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即精神健康正常,能夠獨立從事民事活動的成年人。
2.年滿35周歲,但收養孤兒或殘疾兒童不受此限,繼父母收養繼子女不受此限。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差應當在四十周歲以上;但收養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子女不受此限。
3.無子女,但收養孤兒或殘疾兒童不受此限,繼父母收養繼子女不受此限,三代以內華僑收養同代子女不受此限。或者雖然有孩子,但孩子患有精神病等嚴重疾病,將來也可以收養健康的孩子。
4.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有正當職業或可靠收入來源的,可以照顧被收養人的生活,並承擔相應的經濟費用。除了收養成年人。
5、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
6.有合法的收養目的,不違反社會公德、國家法律和國家計劃生育規定。如果是為了玩女人或者長期同居而收養異性的孩子,是不能允許的。
7.收養人有配偶的,必須征得配偶的同意;而且必須是夫妻雙方共同收養。
8.收養人只能收養壹個孩子。但是,收養孤兒或者殘疾兒童不受此限制。
收養程序:
1.收養人應當向收養登記機關提交收養申請書和下列證件、證明材料:
收養人的戶口簿和身份證;
收養人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本人婚姻狀況和撫養教育被收養人能力的證明,以及收養人出具的子女情況說明;
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未患醫學上認為不適宜收養子女的疾病的身體健康檢查證明。
2、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的,應當提交收養人經常居住地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收養人的出生證明;其中,查找不到棄嬰或者非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兒童的,收養人還應當提交下列證明材料:
收養人經常居住地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收養人無子女的證明;
公安機關出具的撿拾棄嬰兒童報案證明。
收養繼子女的,可以只提交戶口簿、身份證和收養人與養父或者養母結婚的證明。
3.送養人應當向收養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和證明材料:
送養人的戶口簿和身份證(如果該組織是監護人,應提交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4.親生父母為收養人的,提交與當地計生部門簽訂的不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協議;因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還應當提交所在單位或者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出具的收養人有特殊困難的證明。其中,配偶喪偶或壹方下落不明的,還需提供配偶死亡或下落不明的證明;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收養子女的,還應當提交經公證的公安機關出具的與收養人的親屬關系證明。被收養人是殘疾兒童的,應當提交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兒童殘疾證明。
收養登記機關收到收養登記申請及相關材料後,應當自次日起30日內進行審查。對符合規定條件的,為當事人辦理收養登記,出具收養登記證明,自登記之日起收養關系成立;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不予註冊,並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如果妳想收養壹個孩子,妳可以遵循以下步驟:
1.了解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確保自己符合收養條件。
2.準備好相關材料和證明,如收養申請、體檢證明、婚姻狀況證明等。
3.到當地民政部門或收養登記機關提交申請和材料。
4.等待審計結果。符合條件的,可以辦理收養手續。
總結壹下:以上是2023年收養孩子需要的條件和手續的信息。由於各地法語細節的差異,具體天數可以向相關機構詢問。辦理手續時,建議提前咨詢當地相關部門,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98條
收養人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無子女或只有壹個子女;
2.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
3.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宜收養兒童的疾病;
4.所有不利於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
5.至少30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