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裏的這位同學就是典型的紙媒交易事件。所謂的論文輔導機構,其實就是論文中介,這個論文中介非常不專業。它拿了抄襲學生的錢,卻不幫忙寫論文,而是背著壹個“客戶”抄襲別人的論文,最終醜聞曝光。
引用和抄襲都是寫作方法,但性質大不相同。前者屬於著作權法規定的合理使用,後者屬於非法侵權。下面我們來詳細了解壹下:
1,引用就是借用別人的寫作理論來表達自己的觀點。
在作品創作中,引用是壹種重要的寫作手段。無論在文學、藝術、科技領域,大概所有從事寫作的人都不會用。特別是在科學研究中,借用前人的學術成果,進行創新,創造新的知識,造福人類社會,是人們所推崇的崇高事業。如果在學術著作中引用得當,不僅能把道理講清楚,還能給人留下學識淵博的好印象。
2.抄襲就是把別人的成果據為己有。
雖然抄襲也可以說是壹種寫作手段,但它是壹種不勞而獲的行為,把別人的勞動據為己有。另壹方面,抄襲就不同了。抄襲是把別人的話作為自己的觀點加入到自己的作品中的過程。當然這只是對文字的理解,最大的區別是格式,引用需要用引用符號。目前很多學校對論文的引用都有壹定的限制。不可能說全篇引用。有引用的開始和引用的結束,這樣的論文自然是不合格的,不能算作引用,只能算作抄襲。
3.新聞中南開大學物理科學學院壹名本科生的抄襲行為是“使用或者近似模仿另壹作者的語言和思想,作為自己的原創作品來表達”,這是壹種完全新的抄襲行為。這位南開大學學生的論文內容雖然有刪節,但抄襲行為明目張膽,直接把別人的論文從英文翻譯成中文。
對於舉報者和被指抄襲者來說,這兩人都是大學生。近兩年大學生就業壓力大,學校競爭異常激烈。都是幾十年來努力學習的學生。都是為了提高自己的競爭力而選擇攻讀博士學位,但如果想通過捷徑獲得成功,這樣的學術不端行為實在可鄙。此時,翟天臨小姐將永遠被再次銘記...
4.這件事再次給學生敲響了警鐘。學習沒有捷徑。只有壹步壹步堅持奮鬥,才能到達夢想的彼岸。否則只能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這壹事件背後暴露出很多問題:
專業的論文輔導機構可以輔導論文,看來學術水平造假可以這麽容易。
發表論文要花錢,期刊兩頭吃。學術這麽賤!
論文重在形式,學術只是企業認可的行為。
既然本科畢業論文都需要“論文指導機構”操作,那麽推薦的博士是如何通過層層“推薦”的呢?推薦程序是否公開透明?
關於這件事,我想說,無論是抄襲還是買論文,都是學術不端行為,壹定要零容忍,科研要誠信,不要走捷徑。經過這件事,恐怕這個學生的學習方式會受到壹定的影響。北大也對此做了詳細的調查和回應,我們也期待此事能得到妥善處理,保持學術圈的幹凈。
5.我個人的寫作經驗。
壹般在開始寫論文之前,我們會和自己的導師溝通,然後整理論文的整體思路,確定論文的整體框架,查閱大量的相關參考資料,進行總結,和自己的導師溝通,然後開始寫論文的內容。
論文寫作其實就是壹個學習和總結自己的過程。如果妳能引用別人的論文來證明自己的理論論點,也說明妳的綜合能力比較強。有壹個問題需要註意,如果引用的內容不恰當,可能會導致論文重復率增加,很可能會被認為是抄襲,所以這樣寫的論文是不合格的。
寫論文的時候,如果引用了別人的文章,壹定要註明作者,然後在引用的文獻中註明主題、作者和內容來源。另外,我們需要註意的另壹種情況是,在使用引號時,不要輕易用句號來表示引用。壹旦出現句號,後面的內容將被視為抄襲。
引號默認通常在句號的末尾,所以系統默認引用內容。如果格式不正確,可能會被自己認為是參考,系統不會將其視為參考,從而導致錯誤,所以報價格式壹定要寫對。引用的內容必須與下列參考文獻的內容壹致。如果前面使用了參考文獻符號,後面的參考文獻就不會被標註,或者參考文獻中沒有引用符號,系統就不會識別,導致文章被視為抄襲。
這壹事件也警示學術領域的人們,誠信是學術的生命,希望樹立真實、科學、嚴謹的學術態度。引用和抄襲都是寫作方法,但性質大不相同。前者屬於著作權法規定的合理使用,後者屬於非法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