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鐵路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壹章?通則
規則壹。為確保哈爾濱鐵路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依法有序開展,更好地服務考生、服務社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黑龍江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章程。
規則二。學院名稱:哈爾濱鐵路職業技術學院(GB代碼:12907),學院地址:哈爾濱市平房區哈南二大道20號(郵政編碼:150066)。
規則三。辦學類型和層次為公辦普通高職院校(專科)。學制3年,學生畢業成績合格,取得教育部電子註冊的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章?組織和職責
第四條?學院成立了招生委員會,是學院招生工作的最高領導機構。主要職責是研究制定學院招生戰略和規劃,對學院招生工作進行宏觀指導,對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進行戰略決策和部署,審議招生工作重大問題,監督招生工作。
第五條?哈爾濱鐵路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作為學院的常設工作機構,負責學院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如下:
1.嚴格執行教育部和黑龍江省有關招生的政策和實施細則;
2.根據黑龍江省教育廳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和有關規定,分省、分專業編制招生來源計劃,制定高校招生章程;
3.開展招生宣傳和咨詢服務,向考生和家長介紹我校情況和招生就業政策;
4.客觀公正地完成招生相關工作,負責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各種情況;
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的相應職責;
6.完成教育部門和學院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六條?哈爾濱鐵路職業技術學院的招生工作在學院招生委員會的監督下進行。
第七條?招生就業辦公室在哈爾濱鐵路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開展招生宣傳咨詢等相關工作。
第八條?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入學考試
第九條?被普通類錄取的考生必須參加全國統壹高考;對口升學考生須參加黑龍江省對口升學統壹考試;單獨招生考試在黑龍江省教育廳和黑龍江省招生考試院的領導、指導和監督下進行。
第四章?高職高專本科應用型人才培養試點工程(以下簡稱“高等教育與本科銜接”試點工程)
第十條?按照《省教育廳關於印發黑龍江省高職、本科應用型人才貫通培養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省教育廳[2021]44號)要求,我院開展了“高職、本科貫通培養”試點工作。“高職高考”試點的招生對象是本省當年參加普通高考,以高職(專科)水平錄取的考生。考試合格後,以專升本形式考入相應的本科院校繼續深造。招生計劃以當年省教育廳公布為準。試點專業如下:
哈爾濱鐵路職業技術學院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技術專業(專科,限理科)與黑龍江工程學院土木工程專業(本科)銜接
哈爾濱鐵路職業技術學院工程造價專業(專科,限理科)與黑龍江工程學院工程造價專業(本科)銜接。
哈爾濱鐵路職業技術學院高速鐵路建設與維護專業(專科)與黑龍江八壹農墾大學土木工程專業(本科)銜接
第十壹條?“高職融合”試點的錄取批次為高職教育提前批次,招生學制為五年。在我們學院受訓五年。
第十二條?“高職融合”試點專業前三年學費由高職院校按我院同等專業標準收取,後兩年學費按本科院校同等專業標準收取。
第十三條“高等教育與高等職業教育相銜接”試點錄取學生的考試標準和方法,由本科院校和高職院校共同制定,並在新生入學壹個月內向學生公布。評估由本科院校牽頭,時間壹般在第二學年結束時。考試合格者,於第三學年春季學期辦理“專升本”錄取手續,考試不合格者,不再進行本科階段培養,繼續按專科畢業標準在本校相同或相近專業完成學業;經考核合格的學生自願退出“高層次壹體化”培養計劃的,可按專科畢業要求轉入相同或相近專業繼續學習。
第十四條報名參加“高等教育與高等學歷教育相銜接”試點的學生,前三年註冊為專科生,高職院校按規定對其學籍進行管理。通過轉學審核的學生以本科升本形式進入對接本科院校後轉為本科身份,由本科院校按照規定進行學籍管理。培養期間,原則上不允許學生轉學或轉專業。
第十五條“高水平融合”試點學生前三年完成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在規定的學習期限內考試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的,授予專科畢業證書。轉入本科學習的學生,完成兩年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和考試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授予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升本起點”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條例》規定的,授予學士學位。
第十六條“高等教育與本科教育銜接”試點的其他相關事宜,按照《黑龍江省高等職業教育與本科應用型人才銜接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執行。
第五章?準入原則
第十七條?根據教育部頒布的《教育部關於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全面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在錄取專業時,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填報我院專業誌願的具體情況,所有投檔考生按實際考試成績排隊,由高到低錄取。如果第壹專業誌願不能滿足,則錄取到第二專業誌願。如果專業誌願不能全部滿足,如果進行專業調劑,學院會根據分數從高到低自動調劑到相應專業。高考成績達不到專業誌願且不服從調劑的,予以辭退。
第十九條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考院校的規定給予加分投檔,但在專業錄取時,以實際考試成績為準。高考總分相同時,高考不改革的省份:文理科都依次比較數學、綜合、語文、外語;高考改革省份:按照各高考改革省份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排名規則;如果成績沒有排序規則,那就依次對比數學、綜合、語文、外語。
第二十條?外語:學院開設英語和俄語課程。
第二十壹條?學院是工科院校,所有專業都比較適合男生報考。根據用人單位要求,建議符合以下條件的考生報考以下專業: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無色盲、色弱、口吃,男生凈高175cm,女生凈高163cm。鐵路機車運用與維護、鐵路供電技術、鐵路信號自動控制、機電壹體化技術、動車組檢修技術、鐵道車輛技術等交通運輸類專業要求無色盲,色弱。地下與隧道工程技術專業由於工作性質,更適合男生就業,不建議女生報考。
第二十二條?學院與俄羅斯遠東國立交通大學合作舉辦高速鐵路建設與維護(國際軌道工程)和鐵路交通運營管理(國際鐵路交通運營)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納入普通高等教育國家招生計劃,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壹招生考試。只有本專業的考生被中外合作辦學項目錄取。
第二十三條?往屆學生錄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院校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四條?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
第六章?新生入學
第二十五條?按照國家規定,新生必須繳納學費和住宿費,收費標準按照黑龍江省物價局和省財政廳統壹審批標準執行。中外合作辦學學費1.5萬元/年,其他專業學費6000元/年,住宿費600元/年。
第二十六條?新生入學後,學院將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其入學資格進行審核,審核不合格或弄虛作假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七條?根據省財政廳、教育廳的文件精神,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和校內助學金。學院與銀行合作為貧困大學生辦理助學貸款,並根據學院實際情況為部分貧困大學生設立勤工助學崗位,幫助貧困大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確保考上我院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幫助學生成長成才。
第七章?補充條款
第二十八條?參照我院往年畢業去向執行情況,結合人才培養計劃、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生源規模和高招政策,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招生計劃詳見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信息。
第二十九條?考生確認填報院校誌願後可與院校招生就業辦公室取得聯系,以便了解相關錄取信息。學院的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專業介紹等信息均在學院官網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詢。
第三十條?招生電話:0451-51893230、51893286;
學院官網:。
第三十壹條?本章程由哈爾濱鐵路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時廢止。
本章程將根據教育部和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招生政策的調整進行修訂。本章程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