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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離婚訴訟要在六個月內再次起訴。

法律主觀性:

法律規定了離婚訴訟的訴訟時效。離婚後,另壹方發現夫妻壹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此時訴訟時效為三年,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計算,債務人。

法律客觀性:

法院離婚又稱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不能達成協議離婚,任何壹方向人民法院請求離婚,經人民法院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系的離婚制度。訴訟離婚制度適用於雙方對離婚有分歧的案件,包括因壹方要求離婚,另壹方不同意而產生的離婚糾紛;或者,雙方雖同意離婚,但在子女和財產問題上無法達成壹致並做出適當處理。管轄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幹問題的意見》,當事人提起的離婚訴訟,原則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但在下列情況下,應采取特殊地域管轄:1。被告離開住所地壹年以上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都離開住所地壹年以上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起訴時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蹤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其經常居住地不壹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3.被告被勞動教養或者被監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其經常居住地不壹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4.非軍人對非文職軍人提起的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團級以上單位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5.被告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其經常居住地不壹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6、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壹方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的,由原告或被告原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不予受理的情況1。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壹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提起離婚訴訟的;2、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解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又在六個月內起訴的;3.原告撤訴或者離婚案件按撤訴處理的,沒有新的情況或者新的理由,在六個月內提起訴訟。訴訟離婚的條件是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3、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5.壹方被宣告失蹤,另壹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6.壹方患有法律禁止的婚姻疾病,或者壹方有生理缺陷,或者因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關系,且難以治愈的。7、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後沒有建立夫妻感情,很難共同生活。8.婚前隱瞞精神疾病,婚後未能痊愈,或者婚前明知對方患有精神疾病而結婚,或者夫妻生活期間壹方患有精神疾病,經長期治療仍未痊愈的。9.壹方欺騙另壹方,或者在婚姻登記中欺騙取得結婚證。10.結婚登記後,雙方壹直沒有共同生活,沒有和好的可能。11.包辦買賣婚姻,婚後壹方立即提出離婚,或者* * *雖已共同生活多年,但夫妻關系尚未確立。12.壹方與他人通奸或者非法同居,經教育仍不悔改的。真的不可能是無辜壹方起訴離婚,或者是錯誤壹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過批評教育和處分,或者人民法院裁定不準離婚後,錯誤壹方起訴要求離婚的。13、壹方喜歡放松討厭工作,有賭博等不良嗜好,不履行家庭義務,經多次教育拒不改變,夫妻難以共同生活。14、壹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者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15,壹方下落不明兩年,另壹方提出離婚訴訟,公告後發現無下落。16,被對方虐待或遺棄,或被對方親屬虐待,或被對方親屬虐待,經教育對方不理解。17、其他導致夫妻關系破裂的情形。訴訟期間為1。在懷孕期間、分娩後壹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2.受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壹方可以請求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人民法院撤銷婚姻,請求應當自婚姻登記之日起壹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壹方要求解除婚姻的,應當在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壹年內提出。上述“壹年”不適用於訴訟時效的中止、中斷或者延長。3.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在以無過錯方為被告的離婚訴訟中,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並且沒有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他可以在離婚後壹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以無過錯方為被告的離婚案件,被告壹審未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二審期間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後壹年內另行起訴。4.離婚期間,壹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財產,或者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壹方財產的,分割夫妻財產時,有上述行為的壹方可以分割,也可以不分割;離婚後,另壹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財產。當事人請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自當事人發現之日起計算。5、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解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起訴的,不予受理;被告提起訴訟的,不受此期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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