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救濟金在美國,下崗人員可以領取26周的救濟金,還可以享受廉租房政策。
在美國,住房的租金很高,尤其是在大城市。住房補貼也是幫助低收入者、老年人和殘疾人的福利計劃。它有兩種形式:壹種是提供低收入住房,由相關住房部門監管;另壹種是低收入者可以拿到住房補貼券去租私房。這壹援助政策也由聯邦住房和城市建設部資助,由各州和縣的公共住房管理局實施。由於各地收入水平不同,住房補貼的標準也不同,住房補貼壹般根據領取者的年收入和家庭規模發放。目前美國有350萬低收入家庭享受這壹補貼。
美國社會福利制度的建立經歷了壹個漫長的過程,並多次進行調整和改革。美國社會福利制度的發展有以下兩個基本特征:
首先,在美國社會,對於社會福利的作用總是有兩種相互矛盾的觀點。其中壹種是剩余觀,認為社會福利是壹種填補空缺或急救的角色,只有當家庭和市場不能滿足個人需求時,社會福利體系才能提供服務。這意味著社會福利是壹種“對不幸者的慈善”,服務的提供不是與生俱來的權利,而是壹種天賦,受益者必須履行壹定的義務。另壹個是機構觀點。根據這種觀點,社會福利是現代工業社會中幫助個人實現自我的壹種恰當而合理的功能。美國社會福利的歷史發展深受這兩種思想的影響。在社會福利發展的初期,明顯采取的是剩余補償的方式,傾向於慈善救濟,政府盡量不幹預。自1930大蕭條以來,兩種觀點都被運用到社會福利服務中,政府開始介入建立社會保障體系。壹些項目本質上是剩余的,而另壹些項目在設計和實施中采用了制度概念。
二、美國社會福利行政體系基本上可以分為聯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包括縣(郡)和市的社會福利部門。從社會福利法律和政策來看,聯邦政府和州政府是主要的決策者。州政府和聯邦政府在制定和實施社會福利法律、法令和政策方面並不總是壹致的。
社會福利制度的建立是社會現代化進程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目標是滿足個人的基本需求,增進社會的穩定和發展。在美國,失業救助作為解決失業問題的壹種手段,發揮著重要的作用。美國的失業救助包括兩個主要方面,即失業保險和公共救助制度。前者是專門針對失業者的,後者不是專門為失業者提供的。但是,如果失業人員符合標準,也可以享受。他們的目的是維持社會成員的最低生活水平。壹般來說,相當多的失業者會使用公共援助系統。
1,美國失業保險制度。1935的社會保障法奠定了美國失業保險制度的基礎,失業救濟法從1937開始在中國各州相繼通過。美國的失業保險有兩層體系,即由州政府運營,聯邦政府補貼。各州的具體措施並不統壹。聯邦政府通過稅收杠桿推動這壹制度的實施。具體來說,由用人單位承擔並繳納全部保險費,保險費率為職工工資的6.2%左右。州政府將撥出收入的90%作為失業救濟金,剩下的10%交給聯邦政府。失業保險制度的目的是向缺乏就業機會的個人和家庭提供財政援助,為失業者找到合適的工作提供時間,並在社會層面穩定經濟,提高勞動力的有效利用。失業保險制度的具體服務群體包括私營企業、州和地方政府機構以及非營利組織的雇員,而聯邦政府的公務員則由另壹種保險制度覆蓋。目前,美國近90%的員工享受失業保險制度。
在美國,要領取失業保險金,必須滿足以下條件:(1)被雇傭超過壹定周數;(2)有準備、有意願、有能力再就業;(3)需要在就業咨詢機構辦理繳費和求職登記;(4)非自願失業;(五)失業前的工資收入;(6)需要證明失業者是由於個人適應不足而失業的。在失業期間,政府規定失業者必須積極尋找工作。每周失業保險金的數額與失業者的工資和失業保險金的上下限有關。失業保險金的支付金額基本是失業前收入的50%,平均每周保險費約200美元,支付前必須投保52周左右。通常有兩種方法來確定每周失業保險的上限。第壹是定死標準,第二是根據職工周工資比例靈活調整。通常標準是雇員周工資的50%到70%,這是大多數州采用的標準。下限標準各州不壹樣。等待期過後,失業者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通常每年不超過26周,在馬薩諸塞州和華盛頓州達到30周。在經濟低迷時期,這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例如,布什總統在第壹個任期內,將領取失業救濟金的期限延長至9個月。
美國失業保險制度的管理體系分為三級:聯邦政府、州政府、地方縣政府和市政府。勞工部設立在聯邦政府壹級,相關部門還包括就業和培訓局、失業保險部和財政部。他們的任務是證明和檢查各州的工作是否符合聯邦政府的法律和政策;提供技術服務;提供數據;征收稅收和管理失業保險基金(這項工作主要由財政部進行)。州政府有壹個勞動部門專門管理失業保險,包括相關信息的管理;征收失業保險稅;制定標準;接受失業保險申請;繳納失業保險等。此外,當地縣市也有就業中心和辦公室。
2.公共援助系統。它通常包括福利政策,如對貧困家庭的臨時援助、食品券、住房補貼、壹般援助、減稅和免稅。這些福利措施不是專門為失業者設計的。他們主要覆蓋美國的低收入階層或群體。這些特定群體的家庭財產和收入必須低於政府規定的標準,普通失業人員也會包括在內。
臨時救助政策(TANF)的實施完全由聯邦政府出資,各州政府可自行確定臨時救助的對象、標準和要求。臨時援助的對象因州而異。通常救助對象的個人財產在4000美元以下,夫妻財產在6000美元以下。援助標準也因各州情況、援助對象和家庭規模而異。比如1997,紐約州壹家三口,月收入低於535美元就可以享受援助,援助費不能超過400美元。失業人員享受臨時救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5年。
美國是世界上最富有的國家之壹。不幸的是,據估計,美國仍有3000萬人在壹月份的至少壹段時間裏挨餓,其中包括數百萬兒童。這真是壹大諷刺。美國從1939開始建立糧票制度。1974年,國會通過法令,要求各州為低收入家庭提供食品券。聯邦農業部給各州政府發放食品券或食品卡,貧困家庭可以用它們在零售店購買食品。食品券只能換食物,不能換錢,其本意也是為了減輕低收入家庭的負擔。貧困失業人員及其家庭可以申請食品券。標準是根據這些個人和家庭的收入來定的。壹般財產(包括銀行存款)不超過2000美元。從65438年到0998年,美國享受糧票的人數達到2860萬,每人每月平均享受的糧票金額為92美元。
壹般援助向不符合其他援助標準的個人和家庭提供臨時財政援助。壹般援助是唯壹不接受聯邦補貼的公共援助計劃。其資金由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縣、市、鎮)提供,地方政府通常承擔25%。壹般來說,地方政府盡力將壹般援助的接受者納入聯邦政府的補貼計劃,以減少地方資金的支出。由於壹般救助的申請人大多是有勞動能力但沒有就業的人,這種救助制度壹直被視為針對“不值得救助的窮人”的公共救助計劃,在美國的壹些地方甚至帶有道德墮落的色彩。
此外,包括失業者在內的低收入者還可以享受減免稅收的救濟措施。這壹公共援助計劃由美國國稅局實施,失業者的稅收減免標準取決於個人收入和家庭中19歲以下兒童的數量。以1998為例,個人收入低於9770美元,家裏沒有孩子,或者低於25760美元,有壹個孩子,或者低於29290美元,有壹個以上孩子,都可以享受減稅或免稅。失業者可以從聯邦政府獲得的稅收減免為332美元(無子女)、2265438美元+00美元(壹個子女)或3565美元(多個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