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網友們紛紛表示,“壹點公信力都沒有”、“遇到這種情況壹定要積極維權”、“不能讓公司想毀約就毀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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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怎麽辦?下列三種情況,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予以賠償:
(壹)用人單位故意拖延訂立勞動合同,即招聘後故意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後故意不及時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因用人單位的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或者訂立部分無效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違反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具體賠償辦法為: (壹)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損失的,按照勞動者本人應得的工資收入向勞動者支付,並支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補償費。
(二)造成職工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向職工補充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三)職工發生工傷醫療損失的,除按照國家規定給予職工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當支付相當於醫療費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賠償金。
(四)女職工和未成年職工健康受到損害的,除按照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當支付相當於同期醫療費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賠償費用。
(5)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補償費用。
第三,勞動合同可以變更嗎?勞動合同是可以變更的。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壹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但勞動合同的變更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壹份。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壹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進行。勞動合同修改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壹份。
根據2021實施的《民法典》第543條規定,當事人可以協商變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不明確的,推定未變更。
3.勞動合同中可以約定違約金嗎?違約金是指壹方不履行合同時,向另壹方支付的壹定金額的款項。在民法典中,幾乎所有的合同都可以約定違約金,但是勞動合同法對違約金做出了限制性的規定。
(1)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的金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不得超過服務期未完成部分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勞動者在服務期內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報酬。從這個角度來說,如果沒有培訓費,就不能約定違約金。
(2)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有關的保密事項。
對於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可以約定離職後限制條款,可以約定違約金,以保證這些約定的履行。
除上述兩種情況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違約金在很大程度上是對勞動者不利的,所以法律規定勞動合同中只能約定上述兩種情況的違約金,極大地保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利。
結論:綜上所述,我們知道解決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的問題是有辦法的。在這種情況下,雇主必須承擔違約責任。以上就是為大家詳細介紹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怎麽辦的相關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