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民事訴訟法關於申請再審的法律規定

民事訴訟法關於申請再審的法律規定

法律主觀性:

再審程序申請再審1。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或者調解書申請再審。申請再審人應當是原審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原審當事人權利義務的繼承人及其近親屬。各級人民法院院長發現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和調解書有錯誤,認為需要再審的,應當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最高人民法院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上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和調解書,如果發現有錯誤,有權發回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重新審判。二、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向上壹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認為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壹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壹方人數較多或者雙方都是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三。民事案件請求再審有哪些限制?民事再審申請人是鑒於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和調解書確有錯誤而提出的,因此民事再審申請人不得超越原審的請求。民事再審案件審理過程中,申請再審人不得變更、追加訴訟請求或者提出反訴(原審已被反訴的除外)。四。民事案件申請再審是否與申請再審相同。申請再審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人民法院對符合再審條件的民事案件申請再審。申請再審的民事案件,經審查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七十九條第壹款規定的再審條件之壹的,才能進入再審程序,予以立案再審。五、民事案件當事人申請再審,應在判決或裁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後六個月內提出。六、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的判決或調解書不得申請再審。七。申請再審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當事人申請再審的,應當提交再審申請書等材料。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將再審申請書副本發送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應當在收到再審申請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交書面意見;未提交書面意見的,不影響人民法院進行審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請人和對方當事人補充有關材料,詢問有關事項。八。再審的審查期限是多久?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之日起三個月內進行審查。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裁定再審;不符合本法規定的,駁回申請。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應經本院院長批準。九、再審仍不服,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壹)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的;(3)再審判決、裁定有明顯錯誤的。再審條件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或者審判人員在審理案件中有貪汙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此外,當事人提出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願原則或者調解協議內容違反法律的,可以申請再審。經人民法院查證屬實的,應當再審。當事人不得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的判決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六個月內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條第壹項、第三項、第十二項、第十三項規定情形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六個月內備案。

法律客觀性:

第七十壹條證據應當在法庭上出示,並由當事人互相質證。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證據應當保密。需要當庭出示的,不得公開出示。第七十條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查收集證據,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人民法院應當辨別有關單位和個人提交的證明文件的真偽,審查確定其效力。

  • 上一篇:綠化施工合同
  • 下一篇:農村合作銀行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