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出生標準的確定直接關系到人從胎兒開始,經過嬰兒、幼兒、兒童,到成年,直至老年、死亡的法律事實。壹些特定的年齡具有特定的法律意義:
(1)“胎兒”
胎兒還在母體裏,還沒有出生。法律上不能稱之為“人”,法律只承認其為“胎兒”。雖然不是法律意義上的人,但還是有法律意義的。《繼承法》第二十八條;“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出生即死亡,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胎兒雖不是民法上的“人”,但無民事權利能力,不能依法享有民事權利,也不能承擔民事義務。但是,法律畢竟是以社會為基礎的,追求和諧是法律的目標。既然社會生活中存在“遺腹子”現象,法律就應該在總則之外盡可能照顧到這些問題。因此,當壹個人沒有出生時,他就獲得了某種法律地位。如果發生這樣的交通事故,丈夫被撞身亡,妻子懷孕,體內的胎兒可以向責任方要求撫養費賠償嗎?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因侵權行為致人死亡的,應當賠償其被扶養人的生活費。這裏的被撫養人是死者生前實際撫養的人,胎兒不是法定的被撫養人,更不是死者生前實際撫養的人。費用該不該補償?這要從保護胎兒利益的角度來考慮,因為胎兒的出生按常理是可以發生的,出生後相應撫養利益的喪失與侵權人的侵權行為有因果關系。當然,胎兒必須是活產(即使是死產)才能交撫養費。如果是死產,就沒有賠付的義務。事故處理時胎兒未出生怎麽辦?壹個穩妥的辦法是預留這筆費用,等出生後再處理。此外,為了體現對“胎兒”的特殊保護,我國《刑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孕婦不適用死刑和治安拘留。
(2),1-6歲
年齡從出生開始。出生前沒有獨立人格的胎兒,出生後成為獨立的個體,成為擁有獨立人格權的“人”。
我國《民法通則》第九條規定:“公民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實際上,這裏的公民應該稱之為“人”或“自然人”更為恰當。因為“公民”是“公法”中的壹個概念,不包括外國人和無國籍人。按照出生標準,無論早產還是足月分娩,壹旦胎兒從母體中娩出並有了生命,此時就誕生了壹個叫做嬰兒的“人”。既然我們獲得了“人”的稱號,任何無視他的人格權(主要表現為人格獨立、人格自由、人格平等)的行為都是法律所禁止的。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壹歲以下的兒童為嬰幼兒,壹歲以上不滿六歲的為兒童,六歲以上不滿十四歲的為兒童。嬰幼兒具有重要的法律意義。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第二款規定,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竊取嬰兒的,依照綁架罪第壹款的規定處罰,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造成被綁架人死亡或者殺害被綁架人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該法第二百四十條第(六)項規定,以出賣為目的,竊取嬰兒的,構成拐賣婦女、兒童罪,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按照常識,盜竊和綁架在行為方式和強度上都有明顯的區別,所以盜竊和綁架不能籠統地相提並論。但是,正是因為嬰幼兒完全沒有自衛能力。所以,如果壹個少年或成年人只能通過綁架才能完成的犯罪發生在嬰幼兒身上,通過盜竊就足以完成。這時候由於目標的不同,盜竊可以起到和其他暴力綁架完全壹樣的效果。因此,為了加強對嬰幼兒的法律保護,法律做出了上述規定。同時,也是為了嬰兒的利益,哺乳未滿壹周歲嬰兒的婦女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不適用治安拘留。
(3) 6-7歲
我國《義務教育法》第四條規定:“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保障適齡兒童、少年依法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第五條規定:“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不分性別、民族、種族,都應當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可以推遲到七周歲。”由此看來,六歲是壹個人開始行使接受義務教育權利的法定起點。同時,從這壹年齡開始,父母和其他監護人有法定義務保證其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其他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雇用義務教育年齡的人。此外,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四條規定:“學齡前兒童在道路上行走,必須由負責其管理和保護的人帶領。”相應地,六歲以下的兒童不能獨自在街道或高速公路上行走。
(4)10歲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未成年人是18周歲以下。從民法的角度來看,10歲是壹個非常重要的年齡分界線,它將未成年人分為兩個階段:10歲之前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10歲之後的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民法通則》第十二條規定:“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能夠進行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10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10周歲以上未成年人的民事活動是否與其年齡和智力相適應,可以從行為與其生活相關的程度、智力是否能夠理解其行為、是否能夠預見其行為的相應後果以及其行為對象的數額等方面來確定。主要是指壹些與自己生活相關的民事行為,比如買學校、買生活用品,壹般認為是有效的,比如買手機、珠寶等。,這是法律上的合同,尚未生效,必須由他們的法定代表人批準。
(5)12歲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12以上的人可以合法騎自行車、三輪車上路。也就是說,12周歲以下的兒童騎自行車上路是違法的,否則壹旦發生事故將承擔相應的責任。在此,希望家長負起監護責任,不要讓12歲以下的孩子騎車。
(6)14—16歲
14歲是壹個很重要也很危險的年齡。因為從這個年齡開始,人們很可能會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行政法和刑法的責任。根據《刑法》第十七條規定,14-16周歲為相對負刑事責任年齡。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的,應當負刑事責任。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並責令其監護人加以管教;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實施違法行為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所以壹個人到了十四歲,壹定要更加註意自己的行為,否則會受到刑法和行政法的懲罰。當然,由於十四周歲還是未成年人,認知能力和控制能力尚未完善,相關法律也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違法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如果審判不公開;不適用死刑;司法官員可以通知他們的父母在詢問他們時在場;審判時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法院還應當指定律師為其辯護;未成年人犯罪壹般不判處附加剝奪政治權利;壹般不判沒收財產;適用於符合適用管制、緩刑、單處罰或免予刑事處罰適用條件的;壹般14-16歲的人犯罪不判無期徒刑;14-16周歲的人使用輕微暴力或者威脅手段,強迫其他未成年人攜帶少量生活用品、學習用品或者錢款,未造成嚴重危害後果的,不認為是犯罪(16周歲以上、18周歲以下的不認為是犯罪),等等(見刑法等。
此外,《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殺人、重傷、搶劫、放火、慣竊或者其他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罪的,必要時可以收容教養。
14歲對某些人來說也是法律嚴格保護的年齡界限。根據刑法規定,不滿14周歲的幼女與幼女發生性關系,無論幼女是否同意,都應當以強奸罪從重處罰;同時,無論男女,只要不滿14周歲,都可以成為拐賣兒童罪的客體和拐賣兒童罪的客體。由於刑法只規定了拐賣兒童罪、拐賣兒童罪、拐賣婦女罪,所以拐賣14周歲以上的人或者拐賣14周歲以上的男子,都不能追究刑事責任。
《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14-16周歲的未成年人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不予治安拘留處罰。詢問未滿16周歲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時,應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到場。
(7) 16—18歲
這個年齡段和14-16的法律意義差不多。從這個年齡開始,人們有工作的權利,法律禁止雇主雇用16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文學、藝術、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並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見《勞動法》)。如果妳能以自己的勞動獲得收入,並能維持當地人民的壹般生活水平,就可以認為妳是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在民事活動中視同成年人(見《民法通則》第11條)。也是從16歲開始,任何人犯任何罪都要負刑事責任,因為根據刑法的相關規定,16歲是絕對刑事責任年齡。但是對於這個年齡段的人還是有特殊規定的:在16歲到18歲之間的盜竊未遂或者中止不認為是犯罪。盜竊自己家庭或者近親屬的財物,或者盜竊其他親屬的財物,但是其他親屬要求不追究的,可以不作為犯罪處理(見相關司法解釋)。另外,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年滿16周歲,可以駕駛電動自行車或者殘疾人輪椅,也可以駕駛畜力車。為體現對違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重點教育的精神,《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行政拘留處罰。
(8)18歲
18歲以下的人是未成年人。作為國家未來的希望,國家專門制定了《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保護未滿18周歲的人的權利。同時規定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未經監護人同意不得留宿。18歲,屬於成年人。享有廣泛的公民權利: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參與國家管理的權利,擔任公共和社會職務(包括警察、律師、公務員)的資格,以及對公司和企業的處理。根據《民法通則》第11條規定,“18周歲以上的公民為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能夠獨立進行民事活動,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當然,作為成年人,也應該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每年65438+2月31前年滿18周歲的男性公民,應當征集服現役。當年未被征集的,在22周歲前仍可被征集服現役。根據軍隊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規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現役。根據部隊需要和自願原則,當年6月65438+2月31日前未滿18周歲的男女公民,也可以征集服現役。
(9)20至22歲
根據婚姻法,自20歲起,婦女獲得結婚的權利。在婚姻領域,男性比女性晚2至22年獲得結婚權。未滿法定結婚年齡的男女雙方,以夫妻名義同居的人,無論是否舉行過婚禮或通過欺詐手段騙取結婚登記,都不能取得合法婚姻的效力。同時,國家鼓勵晚婚,超過法定婚齡兩年結婚的,屬於晚婚。
(10),23歲
提前從法學院等高校畢業並取得相應學歷,通過司法資格考試的,可以聘任為法官、檢察官。當然,妳還必須同時滿足其他要求,比如具有中國國籍,擁護中國憲法,身體健康(見《檢察官法》和《法官法》的規定)。
(11),25歲
《公證法》規定,符合壹定條件,年滿25-65周歲的公民,可以擔任公證員。
(12),45歲
如果妳有誌於為國家和全國人民服務,並具備相應的條件,此時就有資格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憲法第七十九條規定)。
(13),55至70歲
除非另有規定,女公務員到了這個年齡就應該退休(公務員法規定)。男性公務員可以比女性多工作五年。花季是妳退休的時候。如果想多幹幾年,首先要成為高級專家,因為國家規定他們只能幹到65、70歲。另外,根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規定,60歲以上的老人在我們這個溫暖的大家庭裏應該得到特別的優待和尊重,因為尊重他們就是尊重我們自己,任何人都會變老。為老年人制定了許多優惠措施,如規定老年人可以免費乘坐城市公交車和地鐵,博物館、紀念館、圖書館、公園等對老年人免費開放。此外,《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70周歲以上違反治安管理的,不給予治安拘留處罰。
(14),75歲
75歲還是有些法律意義的。根據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人身損害殘疾賠償金從傷殘之日起,按照傷殘等級和申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支付20年。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壹年減少壹年,75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死亡賠償金的計算也是如此。補償滿20年且年滿60周歲的,年齡每增加1年減少1年,年滿75周歲的,按5年計算。被撫養人生活費的計算方法如下:被撫養人未成年的,撫養至18周歲;無勞動能力的,撫養20年;60周歲以上的,每增加壹年減少壹年;75歲以上的,算五年。
以上提到的年齡都是“壹周歲”,由此可知出生標準認定的重要性及其法律意義。(以上含本數)
法律伴隨人的壹生。祝大家壹年四季平安,享受法律的陽光雨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