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阱:故意將供應商填寫為與承包方有關系,但沒有供貨能力,也沒有獨立承擔經濟責任能力的單位。或者故意將買方填寫為與承包方有關系但無能力支付、獨立承擔經濟責任的單位。
註:供需雙方都要查。
二、買賣標的物(商品)的基本情況
陷阱1:故意不寫產品名稱全稱,混淆產品品種;或者供應商不寫產品品牌和商標,以達到質量低劣的目的;有些供應商不寫產品規格和型號,企圖蒙混過關交貨;有的供應商不寫廠家,想供應價格低檔次差的產品。
註意:寫下產品的全稱,品牌和商標,完整的規格,型號和制造商。
陷阱二:供應商沒有寫下隨機的備件、附件和工具、數量和供應方式。為了不免費提供。
註:記下隨機備件、數量、附件、工具和數量。並寫清楚以上物資的供應方式和時間。
三、標的物的數量和計量方法
陷阱1:有意約定產品數量或計量方法作為本企業的標準或計量方法。
註:產品數量應以國家統壹的標準計量單位表示。如果沒有統壹的計量單位,產品數量的表示方法應由雙方協商確定,但必須具體明確,計量概念模糊,如壹件、壹箱、壹打等。,應具體說明,如壹件、壹盒、壹打等表述。,以及包含的產品的具體數量。
對於部分產品,必要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有關主管部門出具的(非主管部門規定,雙方約定的)交付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增減條款、在途自然減少(增加)的規定和計算方法。註意多付、少付、全額交付的法律概念。工礦產品購銷合同履行過程中,由於運輸、計量、性質、產品本身性能等各種原因,有時會出現發貨數量、實際驗收數量與合同規定的交貨數量有差異和不壹致的情況。這時,只有符合法律規定的多或少條款和增減幅度的,才能按少付、多付或全額交付進行處罰。通常這樣的法律規定都是在相關主管部門規定的範圍內。
陷阱二:供應商不寫合理損耗,或者多寫合理損耗。
註:虧損寫清楚、寫合理,正負尾差、合理的多或少條款、根據情況自然減(增)寫科學。
陷阱三:供應商不寫隨機備件或配件的數量。
註意事項:記下隨機備件的數量。並寫清楚以上物資的供應方式和時間。
四、標的物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
陷阱1:不寫質量標準;成套產品,不寫配件質量標準;如果樣品被訂購,樣品將不會被密封。
註:寫清楚質量標準,是國家標準?還是行業標準?還是企業標準?對於成套產品,不僅要寫清楚主要部件的質量標準,還要寫清楚附件的質量標準。如果是按樣訂貨,必須封樣作為檢驗的標準。
陷阱二:供應商為了達到不負責任的目的,故意簽訂苛刻的質量責任條件;或者故意把質量責任期限寫得太短,讓買家沒有時間提出質量異議。
註:質量責任的條件和期限要寫清楚,要科學合理。
五、包裝的標的物和包裝要求
陷阱:供應商不寫包裝標準,不寫包裝材料的供應和回收,不寫費用負擔,以簡單包裝達到省錢省工的目的。
註意:寫清楚包裝內容、包裝標準和包裝標簽。包含材料的供應和回收以及費用負擔也應寫清楚,以避免爭議。對因包裝不良造成的貨物損壞的責任有明確的規定。
六、產品價格及付款期限、地點和方式
陷阱:不寫單價,逃避價格檢查,為偷稅漏稅創造條件,或者買家只寫金額和數量,不寫幣種。
註意事項:寫好標價,清幣。
七。交貨時間、地點和方式
陷阱1:不寫交付地點和交付方式,以免承擔風險責任,也為爭議管轄權設下埋伏。
註:寫下交貨地點和方式,代客托運時也要寫下運輸工具和運輸路線。
陷阱二:供應商不寫發貨時間,或者把發貨時間寫成:從某年某月某日發貨到某年某日,而不寫某日發貨的具體數量。
註意事項:寫下發貨時間,如果是分期發貨,寫下每次發貨的具體數量。
八、對運輸方式和雜費支付的要求。
陷阱:不寫或者不寫清楚運輸方式;壹般寫到站(港);不要寫費用負擔。
註:寫下運輸方式是水路、鐵路、公路還是聯運。要寫清楚目的地是南站、北站還是壹個城市(地方)的其他站。記下清算運費的負擔,如果是分攤,記下分攤的金額或段數。
九、驗收或檢查的標準、方法和日期
陷阱:供應商沒有寫驗收標準、方法和提出異議的期限,或者把提出異議的期限定得太短。
註:明確本條款對貨物驗收方式的規定。明確規定貨物的驗收方式,關系到預期經濟效益的大局和供需雙方合作的成敗,也是容易發生質量糾紛的地方,壹定要註意明確規定。合同應明確說明:驗收時間;接受方式;驗收標準;誰負責驗收和測試;驗收中有爭議時,由哪壹級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機構進行仲裁等。壹般來說,驗收的方法有外觀驗收;物理和化學驗收;安裝和運行驗收;破壞性接受等。,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采用哪種方法。有些驗收需要委托相關專業部門的,應當委托國家法定檢驗機構進行驗收,以保證其驗收的法律效力。同時,驗收期限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國家有受理期限的,應當在國家規定的期限內進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雙方可以約定以下原則:買方提貨的,提貨時當面驗收;如果供應商交付或交付貨物,驗收應在貨物到達後10天內完成,特殊情況下雙方應在貨物到達時或合理期限內進行驗收。未經驗收,不得使用。壹經使用即視為合格,不得對數量和質量提出異議。此外,合同還應規定驗收地點。
X.結算方法
陷阱:買家不寫結算方式和期限,或者只寫結算方式和期限。以達到延長繳費期限的目的。
註:寫下具體的結算方式和結算周期。如果妳分期付款,妳也應該寫下每次付款的日期和確切金額。
XI。違約責任
陷阱:可能違約的壹方不會寫違約責任,或者會把違約責任寫得太輕。
註:寫下違約責任。最好把對方每壹項義務的違約責任單獨寫下來,以此來約束對方,使其正確全面地履行合同義務。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法
陷阱:不寫合同糾紛的解決方法;選擇對自己有利的合同結算方式和管轄權。
註意:寫清楚解決糾紛的方式,是仲裁還是訴訟。確定爭議的管轄權。
十三、簽名、蓋章等。
陷阱:1。不註意註明簽字人是法定代表人還是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其他委托代理人。2.沒有公章;或者不是公章,而是未備案的合同章甚至業務章,或者是分公司或公司下屬部門的印章。
註意:壹定要加蓋公章。有些單位備案後也可以使用合同專用章,但很難判斷。簽字必須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有明確授權委托書的代理人,但對方應保留授權委托書備查。
壹、合同標的
陷阱:故意將供應商填寫為與承包方有關系,但沒有供貨能力,也沒有獨立承擔經濟責任能力的單位。或者故意將買方填寫為與承包方有關系但無能力支付、獨立承擔經濟責任的單位。
註:供需雙方都要查。
二、買賣標的物(商品)的基本情況
陷阱1:故意不寫產品名稱全稱,混淆產品品種;或者供應商不寫產品品牌和商標,以達到質量低劣的目的;有些供應商不寫產品規格和型號,企圖蒙混過關交貨;有的供應商不寫廠家,想供應價格低檔次差的產品。
註意:寫下產品的全稱,品牌和商標,完整的規格,型號和制造商。
陷阱二:供應商沒有寫下隨機的備件、附件和工具、數量和供應方式。為了不免費提供。
註:記下隨機備件、數量、附件、工具和數量。並寫清楚以上物資的供應方式和時間。
三、標的物的數量和計量方法
陷阱1:有意約定產品數量或計量方法作為本企業的標準或計量方法。
註:產品數量應以國家統壹的標準計量單位表示。如果沒有統壹的計量單位,產品數量的表示方法應由雙方協商確定,但必須具體明確,計量概念模糊,如壹件、壹箱、壹打等。,應具體說明,如壹件、壹盒、壹打等表述。,以及包含的產品的具體數量。
對於部分產品,必要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有關主管部門出具的(非主管部門規定,雙方約定的)交付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增減條款、在途自然減少(增加)的規定和計算方法。註意多付、少付、全額交付的法律概念。工礦產品購銷合同履行過程中,由於運輸、計量、性質、產品本身性能等各種原因,有時會出現發貨數量、實際驗收數量與合同規定的交貨數量有差異和不壹致的情況。這時,只有符合法律規定的多或少條款和增減幅度的,才能按少付、多付或全額交付進行處罰。通常這樣的法律規定都是在相關主管部門規定的範圍內。
陷阱二:供應商不寫合理損耗,或者多寫合理損耗。
註:虧損寫清楚、寫合理,正負尾差、合理的多或少條款、根據情況自然減(增)寫科學。
陷阱三:供應商不寫隨機備件或配件的數量。
註意事項:記下隨機備件的數量。並寫清楚以上物資的供應方式和時間。
四、標的物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
陷阱1:不寫質量標準;成套產品,不寫配件質量標準;如果樣品被訂購,樣品將不會被密封。
註:寫清楚質量標準,是國家標準?還是行業標準?還是企業標準?對於成套產品,不僅要寫清楚主要部件的質量標準,還要寫清楚附件的質量標準。如果是按樣訂貨,必須封樣作為檢驗的標準。
陷阱二:供應商為了達到不負責任的目的,故意簽訂苛刻的質量責任條件;或者故意把質量責任期限寫得太短,讓買家沒有時間提出質量異議。
註:質量責任的條件和期限要寫清楚,要科學合理。
五、包裝的標的物和包裝要求
陷阱:供應商不寫包裝標準,不寫包裝材料的供應和回收,不寫費用負擔,以簡單包裝達到省錢省工的目的。
註意:寫清楚包裝內容、包裝標準和包裝標簽。包含材料的供應和回收以及費用負擔也應寫清楚,以避免爭議。對因包裝不良造成的貨物損壞的責任有明確的規定。
六、產品價格及付款期限、地點和方式
陷阱:不寫單價,逃避價格檢查,為偷稅漏稅創造條件,或者買家只寫金額和數量,不寫幣種。
註意事項:寫好標價,清幣。
七。交貨時間、地點和方式
陷阱1:不寫交付地點和交付方式,以免承擔風險責任,也為爭議管轄權設下埋伏。
註:寫下交貨地點和方式,代客托運時也要寫下運輸工具和運輸路線。
陷阱二:供應商不寫發貨時間,或者把發貨時間寫成:從某年某月某日發貨到某年某日,而不寫某日發貨的具體數量。
註意事項:寫下發貨時間,如果是分期發貨,寫下每次發貨的具體數量。
八、對運輸方式和雜費支付的要求。
陷阱:不寫或者不寫清楚運輸方式;壹般寫到站(港);不要寫費用負擔。
註:寫下運輸方式是水路、鐵路、公路還是聯運。要寫清楚目的地是南站、北站還是壹個城市(地方)的其他站。記下清算運費的負擔,如果是分攤,記下分攤的金額或段數。
九、驗收或檢查的標準、方法和日期
陷阱:供應商沒有寫驗收標準、方法和提出異議的期限,或者把提出異議的期限定得太短。
註:明確本條款對貨物驗收方式的規定。明確規定貨物的驗收方式,關系到預期經濟效益的大局和供需雙方合作的成敗,也是容易發生質量糾紛的地方,壹定要註意明確規定。合同應明確說明:驗收時間;接受方式;驗收標準;誰負責驗收和測試;驗收中有爭議時,由哪壹級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機構進行仲裁等。壹般來說,驗收的方法有外觀驗收;物理和化學驗收;安裝和運行驗收;破壞性接受等。,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采用哪種方法。有些驗收需要委托相關專業部門的,應當委托國家法定檢驗機構進行驗收,以保證其驗收的法律效力。同時,驗收期限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國家有受理期限的,應當在國家規定的期限內進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雙方可以約定以下原則:買方提貨的,提貨時當面驗收;如果供應商交付或交付貨物,驗收應在貨物到達後10天內完成,特殊情況下雙方應在貨物到達時或合理期限內進行驗收。未經驗收,不得使用。壹經使用即視為合格,不得對數量和質量提出異議。此外,合同還應規定驗收地點。
X.結算方法
陷阱:買家不寫結算方式和期限,或者只寫結算方式和期限。以達到延長繳費期限的目的。
註:寫下具體的結算方式和結算周期。如果妳分期付款,妳也應該寫下每次付款的日期和確切金額。
XI。違約責任
陷阱:可能違約的壹方不會寫違約責任,或者會把違約責任寫得太輕。
註:寫下違約責任。最好把對方每壹項義務的違約責任單獨寫下來,以此來約束對方,使其正確全面地履行合同義務。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法
陷阱:不寫合同糾紛的解決方法;選擇對自己有利的合同結算方式和管轄權。
註意:寫清楚解決糾紛的方式,是仲裁還是訴訟。確定爭議的管轄權。
十三、簽名、蓋章等。
陷阱:1。不註意註明簽字人是法定代表人還是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其他委托代理人。2.沒有公章;或者不是公章,而是未備案的合同章甚至業務章,或者是分公司或公司下屬部門的印章。
註意:壹定要加蓋公章。有些單位備案後也可以使用合同專用章,但很難判斷。簽字必須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有明確授權委托書的代理人,但對方應保留授權委托書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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