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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保護法》中勞動者有哪些法定義務?

《勞動保護法》中勞動者有哪些法定義務?根據《勞動法》第三條規定,勞動者的法定義務是: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定,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什麽是勞動保護法規?答:勞動保護法規是指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法律法規。其中有安全技術的規則和方法;工業衛生法規和標準;關於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的規定;對女工的特殊保護;傷亡事故處理規則;和組織系統來監督這些法律和條例的實施,以確保工人在安全的條件下工作。

勞動保護法怎麽用?《勞動者權益保障法》是壹部禁止使用童工的法律。對違反規定招用童工的單位或個人,由勞動部門責令其將童工送回原居住地,規定勞動者有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

(1)要遵循兩個基本原則:平等自願、協商壹致的原則;遵守法律原則。

(2)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進行鑒定。

(3)了解勞動合同必備條款:合同期限、工作內容、性質、工作地點;工資、報酬、獎金、津貼等標準;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勞動紀律和獎懲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違約責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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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保護法》如何規定員工辭職?勞動者辭職,只需提前壹個月書面通知用人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壹、個人提出辭職有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者可以不經用人單位批準立即離職,可以要求支付剩余工資和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並辦理離職手續。

2.如果員工未能提前30天離職,且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情形,員工直接提交辭職信離職是違法的。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和招用勞動者發生的費用。

3.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書面提出離職,無需用人單位同意。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的義務。

第二,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或掛號信(通俗點說就是辭職信、辭職報告)的方式向用人單位發送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便於留存證據。用人單位未支付勞動者工資或者未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的,勞動者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三。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壹款規定的情形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非法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不提前通知用人單位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壹)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提出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壹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壹條第壹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以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壹款的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的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壹年支付壹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壹年的,按壹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直轄市人民* * *公布的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為月平均工資的三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期限最長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應當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並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應當在完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應當將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兩年備查。

女職工勞動保護法是什麽?《勞動法》第七章規定了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以及國務院關於女職工勞動保護的特別規定。

國務院

女職工勞動保護的特別規定

第壹條為了減少和解決女職工在工作中因生理特點造成的特殊困難,保護女職工健康,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和其他社會組織等用人單位及其女職工。

第三條用人單位應當加強女職工的勞動保護,采取措施改善女職工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對女職工進行勞動安全衛生知識培訓。

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遵守禁止女職工從事的勞動範圍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書面告知女職工本單位中屬於禁止女職工從事的勞動範圍的崗位。

禁止女職工從事的勞動範圍列於本規定的附件。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調整女職工不得從事的勞動範圍。

第五條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資、辭退、解除其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條女職工懷孕期間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減輕其工作量或者安排其他適應的勞動。

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並應當在工作時間內安排壹定的休息時間。

懷孕女職工在工作時間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工作時間。

第七條女職工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休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1個嬰兒,產假增加15天。

懷孕後不滿4個月流產的女員工有權享受15天產假;懷孕4個月後流產者有權享受42天的產假。

第八條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女職工產假前的工資標準繳納。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繳納。

第九條用人單位不得為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用人單位應當在每日工作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哺乳時間每天增加1小時。

第十條女職工人數較多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女職工的需要,設置女職工衛生室、孕婦休息室、哺乳室等設施。妥善解決女職工在生理衛生和哺乳方面的困難。

第十壹條在工作場所,用人單位應當預防和制止對女職工的性騷擾。

第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對用人單位遵守本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工會和婦女組織依法對用人單位遵守本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

第十三條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六條第二款、第七條第壹款、第九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按照每名女職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

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附錄第壹條、第二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 *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按照每名女職工1000元但不超過5000元的標準計算,處以罰款。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附錄第三條、第四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 *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整改,並處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相關經營,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提請相關人* * *責令關閉。

第十四條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侵害女職工合法權益的,女職工可以依法投訴、舉報、申訴,依法向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機構申請調解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侵害女職工合法權益,造成女職工損害的,依法賠償;用人單位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7月21日,國務院發布《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同時廢止。

未成年人勞動保護法:lcedu . gov ./wszw/zchg/200504/105。

大學生受勞動保護法保護嗎?如果妳成了勞動者,當然受勞動法保護。

未成年人勞動保護法沒有需求。

未成年人不在法定勞動管轄範圍,只有未成年人保護法。

勞動保護法的適用範圍是什麽?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適用範圍* * *,不適用的幾類人是:

(1)公務員和實行公務員制度的勞動者;

(二)現役軍人;

(三)農村勞動力(鄉鎮企業職工和進城務工經商的農民除外);

(4)家庭保姆。

2.勞動合同法的適用範圍:

《勞動合同法》第二條規定,中國的人民、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應當依照本法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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