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訴訟的主要程序有哪些?
1.如果妳是原告,妳需要先確認被告是誰。如果被告是公民個人,妳需要知道他的姓名、年齡、國籍、住址等。如果妳不知道這些信息,那麽妳需要去對方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領取戶籍證明(註:派出所不針對個人,只能以律師事務所的名義聘請律師領取);如果被告是公司、企業、個體戶,需要了解該單位的相關工商登記信息(如名稱、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註冊或辦公地址、聯系方式等。),必要的話去工商局獲取單位的基本註冊信息。
第二,在掌握了被告的基本情況之後,妳要寫民事起訴狀,這是訴訟中非常重要的壹步。起訴狀格式是否正確,會影響法院是否立案,被告是否正確,其他被告是否遺漏,會影響責任主體和執行能力,訴訟請求和理由是否恰當,會直接影響案件的成敗。同時,必須有壹些證據和法律規定來支持投訴的理由。
第三,起訴狀按照被告人數打印。比如壹個被告需要向法院提交兩份起訴狀,對於兩個被告,需要向法院提交三份起訴狀,以此類推;等妳準備好了,就提交訴訟書和證據,還有原告的身份證復印件等等。如果受理,會給妳壹個交費通知書,然後妳拿著交費通知書去交訴訟費;交費後,妳的案子被正式受理了。法院會安排日期,給妳傳票,上面會註明開庭的日期、時間、地點,還有法官、書記員。
4.開庭時,妳應該準時出庭。如果妳遲到了,法院會認為妳放棄了權力,按撤訴處理。妳出庭後,法官書記員會核實雙方身份,然後進入庭審階段。
動詞 (verb的縮寫)開庭階段:法官先問妳要不要申請法官回避(如果確認法官和被告是親戚或者其他親密關系,那妳就說要回避,否則妳就說不需要),然後宣布正式開庭,會讓原告先宣讀訴狀,然後被告看完後答辯,再由原被告提交相應證據,雙方對對方證據進行質證;這是庭審的核心和關鍵壹步。妳必須仔細盤問對方所有證據的真實性/關聯性/合法性。不要認可對方沒有把握的證據。壹旦認可了對方的證據,書記員就會記錄下來。如果妳想反悔,那就太晚了。證據辯論完畢後,將進行雙方的辯論階段。壹般法官會給雙方壹兩次機會。辯論結束時,法官壹般會問雙方是否要調解。如果雙方同意調解,法官會調解。壹般有兩種調解,要麽面對面,要麽背對背。如果調解不成功,法官將宣布休庭,擇日宣判。
6.得到判決後如不服,應自得到判決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內提起上訴。然後妳要根據壹審的判決,根據事實和法律寫壹份上訴狀,然後提交給主審法官,由主審法官連同妳的壹審材料壹起提交給二審法院。有些地區還可以直接去上訴法院立案。妳要記住的是,妳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交納申訴費。上訴費用及繳納時間和方式在判決書的最後寫明,法院不會再通知或提示妳。錯過了就不能上訴,視為撤回上訴。
七、如果妳不想上訴,對方不上訴,但是對方不願意賠償妳的損失,那妳就要向法院立案強制執行了。進入執行程序。
八、由於各種原因,妳對生效的判決或裁定仍不滿意,可以申請申訴。寫起訴狀,提交我院或上壹級人民法院。
以上是邊肖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如果需要法律幫助,歡迎讀者尋求法律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