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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化施工合同

綠化施工合同

綠化施工合同,合同可以最大限度的保護大家的利益不受損害,但是很多人因為簽訂的內容錯誤而失去了合同的法律約束力,使得自己的利益無法挽回。我們來看看綠化施工合同。

綠化施工合同1

雇主:_ _ _ _ _ _ _ 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商:_ _ _ _ _ _ _ _ _ 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壹致,特簽訂本合同,以資遵守。

第壹條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2.項目地點: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3.工程承包的範圍和內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乙方負責深化和優化本項目的施工圖設計。 如果本項目的施工由乙方承包,乙方將免費提供此項服務。如果乙方不承擔本項目的建設,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 _ _ _ _ _ _的服務費。

4.承包方式:乙方承包工程、材料、機械、管理、質量、工期、安全、稅收、文明施工、深化優化設計等。

第2條項目期限

1.本工程開工日期以甲方的開工通知為準,並經乙方確認,竣工日期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2.出現下列情況之壹時,經發包人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代表簽字後,工期相應順延,並以書面形式確定順延的工期。

(1)發包人不能在合同規定的開工日期前_ _ _ _ _天移交承包人的主要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用電,影響承包人的施工場地;

(2)明確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按雙方約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在提交承包人檢驗時發現有階段性缺陷,需要修理、修改、更換、替換,延誤施工進度;

(3)施工過程中停水、停電持續影響超過_ _ _ _ _ _小時;

(4)發包人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延誤簽證手續,影響下道工序施工者;

(5)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和采購材料差價款,影響施工進度的;

(6)工程進度受自然災害影響(如自然原因引起的臺風、洪水、火災、地震等)。)是人類無法抗拒的;

(7)發生重大設計變更。

第三條工程合同成本:

1.本項目的預算合同費用為人民幣_ _ _ _ _ _ _ _元,即人民幣_ _ _ _ _ _ _ _元

2、按第八條標準按實際發生額結算。

第4條材料和設備的供應和檢驗

1.進口的特殊材料應由業主提供至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指定交貨地點以外交貨,超程運費及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設備和專用設備,由發包方負責招標、訂貨、供貨和商檢後交付給承包方。提前到貨的設備由發包人保管,安裝時交付承包人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所有材料、設備、成品和半成品均應附有證書。

4.如果發現不合格材料,供應商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5.如果建築材料、設備和有證書的發包方對檢驗有異議,可以復驗。如果產品經檢驗合格,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發包方承擔;如果產品不合格,檢驗費用由承包商承擔。

6.承包人不得使用建築材料、設備、構件等。無資質證書且未經檢驗或鑒定不合格的。

7.若甲方變更乙方預留或采購的材料,甲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工程質量要求優良;

2、承包人必須嚴格按照圖紙、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和規定施工,並接受發包人駐工地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3.發包人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為_ _ _ _ _ _ _ _ _ _;

4、承包人應根據工程進度,及時提供有關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合格證,材料代用必須經設計單位和發包人簽字認可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經承包商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並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應在接到通知後24小時內到現場檢查,簽證批準後方可進行下壹道工序。

6、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紙、技術交底紀要、設計變更通知、施工驗收規範和國家頒發的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7.工程竣工後,承包商應按規定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並簽發竣工通知。驗收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由發包人組織相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竣工驗收證書,將工程移交給發包人管理。

8.竣工和未驗收的工程在竣工前由承包人保管。

9.工程移交驗收後,園林建設工程保修期1年,水電保修期2年。保修期內,因施工質量原因造成的損壞由乙方承擔,綠化工程維護6個月,維護水費由發包人承擔。因施工引起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人應書面通知承包人,並在約定的時間修復。承包商應在7個工作日內修復。

第六條施工設計變更

1.發包人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及相關技術資料是施工的有效依據,承包人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變更,必須經發包人、設計單位同意,並在修改前_ _ _ _天辦理設計修改協議。設計變更協議經發包人簽署後,承包人方可實施。協議書和修改後的圖紙將作為合同的補充文件。

3.當修改後的圖紙屬於設計錯誤、設備變更、結構變更、標準提高、技術變更、地質條件與實際設計不符時,責任方應負責增加的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搬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實際損失)並調整合同費用。

4.承包人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人、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批準後實施;

5.當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情況之壹時,承包人必須立即書面通知發包人並要求確認;

(1)設計圖紙及說明文件與工程現場條件不符,設計文件中註明的‘施工條件’與實際不符;

(2)設計圖紙和設計文件不清晰或有錯漏,圖紙與規範不符;

(3)設計圖紙和說明文件中未註明的施工條件發生了意想不到的特殊困難。

(4)確認的事實必須在2天內解決。如因未能按期解決問題造成停工,工期損失由發包人承擔。

第七條雙方負責的事項

1,雇主

(1)辦理征地、青苗、樹木補償、墓地搬遷、房屋拆遷、障礙物拆除(含架空、隱蔽),提供隱蔽、障礙物相關資料;

(2)施工前做好“三通”工作;根據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在紅線圖內提供離建築物不大於_ _ _ _ _米的水電接駁點,並安裝水電表,以便承包人按表計費;

(3)根據施工區域的供水、供電、水壓、電壓等情況,采取措施滿足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

(4)按要求提供施工場地;

(5)合同簽訂後_ _ _ _天內(以收到最後壹張圖紙為準),向承包商提供_ _ _ _套完整的施工技術資料;

(6)確定建(構)築物的道路、線路、下水道的定位樁、水準點和坐標控制點;

(7)組織承包商和設計單位參加施工圖紙的交底,並做好三方簽字的交底紀要,在_ _ _ _ _ _天內發放到相關單位;

(8)審核承包商的工程進度,及時向承包商支付工程進度款;

(9)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應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負責辦理設計圖紙、設計變更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款簽證及其他必要的簽證。

(10)組織工程竣工驗收,配合承包商按合同規定的日期進行竣工結算。

2、承包商

(1)施工場地平整,施工界區內的水、電、道路及臨時設施建設;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及成品半成品進場計劃、水電使用計劃、竣工通知單、隱蔽工程驗收單等。,並及時發送給發包人和相關單位;

(3)按照雙方約定的分工範圍采購、供應和管理材料設備;

(4)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和規範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並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竣工交付;

(5)負責工程竣工前的場地維護和清理;

(6)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與竣工驗收;

(7)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承包人應負責免費修復屬於承包人責任的工程質量問題。

第八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合同簽訂後十個工作日內支付工程合同總價的_ _ _ _%;

2.當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的_ _ _ _ _%時,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工程款申請報告後十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價的_ _ _ _ _%作為進度款;

3.工程完工後,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工程款申請報告後十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價的_ _ _ _ _%作為進度款;

4.工程驗收後,甲方應在收到乙方對賬單後30天內完成工程結算的審核..工程結算後七天內支付結算總價的_ _ _ _ _%;留下結算價款5%的尾款,分別在園林建設工程和綠化工程單項保修期滿後_ _ _ _ _天內支付給承包人。

5.發包人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的,按銀行關於逾期付款的有關規定處理。

6.因發包人拖欠工程款和采購材料付款不暢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人停工或窩工的,由發包人承擔。

7.工程價款結算方式應根據下列情況處理:

7.1的工程量是以實際工程量為依據的,如施工圖紙經過審核、變更簽證和圖紙會審記錄。

執行計算;

7.2園林綠化工程費用按2003年廣東省園林綠化工程綜合定額計算。

7.3安裝工程費按2002年廣東省安裝工程綜合定額計算。

7.4園林綠化工程結算費用按_ _ _ _ _ _ _ _ _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2003年7月12日發布的《2003年園林工程定額計價表》中取費後的總價下浮5%計算;水電安裝工程結算費用按_ _ _ _ _ _ _ _ _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2003年7月12日發布的《2003年安裝工程定額計價表》中取費後總價的5%計算。

7.5園林建築及綠化工程、安裝工程的主要材料價格以東莞市建委2004年7月發布的《xxx建築工程、安裝工程、園林綠化工程材料、苗木價格表》為準。雇主可以指定某些材料和苗木的品牌、制造商、產地和價格。

7.6發包人指定的材料或指定的價格應在結算時包含在獨立費用中,不得根據本合同第8.7.4條降低價格。

第九條違約責任

1,承包商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負責無償返修或返工。

(2)如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 _ _ _ _ _ _ _ _ _元

2、雇主的責任

(1)未能按合同規定履行責任,竣工日期順延。

(2)工程未經驗收,發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使用,由此產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

第十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壹方均可直接向_ _ _ _ _ _ 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11條特殊條款和條件

在特殊情況下,本合同條款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和有關規定協商特殊條款。

第十二條補充規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執行。

合同附件:所有施工圖紙。上述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壹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整個合同工程完工後,進行報驗,結算工程余款。過了保修期自然就失效了。

本合同正本2份,其中發包人1,承包人1,副本2份,發包人1,承包人1。

用人單位(蓋章)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單位

法定代表人(簽字):_ _ _ _ _ _ _ _法定代表人(簽字):_ _ _ _ _ _ _ _ _

授權代表(簽字):_ _ _ _ _ _ _ _授權代表(簽字):_ _ _ _ _ _ _ _ _

簽署日期: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綠化施工合同2

甲方委托乙方實施綠化工程。為了明確甲乙雙方在本工程中的責任、義務和權利,並保質保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設任務。經協商,甲乙雙方特簽訂如下合同條款:

第壹條:項目地點和名稱:

1.項目位置:。

2.項目名稱:國道東段兩側綠化工程。

第二條:下列文件應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壹部分。即:

1.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簽署的其他協議。

2.圖紙和工程量清單:以甲方提供的綠化設計方案和工程量清單為準..

3.雙方之間有關本項目的談判、變更和書面協議或文件應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壹部分。

第三條:簽約方式:

1.合同內容:綠化施工。

2.承包方式:承包工作、承包材料、承包質量、承包工期、維護、承包成活率、承包安全。

3.工程造價:按中標價(人民幣)簽訂合同(附工程量清單),苗木單價壹次性保證。竣工驗收後,根據實際情況計算工程量。

4.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變更:以甲方代表簽證為準,據實調整。

第四條:開工和竣工日期:本工程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條:工程質量和安全:

1.工程質量的施工、檢驗和評定依據相關技術規範和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標準、規範及相關技術文件:省建委蘇建元(XX)204號文件《省轄市園林植物種植技術規程(試行)》、《省轄市園林植物養護技術規程(試行)》、《建築工程施工質量統壹標準》等。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規範和施工操作規程進行施工,確保質量和安全。

3.乙方應積極認真地編制施工計劃,並在開工日期前提交甲方審批,按照乙方審核確定的施工計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順利完成。

4.設計變更經甲方簽字認可後方可生效,乙方應認真熟悉圖紙,嚴格執行相關標準。

5、苗木挖運、裝卸、運輸、堆放嚴格按照操作規範進行。

6.抓好種植過程中開塘、種植、澆水的質量控制。

第六條:組織材料供應的要求:

1.所有苗木均由乙方供應,乙方進場的苗木符合品種、規格、數量和質量要求,經雙方認可後方可使用。

2、苗木進場根據施工進度計劃迅速進場。

第七條:工程價款的支付:

1.工程價款支持:工程竣工驗收後支付工程總價款的50%,年底前支付工程總價款的30%,年底前支付工程總價款的%。

2.工程價款結算:工程價款以實際工程量為基礎。

第八條:工程竣工驗收和缺陷責任期:

1、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和說明為依據。

2.工程竣工前,乙方應組織自檢。

3.在收到乙方工程竣工報告後10天內,甲方應組織相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第9條:補充條款:

1.本工程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缺陷責任期滿,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工程價款結清後失效。

2.在乙方施工期間,甲方應為施工提供壹切便利條件,如電、水、協調當地矛盾。

3.缺陷責任期:本合同的缺陷責任期為竣工驗收後壹年。

4.在缺陷維修期內,承包商應及時做好壹系列維修管理工作,如清理、除草、施肥、防蟲、修剪、澆水濕潤、補植等。,保證98%的成功率。

5.缺陷維修期內,如發生壓車壓苗、故意損壞、人員盜竊等情況,壹切事宜由甲方在乙方協助下解決,費用由甲方壹次性支付。

6.本項目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

7.本項目壹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持壹份正本和壹份副本/復印件。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簽署日期:年月日

綠化施工合同3

業主(甲方):

承包商(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進行建設工程,經友好協商,達成壹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壹條: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2.項目位置:

3.預定開工日期:YY月日。

第2條:施工範圍

1,施工範圍:

回填種植土應按現場實際工程量結算,並經雙方代表認可,但單價不得超過甲方認可的預算單價限額..

第三條:施工方法

1.本項目由乙方以合同工作和材料的形式實施。

第四條:建設期

1.工期從計劃開工日起至乙方完成工程並通過合同規定的全部驗收之日止,預計為天(含法定節假日),不包括乙方通知甲方驗收後等待甲方驗收的時間。

2.如發生下列情況,乙方應在簽證原因發生後2天內書面通知甲方,經甲乙雙方代表簽發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否則視為乙方放棄獲得簽證的權利,工程不予順延。

(1)因甲方原因影響工程施工進度,如未按時移交場地、接通水電、甲方變更設計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條:工程質量和驗收標準

1.工程質量必須合格(驗收標準按業主設計要求和行業規範執行)。如因乙方故意拖延導致工程未能按時結算或提交驗收,則該工程不能評定為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質量必須事先控制,苗木規格嚴格按照設計要求選擇,苗木種植質量必須嚴格按照綠化種植規範。

3.幼苗成活率達到100%。

4.工程完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雙方應現場檢查工程質量,合格後,甲方應簽字認可。

第六條:工程價款及結算支付方式

1.工程預算總價為人民幣(大寫)。

2.結算方式:

(1)甲方應在計劃開工日期前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預付工程預算總價的30%;

(2)在乙方材料和工人進場並提交開工報告後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預算總價的30%;

(3)甲乙雙方辦理竣工驗收結算手續後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追加支付工程結算總額的90%。

(4)工程結算總額的10%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和維修基金。維修期結束後個工作日內,甲方應與乙方在現場重新檢查,並辦理維修終止手續。甲方應根據本合同扣除乙方在維修期內應支付的各種款項和違約金後與乙方結算。

(5)以上支付方式均為支付形式。

第7條:維護期

1,苗木養護期為個月,從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約定的全部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2.在養護期內,因乙方施工造成的任何質量問題,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天內無條件進行養護,不能成活的苗木應及時更換。否則,甲方有權另派施工隊進行施工和維修,所有費用將從維修基金中扣除,甲方有權就超出維修基金的部分向乙方索賠。

第八條:雙方的義務

1,甲方的義務

(1)任命現場代表負責項目施工的全面管理。

(2)為乙方提供施工場地,保證運輸道路暢通,提供施工用水、用電(水電費由甲方承擔)。

(3)提供本工程的施工圖紙,並負責組織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4)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竣工結算書和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後,應通知乙方在兩周內核對工程價款,並在竣工驗收後兩個月內完成結算。

2.乙方的義務

(1)任命現場代表負責施工期間的全面管理。

(2)根據甲方確認的施工圖紙,按本合同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的施工工作。

(3)按照有關安全法律法規進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現場管理的有關規定,承擔施工過程中的防火、防盜、防事故等安全責任。如出現安全問題,責任由乙方承擔..

(4)在工程交付給甲方之前,負責已完工工程的保護。在此期間如有損壞,乙方應按合同約定自費修復並交付給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誤,按違約責任中的逾期完工條款處理。

(5)乙方應確保工程質量達到驗收標準。

(6)乙方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後兩周內向甲方提交竣工結算書和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並在收到甲方發出的核對工程價款通知後兩個月內與甲方核對工程價款..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工程量或圖紙變更造成工期延誤,竣工日期順延。

2.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進行竣工驗收,甲方應承擔工程保管和風險責任。

3.如果甲方未能及時付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以停止施工。

4.工程質量未達到約定標準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5.施工過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無上述原因停工超過兩個工作日的,甲方應終止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工期延誤或其他損失。

6.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由甲方從未付金額中扣除。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的損失,甲方可以繼續向乙方索賠..

第10條:轉讓條款

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壹方不得單方面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第11條:合同的終止

1,因解散終止

(1)由於乙方違約,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認為沒有必要繼續履行本合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糾正違約行為的通知後仍未糾正其違約行為,甲方有權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該通知自送達乙方時生效,乙方應按本合同承擔違約責任。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的損失,甲方可以繼續向乙方追償..

(2)由於甲方違約,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認為沒有必要繼續履行本合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糾正其違約行為的通知後仍未糾正其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本合同自送達甲方時生效,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雙方確認的工程量並承擔違約責任。

(3)合同壹方依據本合同行使解除權的,本合同自解除通知送達之日起終止。

(4)合同終止後,不妨礙壹方追究違約責任。

2.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合同權利義務終止:

(1)合同已按約定履行完畢;

(2)經各方協商壹致,本合同終止;

(3)在本合同中,因壹方違反本條第1條(包括壹方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另壹方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終止情形。

第12條:適用的法律條款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13條:爭端的解決

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壹切爭議應由合同各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壹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14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壹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維修期屆滿、余款結清之日自動終止。

4.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承包商):(或授權承包商):

日期:日期:

投訴監督電話:投訴監督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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