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約保函是履約擔保的壹種形式。履約擔保是為了防止承包人在合同執行過程中違約或違反合同,彌補給發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其形式包括履約保證金、履約銀行保函和履約保函。履約保證金是買賣雙方保證履約的壹種資金擔保。期貨市場的交易者在交易時必須存入壹定數額的履約保證金。債券的金額由提供合約交易的交易所設定,通常為合約總價值的5-15%。當然,券商或委托券商也會自行設定追加債券,不會低於交易所設定的水平。履約保證金強調的是對招標人或投資人利益的保障,可以由中標承包商和第三方共同承擔,前提是招標人認可該方有效,第三方承擔連帶責任,因此具有可替代性。履約保證金是獨立的,必須由雙方認可的機構收取、存儲、執行和返還。
服務項目需要交履約保證金嗎?
(1)商務合同
(商務合同)合同履約保證金是指為履行合同而提供的壹種貨幣擔保。並在雙方合同期滿或依法解除時返還。不是合法的債務擔保方式,其性質和效力缺乏法律依據。
(2)期貨領域
(在期貨領域)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或期權賣方存入交易賬戶的保證金,以保證合約的履行。商品期貨保證金不是壹種股票付款,也不是交易商品的定金,而是壹種良好信譽保證金。
(3)關於履約保證金退還的規定
A.全面清理各類存款。對施工企業在工程建設中需要繳納的保證金,除依法設立的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外,其他保證金壹律取消。取消的保證金,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將停止收取。
B.改變押金支付方式。對預留的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實行銀行保函制度,施工企業可以通過銀行保函支付。
C.按時歸還押金。對於保證金的取消,各地要抓緊制定具體可行的措施,並於2016年底前返還給相關企業;對於預留的保證金,應嚴格執行相關規定,確保及時返還。未按合同規定或約定返還保證金的,保證金接收方應當向施工企業支付逾期返還違約金。
D.嚴格管理工程質量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預留比例上限不得高於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5%。工程竣工前,已支付履約保證金的,建設單位不得同時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
E.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實行差別化繳存方式。對壹定時期內未發生拖欠工資的企業,實施救濟措施;對拖欠工資的企業,適當提高繳存比例。
F.規範保證金管理制度。對於預留保證金,要抓緊修訂相關法律法規,完善保證金管理制度和具體措施。對於取消的保證金,要及時修改或廢止與清理工作要求不符的制度規定。在清理和規範保證金的同時,逐步建立包括信用體系在內的監督和約束施工企業的新機制。
G.禁止設立新的存款項目。未經國務院批準,各地區、各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工程建設領域設立新的存款項目。要全面推進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信息公開,建立舉報查處機制,定期公布查處結果,曝光違規收取保證金的典型案例。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具體方案,加強監督檢查,積極穩妥推進,切實把清理規範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工作落實到位。各地區要明確責任分工和時限要求,於2017 1年底前將執行情況報送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要會同有關部門密切跟蹤進展,加強統籌協調,對清理規範不力、隱瞞保證金收取情況的,要嚴肅追究責任,確保清理規範工作取得實效,並將落實情況及時報告國務院。
第三,履約保證金的作用
履約保證金的主體很明確,就是中標人。履約保證金的主要作用是保證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按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和期限履行合同。為了控制合同履行過程中中標人的折扣和水分,要求中標人在合同執行前交納壹定數額的履約保證金,根據合同隨時驗收,發現問題限期整改,否則將沒收或部分扣除履約保證金。在具體操作中,誤期賠償費也可以從應付貨款或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筆者認為,履約保證金制度的建立對於督促中標人履約、防止中標人違約、督促中標人履行合同義務、懲罰違約方具有重要作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四十六條
除《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七條第三款規定的特殊招標項目外,評標委員會的專家成員應當從評標專家庫相關專業的專家名單中隨機抽取確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等任何方式指定專家成員參加評標委員會。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除招標投標法和本條例規定的原因外,招標人不得更換依法確定的評標委員會成員。評標委員會專家成員的更換應當按照前款規定進行。
評標委員會成員與投標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自行回避。
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應當按照規定的職責分工,對評標委員會成員的確定、評標專家的遴選以及評標活動進行監督。行政監督部門的工作人員不得成為負責監督項目的評標委員會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