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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有多少種技術移民?美國的移民監管有哪些規定?

1.美國技術移民和優秀人才EB-1有幾種類型。

第壹優先類型占每年專業移民總數的28.6%,約4萬人。第壹個包括三個具體類別:

2.專業領域的優秀人才EB-1A

EB-1A申請中的專業人士應是在其專業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和較高成就的傑出人才。藝術、科學、教育、商業、體育等專業領域。要滿足EB-1A的要求,申請人只需要提交足夠的證明材料,證明他在自己的領域有突出的成就,並希望在未來繼續為美國做出貢獻。這種申請沒有時間表,沒有工作許可,也沒有雇主的支持,更不用說投資。

3.優秀教授/研究員EB-1B

EB-1B專業人士是指在特定科學或學術領域享有國際聲譽的傑出教授和研究人員。EB-1B申請需要雇主的支持和永久工作。

4.EB-1C,跨國公司董事/經理

跨國公司經理/經理人EB-1C跨國公司高級經理主要適合移民美國成為永久居民。EB-1C申請不需要工作許可,但在申請時,準雇主必須提供具體的工作崗位,並在移民申請中作為申請人。

5.專業EB-2

這個優先類別的申請人壹般包括兩種情況:

(1)申請人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或申請人具有學士學位及至少5年相關工作經驗;

(2)申請人在藝術、科學或商業領域具有特殊技能。特殊技能意味著申請人在這個領域比其他人有更好的專業知識。EB-每年大概有4萬個名額。EB-2申請需要工作和工作許可,但是NIW是個例外。

6.熟練/非熟練工人EB-3

職業移民的第三重點包括技術工人、學士學位持有者和其他工人。第三優先的名額是每年4萬人左右。但非熟練工名額不得超過654.38+0萬。所有第三類移民申請都由雇主提交;EB-妳還需要申請工作許可。

2.美國移民監管條例美國沒有嚴格的移民監管機構。建議壹年至少登錄兩次。對於需要長期留在中國的投資者,與美國保持聯系,比如長期租房或購買房產,孩子在美國上學,使用美國銀行卡和電話卡,每年定期報稅等。此外,移民律師可以幫助投資者申請再入境許可,這樣投資者就不用幾年後再回美國了。簡單來說,如果妳有美國綠卡,每180天必須登陸美國。五年之內在美國居住滿三年,就可以申請美國國籍,也就是取消移民監管。

1.根據美國移民法的相關規定,如果綠卡持有者在美國境外停留時間超過180天(6個月),但不到壹年,美國移民局可以推測妳已經放棄了永久留在美國的意向。當綠卡申請重新入境時,美國政府有權取消投資者的永久居民身份,並在某些情況下沒收綠卡。

2.除了留在美國,這意味著妳需要努力做到以下六點:在美國銀行有壹個活躍的銀行賬戶,說明妳在美國有壹個活躍的、持續的生活和消費。在美國生活和消費。在美國購買房地產。如果妳的主要財產在美國,妳永久留在美國的意願就越強烈。妳的家人(配偶或子女)在美國工作、生活和學習。

3.美國移民法明確規定,要成為美國居民(綠卡),必須有把美國當作家的意圖。法律沒有具體說明這是什麽意圖。相反,法院的案例提供了許多有價值的指導。當考慮以美國為家的意圖時,居住時間的長短是壹個因素,但不是壹個因素。還可以考慮其他因素,包括是否在美國工作、投資、銀行存款、住房(住所)、家庭成員等。法官將在所有因素的基礎上確認這壹意圖。

4.每個財年向美國國稅局提交(IRS)個人所得稅申請。避免違反法律或刑法。如果妳是綠卡持有者,違反刑法可能會導致移民法的嚴重後果,比如驅逐出境、禁止再次入境、喪失永久居民身份、申請美國國籍等。積極參加美國社交活動,維護社會聯系。比如,考個駕照,加入個社團。

根據法律,任何離開美國超過壹年的人都必須申請返回美國的證明。事實上,對於經常長期離開美國(少於180天)或離開美國超過180天但少於1年的人,仍然可以提前辦理回國證明。如果妳沒有提前申請返回美國的證明,妳很可能會遇到移民官員,他們懷疑他是否仍然把美國作為他的永久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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