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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體罰學生違法嗎?

體罰學生肯定是違法的。可以批評教育,但千萬不要打罵孩子。體罰情節較輕的,可以警告。情節嚴重的,妳不僅要承擔孩子的所有費用,老師還有可能被開除。所以,學生愛他們,而不是打他們。

法律分析:壹、《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五條規定“不得對未成年學生、兒童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義務教育法》第十六條規定“禁止體罰學生”;《教師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對“體罰學生經教育拒不改”、“品行惡劣、侮辱學生、影響惡劣”、“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教師,給予“行政處分或者開除處分”。第二,不是消費欺詐,但是違背了教委減負的原則。強行學習是非常錯誤的。這是教委規定的。妳有妳的個人權利。周末是法定假日,法律賦予妳休息的權利。所以學校提供的補習班。妳應該把學校的通知留下。學校用欺詐行為騙學生補課,那就更不對了。屬於消費欺詐。可以向當地教委舉報,會得到解決。教育委員會和國家教育辦公室宣布學生應該減輕負擔。所以加課是違法的。第三,觸犯法律的人:學校的主管老師。教務處領導學校的問題,應該是教務處的管理問題。明知加課違反教委減負文件。根據近幾年出臺的相關文件精神,目前關於補課的規定如下:(1)禁止學校利用課余時間和節假日為學生補課或上新課,禁止亂收費。(二)社會力量舉辦的學校不得利用中小學校舍組織中小學生文化課。(三)中小學不得以任何名義自行辦學或與社會力量舉辦的機構聯合開辦中小學生文化課輔導班。(4)違反校規者,應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給予行政處分。近日,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導室聯合重申,嚴禁中小學節假日補課,要求各區縣:壹是落實區縣政府減輕學生負擔的責任。二是對群眾舉報進行核實,如屬實立即糾正。第三,考慮到當前形勢下群眾的升學需求,允許學校在第二學期適當組織高三學生補課,其他年級學生不得組織補課,由區縣嚴格控制,堅持學生自願,不自行收費。第四,要把書記的指示和緊急會議精神傳達給中小學校長,旗幟鮮明地制止違規行為。二、教師處罰學生有哪些法律規定?體罰是指教師以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脅的方式,或以其他強制手段侵犯學生健康的行為,如毆打、罰站、下蹲、超出身體極限運動、剃頭、打嘴等。變相體罰是指以其他間接方式對學生進行身心懲罰的行為,如勞動懲罰、抄作業過多、挖苦、辱罵等。對於教師體罰學生,我國法律明確規定了處罰措施。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教師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體罰學生的教師可以受到如下處罰:1。體罰學生的各級各類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教師,經教育不改的,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部門按照現行教師管理權限分別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行政處分的種類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辭退分為兩種:解除崗位聘用合同,由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安排其他工作的;教師聘用合同終止,被辭退者另謀職業。2.體罰學生情節嚴重(如殘忍、傷害甚至死亡),構成犯罪的,由人民法院依法追究刑事責任。3.體罰學生給學生或者學校造成損失或者損害的,還應當依照《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即賠償損失、消除影響、恢復名譽。綜上,老師體罰學生違法嗎?體罰學生肯定是違法的。可以批評教育,但千萬不要打罵孩子。體罰情節較輕的,可以警告。情節嚴重的,妳不僅要承擔孩子的所有費用,老師還有可能被開除。所以,學生愛他們,而不是打他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二十壹條規定,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的教職員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老師體罰學生是違法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二十壹條規定,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的教職員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老師體罰學生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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