,可以暫緩聘用,待調查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2021高校應屆畢業生不能在2021年9月30日前向招錄機關提供報考所需相關證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取消錄用資格。
放棄體檢的報考人員不予遞補;體檢不合格、放棄考察、考察結論為不適宜錄用為公務員、在規定時間內不能提供考試所需相關證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辦理錄用手續前放棄錄用資格的,由招錄機關按總成績從高到低在相應崗位合格人員中進行遞補考察和錄用。
更換必須在招聘前完成審批手續。招聘審批文件下發後,不再更換。如果次年發布浙江省公務員招考公告,則不補。
參加過體能測評、面試、體檢、考察、換證的人員名單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公布。
被錄用人員無正當理由放棄或逾期不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2年內不得報考浙江省公務員。
四、註意事項
(壹)助理法官、檢察官的考試按照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檢察院印發的《關於招聘人民法院助理法官、檢察官的實施意見》(浙組[2016]33號)進行。
(2)截止2020年6月5438+2月11,戶籍仍在遷移過程中的人員,不得報考有戶籍限制的職位。請在註冊時確認您的結算,並如實填寫。
(3)報名者必須先報名,然後登錄系統進行報名。申請人必須使用第二代身份證號碼進行登記。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二代居民身份證。
(四)申請人在初審和復審過程中提交的所有報名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報考資格的,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壹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5)建檔立卡的貧困家庭成員和市縣低保對象,於2020年6月30日前將本人身份證和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貧困證明或低保證以傳真或其他方式提交至浙江省人事考試院12,1-88396765。
(六)對確認繳費人數不足招錄計劃數3倍的職位,按比例核減或取消招錄計劃,並將此類計劃在長三角公務員考試報名壹體化平臺網站上公布。如招聘崗位取消,考生可在接到通知後24小時內改報其他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正常聯系或接到通知後未能及時改報的,視為放棄改報權利,並退還考試費。專門為殘疾人設計的招聘崗位和部分特殊崗位可適當降低考試比例。
(七)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11]48號),體能測評三項中有壹項不達標的,視為不合格。測評中垂直跳躍不超過3次,10 m× 4往返不超過2次,1000 m (800 m)只測試1次。
(八)考試違紀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公務員考試違紀行為處理辦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16]85號)和浙江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九)報考人員對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公布、公示的相關內容有異議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或招錄機關舉報。
(10)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將人事考試違紀違規考生信息納入人事考試誠信系統的通知》,公務員錄用考試涉及下列行為:故意損毀試卷、答題卡、答題卡,或將試卷、答題卡、答題卡帶出考場的;抄襲和協助抄襲;用假證件參加考試;禁止使用具有計算和存儲功能的通信設備或電子設備;串通或有組織作弊;由他人*或冒名頂替參加考試,將在浙江信用網公布。
(11)招考公告中規定的體能測評、軍事技能考核、體檢、違紀違規行為檢查及處理等政策文件,可在長三角公務員考試錄用整合平臺網站“招考政策”壹欄查詢。如對招考職位的資格條件等內容有疑問,請與縣公務員主管部門聯系。武義縣公務員局政策咨詢電話0579-87669227。
(十二)資格審查由招聘機構負責。報名期間,招錄機關將根據資格條件對申請進行集中審核,確認申請人是否具備報考資格。資格審查貫穿於聘用的全過程。發現報考人員不準報考或不符合資格條件的,招錄機關可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
(十三)如招聘過程中出現部分空缺職位,省公務員局將視情況確定是否組織補充錄用。補充錄用確定的,補充錄用公告、職位及相關事項將在長三角公務員考試報名壹體化平臺網站發布。
(十四)在招聘的組織實施過程中,我們將按照新冠肺炎的有關要求,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時對相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理解、支持和配合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