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落實《青島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條例》,大力倡導文明、低碳、綠色、環保的生活方式,努力營造文明、和諧、安全、宜居的環境,春節前夕發布以下倡議:
第壹,做壹個不燃放煙花爆竹,文明過節的踐行者。不購買、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不在規定區域燃放煙花爆竹。我們倡導采用安全、環保、低碳的方式慶祝節日,盡最大努力保護藍天碧水。
第二,做壹個不燃放煙花爆竹,文明過節的監督員。樹立主人翁意識,積極勸阻、抵制、舉報周圍群眾隨意燃放煙花爆竹的不文明行為,把不燃放煙花爆竹、過壹個文明節日變成每個人的自覺行動。
第三,做壹個不燃放煙花爆竹,文明過節的宣傳員。利用微博、微信、手機客戶端等新興傳播方式,向家人、鄰居、親戚宣傳不燃放煙花爆竹的好處,匯聚大家參與文明建設、享受美好生活的正能量。
聊城市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為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進壹步改善空氣質量和城鄉環境,推進文明城市建設,聊城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發布《關於聊城市全天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決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在全市範圍內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
通報要求,各級各部門要通過張貼標語、發放傳單、發布微信官方賬號、播報新聞等方式,,加大文明過節和確保安全的宣傳力度,做好輿論引導。落實責任,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開發區管委會要統籌做好轄區內任何時候禁止銷售、燃放和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行屬地管理,責任到村、社區、小區物業等基層單位,動員各級各部門、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積極參與和宣傳禁止銷售、燃放和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各級公安、應急管理和行政審批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制定預案,加大執法力度,推進全區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要加強監管,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屬開發區管委會和各級公安、應急管理、行政審批等部門要成立專門工作組,調度推動全市全時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的落實。責任落實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和不良影響的,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追究相關責任。
濰坊市
為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進壹步改善空氣質量和城鄉環境,推進文明城市建設,根據上級有關政策要求和鄭偉辦字〔2022〕4號文件規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全市實行全天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根據通知要求,濰坊將提前做好煙花爆竹禁售分流工作,督促企業落實流向,實名登記。同時,即日起停止煙花運輸審批,成立專職巡邏隊禁放煙花,開展不間斷巡邏檢查,發現違規燃放煙花線索,將依法處罰!
泰安市
6月65438+10月10,泰安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發布《關於泰安市全區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經研究,決定於2022年6月65438+10月10至2022年3月31在全市範圍內禁售。
臨沂市
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及公眾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並處500元以上1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所有限制燃放區域,65438+6月30日至31年3月30日,全市範圍內不允許燃放煙花爆竹,所有時段不允許燃放。重汙染天氣預警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燃放煙花爆竹。對違反本規定的單位和個人,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並處以罰款;對構成違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德州市
為改善和提升空氣質量,減少環境汙染,保障公眾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根據國家和省有關部署要求,德州市生態環境委員會辦公室於2022年6月65438+10月65438+10月發布了《關於德州市全天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20224號)。2022年6月5438+10月11日至2022年3月13日,全市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
針對禁燃禁放,公安機關和應急管理部門將按照《通知》要求和職責分工,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德州市煙花爆竹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對工作中發現的非法燃放和違反煙花爆竹禁放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
非法銷售舉報電話:12345
違法排汙舉報電話:110
濱州市
65438+10月12日,濱州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下發《關於做好全區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緊急通知》。
通知明確:為進壹步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更好地改善空氣質量和城鄉環境,促進生態文明建設,根據有關工作要求,參照周邊省市煙花爆竹管控規定,決定自即日起至3月31日,在全市範圍內禁止銷售、燃放和燃放煙花爆竹。
菏澤市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為有效遏制煙花爆竹燃放對環境空氣質量的影響,保護人民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菏澤市煙花爆竹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在執行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的基礎上,決定將近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禁燒禁排時間:2022年10月30日0時至65438年3月5日24時(臘月二十八0時至臘月十三24時)。
2.禁燃無排放區:菏澤市全境。
三。法律責任:任何單位和個人違反本通告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菏澤市煙花爆竹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予以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濟寧市
為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進壹步改善空氣質量和城鄉環境,倡導綠色過節風尚,鞏固全國文明城市建設成效,根據有關工作要求,參照周邊省市對煙花爆竹的管控規定,決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在全市範圍內禁止銷售、燃放和燃放煙花爆竹。
棗莊市
65438+10月65438 6月4日,為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進壹步改善空氣質量和城鄉環境,推進文明城市建設,棗莊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發布《關於做好2022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通知》,指出即日起至2月20日,全市全天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通知要求,各級各部門要通過張貼標語、發放傳單、發布微信官方賬號、新聞聯播等方式,加大文明過節、確保安全的宣傳力度。,提高社會各界的認知度、合作度和支持度,做好輿論引導。要加大煙花爆竹源頭管控力度,加強銷售燃放安全監管,積極爭取企業配合支持,做好煙花爆竹分流和實名登記工作,嚴格遵守禁放區禁止銷售煙花爆竹的規定;要組織人員對禁放區內可能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的場所進行明察暗訪,及時杜絕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行為;要督促業主落實本場所禁放管理責任,督促其通過簽訂合同、責任書等方式告知各類餐飲預訂遵守禁放規定。要制定常態化檢查方案,按照各自職責隨時推進全區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加大檢查力度,發揮監管網點作用,加強重點時段管控,依法妥善處理相關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堅決打擊。
日照市
65438+10月15日,為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減少環境汙染,保障人民身體健康,參照周邊省市煙花爆竹管控做法,日照市組織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關於全球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內容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日照市城市管理條例》、《日照市煙花爆竹管理辦法》等。,在執行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條例》的基礎上,日照市所有行政區域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禁放時間為2022年10+05。
倡導企事業單位和廣大市民自覺遵守通告規定,不得銷售或燃放煙花爆竹,並積極勸阻和制止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積極舉報非法銷售、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
非法銷售舉報電話:12345
違法排汙舉報電話:110
東營市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為了更好地改善城鄉環境質量,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減少消防安全隱患,提升文明城市建設水平。根據相關工作要求,參照周邊省市對煙花爆竹的管控規定,東營市決定自即日起至3月15日,在全市範圍內禁止銷售、燃燒和燃放煙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