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餐傷害勞動爭議
案情簡介
趙某某以“外賣騎手”身份加盟江蘇省蘇州市昆山某車站,並約定按單付款,每單6元。上班路上,趙接到工地電話,通知他網上爆料,希望他加班送餐。趙同意加班,但在送餐途中不慎撞上非機動車道護欄,倒地受傷,後自行前往醫院。趙是孤兒,沒錢住院,被迫回家養病。期間,外賣站點未申報工傷,停發工資。趙迫於生計壓力,壹個月後勉強上班。?
在壹次送餐過程中,趙得知法律援助可以幫助自己維權,於是來到仲裁委法律援助工作站進行咨詢。昆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得知趙孤兒和農民工身份後,免除其經濟困難,先受理材料後補充,第壹時間決定提供援助,並指定江蘇華夏律師事務所沈偉偉律師承辦此案。
接案後,援助律師根據當事人陳述,發現趙某在證據方面處於劣勢:壹方面,趙某受傷後未立即報警,另壹方面,由於其剛入職,趙某沒有工資記錄、書面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援助律師通過深入調查取證,發現趙受傷後上班時,有壹份北京某第三方公司出具的工資流水,以及壹份與外賣網站關於傷害事故的溝通錄音。結合以上證據,援助律師準備先幫助趙確認勞動關系,再進行工傷認定和理賠。受助人同意並希望盡快追回未發工資,維持基本生活。
進入仲裁階段後,由於“網上預約”、“派工單”等新型工作模式不同於傳統的“打卡”、“坐班”模式,勞動關系的確認成為本案的關鍵。
援助律師著手確定勞動關系的“三要素”並提出三個論點:
第壹,趙是該工地的專職人員,其提供的送貨服務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二、趙接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現場對其上線下線有時間要求。?
第三,趙雖然沒有底薪,但是現場統壹確認接單數量並結算。它只是委托第三方支付,屬於站點安排的有償勞動。因此,應當認定趙與外賣站點之間存在勞動關系。同時,援助律師積極與用人單位溝通,陳述了趙生活窘迫的實際情況,希望公司能依法申報工傷,盡快進行工傷賠償。?
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雙方解除勞動關系,外賣站點三日內結清趙剩余工資,緩解其生活困難。現場還配合申報工傷,鑒定後兩個月內支付工傷賠償金。
案例回顧
“互聯網+”改變了人們的生活,也為經濟發展註入了新的活力。同時也催生了新的就業形式和就業關系,如網約車司機、外賣送餐員、快遞員等新的工作崗位不斷湧現。這種新工種渠道更多、形式更靈活,無法完全匹配傳統勞動關系下的工時制度,且勞動關系確認的判斷標準不壹,爭議較大,成為法律界面臨的新問題。本案中,援助律師從勞動關系“三要件”的認定入手,結合證據材料,幫助收件人順利確定與外賣站點的勞動關系,並積極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議。這是新業務模式下法律援助對勞動者權益的壹次成功維護,考驗了法律援助機構和援助律師的專業能力,對辦理類似案件具有借鑒意義。
推薦理由
本案中,援助律師從勞動關系“三要件”的認定入手,結合證據材料,幫助收件人順利確定與外賣站點的勞動關系,並積極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議。這是新業務模式下法律援助對勞動者權益的壹次成功維護,考驗了法律援助機構和援助律師的專業能力,對辦理類似案件具有借鑒意義。
專家評估
“互聯網+”改變了人們的生活,也為經濟發展註入了新的活力。同時也催生了新的就業形式和就業關系,如網約車司機、外賣送餐員、快遞員等新的工作崗位不斷湧現。這種新工種渠道更多,形式更靈活,無法完全匹配傳統勞動關系下的工時制度。確認勞動關系的標準不壹,爭議較大,成為法律界面臨的新問題。該案例為新商業模式下依法確認勞動關系提供了參考,具有典型性和示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