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同濟大學法律系畢業,分配到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法院工作。1955年,新中國開始建立新的律師制度,1956年,第壹批李國際被選派到上海市第四法律顧問處。從那以後,他整天坐公交車在城市裏奔波,調查,收集證據,開庭。他最多壹天要開三場。
1957年3月加入中國民主同盟。並被評為上海市律師系統先進工作者。這時,接手了“思明堂”壹案,並為被告人蔣進行了維護。18年6月被打成右派,離開律師隊伍,送豬下鄉,後來成為造紙廠工人。
1978 165438+10月,李國際徹底平反,確定了在哪裏跌倒,在哪裏爬起來,成為“文革”後第壹批歸隊的律師之壹。1979年2月,他再次走上法庭辯護席。曾在上海市第二律師事務所工作,後成立上海市第五律師事務所任主任。中國大陸在1979年底恢復律師制度後,代理了大量刑事、民事、經濟、涉外案件,為數百家企事業單位擔任法律顧問。1985,加入中國* * *產黨。
1988年5月,創辦了中國第壹家以律師名字命名的律師事務所——李國際律師事務所,並任主任、高級顧問。當時被評為壹級律師,並擔任上海市律師協會第壹、二、三、四屆理事會理事,第五屆律師協會顧問委員會顧問。
1957,“反右”前夕。壹個面容憔悴的年輕女子來到第四家律所,等了壹整天。她來見李國際律師。這位年輕的婦女是四明堂醫藥局公共經理姜的妻子。
27歲的姜和四明堂的老板陳濟雖然是師徒關系,但長期不和,尤其是姜成為公家的經理後,陳濟不服。“五反”期間,江揭發了陳濟的賬外資金和私藏手槍,使陳濟壹直懷恨在心。
3月30日上午,1957,11,陳記與姜發生沖突,姜的眼鏡被打翻在地。這時,陳濟又抓住了他的胸口,壹只手似乎摸到了什麽。為了防身,拿出壹把水果刀藏在姜身邊。壹旁的工作人員許緊緊地擁抱著姜。三人搏鬥時,水果刀刺傷了陳吉的手腕。傷口是被壹把大約兩英寸長的刀切開的。
那是公私合營的初期,大家都很敏感。誇大的事實廣為傳播,當事人認為很可怕。他們用刀刺傷了私人經理。這不是破壞公私合作關系嗎?所以,下了命令,會嚴肅處理。5月22日,在事發兩個多月後,江被捕。當時,上海、江蘇、浙江等地的357個單位或個人上書法院,要求釋放蔣·,引起了人們的極大關註。許多工人走上街頭,表示他們對江的支持。
李國際很清楚這個案件的背景,通往被告席的道路無疑是危險的。然而,面對壹名年輕女子跪在自己面前大喊“救命”,李國際驚呆了:是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律師應該為人類的正義而戰。只要我依法辯護,尊重事實,我還怕什麽困難和危險?他接手了司明堂的案子。
經過詳細的調查和大量的證據,確認姜屬於正當防衛。讓他感動的是,陳老板的媳婦敢出庭作證:“這是我公公的錯。他先打了小江,連續打了兩次。第三次再打時,小姜只是舉刀自衛,並沒有故意傷人。”
在法庭上出示了證據,為姜進行了無罪辯護。尤其是在最後壹段辯護中,他大義凜然地說:“人民法院獨立進行審判,只服從法律。不要因為壹些片面的反映而妥協事實,影響判決的公正性,請求法院宣告姜無罪。”
法庭上的觀眾被李國際律師的正義感、勇氣和才華深深地打動了,掌聲不斷。黃浦區人民法院站在公正的立場上采納了的辯護,依法宣告姜無罪並當庭釋放。
壹夜之間,所有的街道都在談論李國際。可以說,“思明堂”案是李國際律師生涯中的壹部力作。
1957年6月3日,為蔣辯護。18年6月8日被打成右派。
1988年5月28日——外灘,和平飯店,在這座上海標誌性的老建築裏,“李國際律師事務所”揭牌成立。在揭開紅布的那壹刻,壹塊小小的銅牌證明了中國的律師制度邁出了與國際接軌的第壹步。
李國際生前是這樣說的:“我走的這壹步,符合中國改革開放的大趨勢,得到了當時司法局局長李永富、副局長王文正的大力支持……”顯然,只有改革開放才有了他黃忠、魯那樣的“這壹步”。
李國際邁出的這壹步醞釀已久,很多細節和故事都是我從活著的王身上發現的。早在1983的時候,“南風”就刮得很頻繁。這年的壹個晚上,時任市司法局局長的李永富來到李國際。
王說,當時和在客廳裏“竊竊私語”,生怕泄露了什麽秘密。王小心翼翼,但說話很快,她無意中聽到兩句。她說李國際看起來很端莊。後來征求王的意見,說:“嫂子,我想挑發財。”王壹怔:“什麽財富?如何致富?”李永富說:“我想把李國際品牌化,成立壹家私人合作律師事務所。”王聽後,連連搖頭:“沒有,沒有..我們不想發這個財。李國際和我已經受了20年的苦,不想再冒險了。”李國際的壹面被妻子搶走了,他沈默了很久。事後他說當時有點太突然了,壹點心理準備都沒有。律師制度剛剛恢復,律師的地位沒有得到社會的承認。第二,“公”與“私”的界限依然分明,不敢越過“私”的界限。
我記得很清楚。這時候,李國際笑著說,“畢竟我的眼光和勇氣遠不如李永富。他的領導能力比我強!”這是開玩笑嗎?不是,當時的李永富導演真的很敏銳,超前,大膽,敢為天下先。他選擇了李國際,因為李國際很有名,有很大的社會影響力。這個“大炮”壹出,就火了,就“驚天動地”了。
當李永富看到李國際的猶豫時,李夫人堅決反對。這個“戲”唱不下去了,他只能按下按鈕。1988,李永富主任即將卸任。他不願意實現夙願。為了完善律師制度,他沒有改變初衷,仍然選擇了李國際。這壹次,他沒有討論和聽取意見,而是下了壹道“死命令”,要求李國際必須在5月28日上市。李國際認為時機已經成熟,同意了。那壹年,李國際63歲。“李國際律師事務所”的牌子掛上後,國際輿論大加贊賞:中國律師開啟了壹個新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