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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扶電動車休息摔倒骨折,家屬索賠是否構成敲詐勒索?

這不是敲詐,但肯定不合理,家屬也不會勝訴。如果需要追究他們的責任,那是他們自己的責任,但這應該不構成敲詐勒索,因為這是壹起不屬於設計好的那種碰瓷的事件。

這是發生在杭州的壹個案例。壹個90歲的老人壹個人出門,累得受不了。他靠在壹輛電動車上,和它壹起摔倒了。受傷後住院花了近4萬元。他的家人覺得電動車車主和附近物業都有責任,是他們沒有按規定停好電動車造成的。

法院會如何判決?:

中國人喜歡講人情,有時候會用道德綁架法律。在以前,估計會有無數人支持受傷的老人。他們已經是那麽可憐的老人了。如果他們自己有承受能力,也不會想到這種方法。既然發現了物業業主和業主的錯誤,肯定要賠償壹些。

在我看來,這是典型的“得過且過”的方法。犯了錯誤後,更多的人會先找客觀原因,而不是從自己身上找問題,讓別人為自己的錯誤買單。

不應該再這樣判斷了。如果老人及其家人因為家庭困難需要社會幫助,大家都可以伸出援手,而不是用這種無理取鬧的方式。法院肯定會判決產權人和業主不需要賠償。至於違章停車,物業監管不力,事實上應該交給城管部門。應該做出什麽樣的處罰是另壹個範疇,不能混為壹談。

老人摔倒受傷是誰的錯?

老人摔倒是誰的錯?我覺得他的子女責任最大,其次是老人自己。

首先,老人90歲,算是長壽了。不帶他的孩子獨自外出是壹個錯誤。所以他們的責任最大,因為他們自己也犯了錯誤。如果需要追究,他們是第壹責任人。這個城市有許多家庭。子女上班,老人只好在家請保姆,或者送去養老院。其實預防是有很大道理的。

90歲的人和嬰幼兒壹樣,非常脆弱,需要監護。這個時候,他們的孩子就是他們的監護人。老人受傷,需要承擔監護不力的責任。他們首先需要反思的是自己。所謂“老小孩”,不僅僅是他們個性的展示,更是他們身體的脆弱,需要保護。

其次,老人自己也要承擔責任。經常聽相聲的人壹定聽說過。郭德綱常說:“老年人不以筋骨為能。”等他們老了,要有自知之明,不要逞強。90歲的老人獨自出門鍛煉,是壹種逞強的行為。當他累的時候,他看不清楚輔助物體。扶電動車的行為是誤判。

如果要追究責任,那麽扶電動車摔倒的90歲老人是首要責任人,其次是老人本人。

我們應該學會反思:

時光荏苒,光陰荏苒,我們誰也擺脫不了那個老人。也就是說,我們都有老去的壹天,所以要學會反思。我們經常聽到“壹個坑壹個坑的學”“見賢思齊”,所以當事情發生的時候,不能只看結果和輿論,要學會獨立思考。我們老了應該做什麽?

不客氣的說,我們大多數人都沒有杭州老人的能力。90歲的時候,我們可以壹個人出去鍛煉。他是90歲時代最有能力的壹群人,但他不能完全保護自己。判斷也會有失誤,說明人老了要學會示弱,而不是處處逞強。盲目逞強只能給孩子和社會帶來傷害,對他們沒有任何好處。

作為孩子,我們也需要反思:羊有下跪反哺之恩,動物還有這樣的孝心,我們人類也應該如此。小時候,我們把父母當成參天大樹,躲在樹下乘涼。現在它們老了,我們也長成大樹了,我們需要保護它們。

而且古人說“無遠慮者必有近憂”,其實是提醒我們,有些事情要提前做好準備,父母不要對孩子的健康抱有“僥幸心理”。父母不像孩子,壹天比壹天弱,孩子壹天比壹天強。這就是照顧老人和孩子的區別,需要足夠的耐心和更多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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