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1995,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
1995-1998,就讀於武漢大學法學院,行政法學碩士;
2001-2007,就讀於武漢大學法學院,在職博士生。2006年4月5438+0-2006年6月5438+0,賓夕法尼亞大學和天普大學訪問學者。
2006年9月5438+0-2006年9月5438+0,10,英國蘇塞克斯大學發展研究所訪問學者。
2002年9月至2003年6月,他在哥倫比亞大學做訪問學者。
2002年6月5438+00日至2002年6月5438+00日,美國耶魯大學訪問學者,中國法學會法學教育專業委員會副主任。
湖北省婦聯婦女理論研究會副會長
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
武漢大學法學院法律診所教研室主任、診所法律教育研究中心主任。
武漢大學社會弱者權益保護中心行政訴訟部部長;
1.非類型化行政行為初探,1999,12,人大復印憲法與行政法轉載。
2.從憲法權利到現實權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研究,載於《法律評論》第2期。1,2000,並全文轉載於《社會保障》,全國人大2000年第5號文。
3.公開的概念與公開的法律制度——從深圳市政務公開實施情況的調查談起,載《行政與法律》2003年第2期。
4.法律援助與法律診所的識別與整合,《法學雜誌》2003年第6期。
5.美國律師職業技能課程教學方法的啟示——觀摩模擬談判課程的思考,中國教育理論雜誌(香港),第1期,2004。
6.《行政公開意識調查報告》,載《法律評論》2004年第2期。
7.《美國律師調解專業技能研究》,載於《探索》2004年第4期。
8.誰來唱主角——兼論律師與委托人的關系,《中國律師》2004年第10期。
9.事實調查——法律教育中壹個被遺忘的領域,《全球法律翻譯評論》,2005年第2期。
10.診所法律教育的公益性,《法學研究》2006年第6期。
11.法官指導下的印度公益訴訟制度,《環球法律評論》第4期,2010。
12.法律領域的性別意識及其影響,《光明日報》6月29日2011。
作品類別:
1.《中國診所法律教育》,法律出版社,2002年。(編輯)
2.《實用法律寫作》,湖北詞典出版社,2000年。(副主編)
3.《行政訴訟法教學指導》,武漢大學出版社,2000年。(編輯)
4.診所法律教育,法律出版社,2002年。(合作翻譯)
5.《如何申請國家賠償》,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合著者)
6.《互動教學法——診所法律教育》,法律出版社,2004年。(獨自壹人)
7.《實用型法律人才的培養——診所法律教育的經驗》,法律出版社,2005年。(主編)
8.《中國性別平等調查報告》,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8年。(合著者)
9.法律診所培訓教程,武漢大學出版社,2009年。(合著者)
10.《性別平等的法律保護》,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9年。(專著)1。法律教育改革和臨床教學,2002-2003年,由國際教育協會資助。項目成果:個人專著《互動教學法——診所法律教育》,法律出版社,2004年。
2.2002年香港樂施會資助的行政公開調查訪問項目。項目成果:開放的理念和開放的法律制度,發表在《行政與法律》2003年第2期。《行政公開認知調查報告》,載《法律評論》2004年第2期。
3.法律教育改革和實踐系統,由福特國際基金會資助,2002年。項目成果:法律援助和法律診所的篩選和整合,發表在《法律雜誌》2003年第6期。《美國律師職業技能課程教學方法的啟示——觀摩模擬談判課程的思考》,載《中國教育理論》(香港)2004年第1期。《美國律師調解專業技能研究》,載於《探索》2004年第4期。
4.實用型人才的培養?美國的經驗和中國的探索,2004-2005,由美國鴨梨協會資助。項目成果:主編的《實用法律人才培養》將於2005年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5.中國診所法律教育的可持續發展,2005-2007年由美國福特基金會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