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有人知道員工壹開始和公司簽合同是三年,所以他也想知道其他關於勞動期限的問題。簽訂勞動合同的最長期限是多久?根據國家勞動法,第壹簽三年,第二簽五年,第三簽十年。具體事宜我看下面這篇文章。
我們國家勞動法規定,第壹次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是三年,以後是五年,十年。
第壹,勞動合同壹般簽幾年。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可分為三類: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有效期限,可長可短,長則幾年或幾年以上,短則壹年或幾個月;
(2)無固定期限,即勞動合同中只約定起始日期,沒有具體的終止日期。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依法終止。只要履行中沒有約定的終止條件或者法定的終止條件,壹般就不能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可以持續到員工退休。
(3)某項工作的完成期限,即有效期限是某項工作或項目的完成。工作或項目壹旦完成,勞動合同即終止。
《勞動法》第20條規定:
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壹定工作為期限。勞動者在同壹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雙方同意延長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的期限是多長?
為了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勞動合同應規定明確的期限。實踐中,確實有部分員工工作消極,經常違反企業規定和勞動紀律,但情節不足以達到《勞動法》規定的解除勞動關系。在這種情況下,企業要解除勞動關系就要支付經濟補償金,但不解除勞動關系就會給企業造成損失。在其他情況下(如員工不稱職),企業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但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到期時,企業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國有企業除外)。所以,如果明確約定勞動合同期限(不要太長),企業就有相當的主動權,可以避免承擔辭退造成的賠償責任。
3.勞動合同的條款是什麽?
1.勞動合同應盡可能詳細地規定雙方的義務。約定雙方義務的好處是保證雙方嚴格按合同履行職責,防止違約;也是因為當壹方違約時,可以有明確的處罰依據。對於企業來說,在勞動合同中,要明確員工的崗位和具體職責,明確對崗位的具體要求。這樣違反職責的員工就有了明確的處理依據。
2.最好在勞動合同中約定明確可行的違約責任和處罰。約定違約責任和處罰,既能起到警示作用,也能成為日後處理的有力依據。打官司的時候不需要依靠法官對違約責任的自由裁量權,為保護企業自身的合法權益提供了必要的保障。對於違約責任,主要是指違約賠償責任,具體賠償金額可由企業和員工雙方在各種違約情況下約定;對員工違紀行為的處罰方式可以是警告、記過、扣發工資、辭退等。對於員工的紀律處分,不可能在勞動合同中規定的太詳細,可以引用企業規章制度的規定。
3.最好規定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或者企業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是指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壹旦出現某種原因,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不再受勞動合同的約束;企業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是,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者有特定行為的,企業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並且不支付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但需要註意的是,不允許在勞動合同中約定法定解除勞動合同時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不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或者由企業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好處是,壹旦發生約定的情形,企業可以不再履行勞動合同而不支付經濟補償金。比如某公司約定,員工當月曠工2天,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不支付賠償金。如果員工按照法律規定曠工兩天,顯然不太可能被認為是嚴重違反企業規定。沒有約定的,可以判給企業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
看完這篇文章的內容,我們的讀者也可以了解如何簽訂勞動合同。這時候,邊肖也要提醒讀者,簽訂勞動合同應該註意哪些問題。本文只講勞動合同最多能簽多久。如果讀者想了解關於勞動合同的其他方面,歡迎隨時訪問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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