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的視野
相傳春秋時期,魯制定了壹條法律。如果魯國人看到自己的同胞在外國被賣為奴,只要願意出錢贖人,國家會在他們回到魯國時給予補償和獎勵。
這壹法律已經實施多年,很多壹直在國外生活的魯人得救了,可以回老家了。
後來孔子有個弟子叫子貢,是個富商。他從國外贖回了很多魯國人,但他拒絕了國家的補償,因為他認為自己不需要這筆錢,願意為國家分擔贖回的負擔。
然而,孔子詛咒子貢,說他的行為對世界有害。害了無數危難中的魯同胞。
孔子說:“壹切都只是為了利益。魯的原始法律只要求人們心中有壹個義字。只要每個人看到自己的同胞遇險都能表現出慈悲心,只要他願意不厭其煩地把這個人贖回來,把自己的同胞帶回中國,就能辦成壹件好事。事後國家會給他嘗壹嘗,獎勵壹下。讓這個做好事的人不吃虧,得到大家的稱贊。長此以往,會有越來越多的人願意做好事。所以這部法律是壹部好法律。”
孔子也說:“子貢的行為為他贏得了更高的贊譽,但同時也提高了大家對義的要求。”
以後贖民後向國家要錢的人,不僅可能永遠得不到大家的稱贊,甚至可能被國人嘲笑,質問為什麽不能像貢品壹樣為國家分憂。
聖人說子貢此舉是反理反利,所以不是善舉,而是最可惡的惡。"
既然致敬,很多人就會對遇險的同胞裝聾作啞。
因為他們不像自貢那麽有錢,所以向國家要壹點賠償就會被唾罵。
魯很多人因此回不了故土。
點評:法律職業者是否應該站得高看得遠,有謀大局、謀天下的意識?
法律服務費
壹位眼鏡商教壹名新員工如何向顧客收費。
當妳給顧客眼鏡時,如果他問多少錢,妳說,“75美元。”
如果他的眼睛沒有顫抖,妳可以說:“這是鏡框的價格。這個鏡頭要50美元。”
如果他的眼睛還是不顫,妳可以加上:“每壹塊。”
評論:律師費可以比較嗎?
法律和成本
壹個校友在德國讀書的時候,錢包在圖書館被扒手偷了,裏面有20歐元。
他不打算報警,但是圖書館的保安報警了。不到5分鐘,壹名女警趕到現場,要求他做筆錄。
女警說:“圖書館的自動安保系統已經記錄了小偷的榮譽。警察局今天可以把小偷的照片張貼到整個地區的所有警察局。如果還是找不到小偷,我們就把視頻送到電視臺反復播放,直到破案。”
“我想算了,只有20歐元,不用地氣。就算抓到賊,代價也太大了。”他對女警察說。
“不!我們是警察,不是商人。只有商人才能說得清是否值得,法律的尊嚴不能用金錢來衡量。賊若犯法,必受法律制裁。”女警嚴厲地說。
結果第二天電視上播出了偷錢的視頻,小偷被抓了。
短評:不算訴訟費的國家和地區支付的費用較少,而報案困難或不願報案的國家或地區往往支付的費用較高。
法律和良心
在柏林墻倒塌的兩年前,東德壹個名叫亨利希的城墻守衛開槍打死了克裏斯,壹個爬上柏林墻試圖逃往西德的年輕人。
在柏林墻倒塌後對他的審判中,他的律師辯稱,他只是發號施令的人,基本上沒有選擇的權利,是無辜的。
法官指出:“作為壹名警察,不服從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不準確是無罪的。
鄒市明雙雙跌下神壇。作為壹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妳有權利把槍口擡高壹厘米,這是妳的良心義務。
這個世界上,除了法律,還有良心。當法律與良心發生沖突時,良心是行動的最高原則,而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壹項普遍原則。"
評論:妳有權利把槍口擡高壹厘米。最後壹招,打,但是妳要故意不打——不要打死別人。這是最起碼的道德,也是最高的良心。任何人都不能以“服從命令”為借口,跨越道德倫理的底線。這是“壹厘米權力”的道德義務,否則必須承擔責任。
律師怎麽說?
法庭將正式審判殺人犯吉米,但他的律師不知什麽原因沒有來。
法官:“吉米,妳的律師沒來。要不要等他?”
吉米:“是的!法官。”
法官:“妳是在犯罪現場被抓的!並對罪行供認不諱。等他有什麽用?他能說什麽呢?”
吉米:“我也很驚訝,所以我想聽聽他怎麽說。”
評論:誰說律師收費後會改變法律的最終結果?讓當事人受到有尊嚴的懲罰也是該罪的內容之壹。
做自己想做的事,不要越界。
01.在律師的全力辯護下,被告最終被判無罪。
在法院門口,律師問被告:“妳已經被釋放了,我們要分手了。現在請最後告訴我真相。妳真的犯了罪嗎?”
被告回答:“律師,當我在法庭上聽到妳精彩的辯護時,我意識到我是無辜的。”
兩個好久不見的老朋友在街上相遇,其中壹個拄著拐杖。“妳怎麽了?”
另壹個關切地問。“六個月前我遭遇了壹場車禍。”
“這麽嚴重,妳還用拐杖!”
“醫生認為可以扔掉,但我的律師認為還不夠。”
評:個案正義的缺失是法治順利運行的代價。中國的律師從職業職責的要求出發,解開自己的心結,在規範範圍內尋求自己和委托人的利益最大化,這是可以理解的。
右手犯罪
這是盜竊。
辯護律師說,“被告只是把右手伸進窗戶,偷了幾樣東西。他的右手不如他。他壹只右手犯罪怎麽能懲罰整個人?”
法官最終裁定:“辯方意見合理,采納。判處被告右手壹年監禁。被告是否用右手坐牢由他自己決定。”
律師迅速幫被告取下附在右臂上的木制假手,交給法官,然後只用壹只手將被告帶走。
評論:好獵手打不過狡猾的狐貍!
請律師出庭。
兩個狹路相逢的人在大吵大鬧。
壹個說:“我要去法院告妳!”"
另壹個說:“隨便!”
“我要去最高法院告妳!”"與...做伴。"
“我去地獄告妳!”
“好吧,那我就請律師出庭!”
點評:做律師不容易。妳要能上天入地!
可憐的願望
壹起離婚案開庭,原告律師叫他的當事人出面。他同情地問,“據我所知,每天晚上妳從辦公室回家,不僅妳妻子沒有單獨等妳,妳還發現有人躲在衣櫃裏,對嗎?”
“是啊,壹點都不差!”原告回復。
“當然會讓妳生氣難過!”律師說。
“我當然會難過,”原告說。“妳想想,我連掛衣服的地方都沒有!”
評論:這個人真的很壞,包括他的思想。
壹封意想不到的律師來信
這是壹個真實的故事,發生在美國1966的冬天。
傑克決定和他的好朋友鮑勃去德克薩斯滑雪。他們乘坐傑克的旅行車去了南方。
開了幾個小時的車後,他們遇到了壹場可怕的暴風雪。他們把車停在附近的農舍前,問壹位迷人的女主人他們是否可以在那裏過夜。
女主人解釋說,我丈夫最近去世了。如果我讓妳住在我家,我怕鄰居會說閑話。
傑克說,別擔心,我們想睡在谷倉裏。明天早上太陽升起時,我們將離開。
女主人允許他們在谷倉過夜。門關上時,她意味深長地看了鮑勃壹眼。
早上,天氣放晴,他們繼續趕路。
九個月後,傑克收到了壹封來自德克薩斯州律師的信。看完之後,他想了幾分鐘,意識到這封信應該是寡婦的律師寫的。
他打電話給他的朋友鮑勃說,鮑勃,妳還記得我們住的農場上那個漂亮的寡婦嗎?
是的,我記得。
傑克:妳半夜起來,去了她的臥室,對嗎?
是的,我...我承認我做了。
問:妳有沒有用我的名字和地址而沒有告訴她妳的名字?
鮑勃臉紅了,說:是的,我做了。
傑克回答:嗯,謝謝!她剛剛去世,把她的農場、別墅和所有財產都留給了我。
評論:誠實是世界上最珍貴的品質。如果妳不想承擔責任,那妳就不配有收獲。看完這個真實的故事,妳會相信上帝是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