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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事務所有哪些服務?

1.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托,擔任法律顧問。2.接受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4)接受委托,代理各種訴訟案件的申訴。5.接受委托,參與調解和仲裁活動。6)接受委托,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七)回答有關法律的問題,書寫訴訟文書和其他與法律事務有關的文書。

當我們在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糾紛和問題時,往往會委托律師幫助我們解決,以爭取最大的利益。但是,很多人對律師提供的服務不太了解。對此,邊肖整理了相關資料,下面將向大家詳細介紹。

壹、律師提供哪些服務?

1.解答日常生活中涉及公民個人財產權益的法律咨詢,包括但不限於債權債務、婚姻家庭、房屋拆遷、

房屋買賣、工傷、私人投資、消費、繼承、交通事故賠償、人身傷害賠償等。;

2.為公民個人從事各種民事經濟活動提供規範的合同文本格式;

3.進行信用調查,為公民辦理工商或稅務登記;

4.代為辦理公民公證;

5.提供與公民個人所在行業相關的最新法律法規;

6.起草、修改和審查涉及公民個人的相關法律文件,代表個人就交易和爭議進行談判,並協助起草談判大綱;

7.幫助公民對所涉及的個人法律事務進行策劃、分析和判斷,提出建議並出具正式的法律意見書;

8.作為委托律師維護公民的名譽、人身、自由、財產、知識產權(專利權、著作權)等個人合法權益;

9.接受私人委托代理各類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出具陳述、法律意見書、律師見證、律師函等。;

10.辦理私有財產(房屋、股權等)的轉讓和質押。);代表他人監管私有財產;

11.辦理其他不方便個人直接辦理的個人法律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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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公民個人(包括外國人)提供專項法律咨詢服務,代擬各類文件,辦理相關手續。

二、聘請律師如何規避風險?

1.及時聘請律師。這樣,律師不僅可以根據案件需要及時收集和固定有利於當事人的證據,還可以迅速采取有效對策,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有些當事人在遇到法律難題時心存僥幸,當情況惡化時,他們會再次請律師。這時候律師也無能為力,因為證據很難取得或者已經銷毀,或者訴訟時效已經過了,或者進入了特定的訴訟程序。

2.選擇律師事務所和律師。註意查看是否有省級司法行政機關頒發的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明白什麽是律師的長期經驗和良好的職業素質;律師分三種:專職、兼職、特邀。委托人要查看律師執業證書是否經過年檢註冊,律師有違法行為時最好保留復印件用於向司法行政部門舉報。無論是自己指名還是他人介紹,當事人都應當到律師事務所協商辦理委托手續。

3.簽訂規範完善的委托協議。當事人應當與律師簽訂代理協議(或合同)和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協議應當包括委托事項、委托期限、費用、工作要求、賠償責任、終止條件、違約責任等內容。通常有兩種代理:總代理和特約授權代理。壹般代理是指僅針對壹般訴訟權利進行代理,如起訴權、上訴權、申請回避權、提供證據權、辯論權等。特別授權代理是指與實體權利密切相關的訴訟權利代理,如承認、放棄、變更被代理人的訴訟請求、和解、提起反訴或代表被代理人上訴等。因此,當事人在填寫委托書時,應註意結合案件實際情況,將代理權限寫清楚。在向代理人授予上述特別授權時,應寫明每項特別授權的具體內容,以防止代理人違背當事人的真實意願,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4.及時支付律師費。律師接受委托的費用壹般包括代理費、辦案費和活動經費。代理費應分期支付,最後壹期盡可能在委托事項結束時支付,以鼓勵律師積極工作。辦案費和活動經費可以報銷,估計金額不大的時候可以合同支付。代理費應當向律師事務所財務人員支付,並出具正式發票。

5.當心“三包”律師。目前,壹些律師為了拿到案源,違背職業道德,不負責任地向當事人承諾“三包”(保勝訴、保釋放、保無罪)。訴訟本身就是壹個有風險的活動,沒有絕對的結果。當事人要警惕這種“拍胸脯”的律師,因為“打官司就是要舉證”,打官司的“時間”應該放在調查取證上。必要時,當事人可以與律師簽訂風險代理合同。

6.要求書面法律意見。對於律師的代理意見或工作情況,當事人可以要求出具書面法律意見或代理工作報告,不限於口頭說明。律師對服務質量不滿意、不按委托協議辦事或因工作失誤造成損失的,當事人可向當地司法局或律師協會投訴,要求其承擔賠償等法律責任。

希望以上的話可以幫助妳成功聘請到合適的律師來幫助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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