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4月20日起,壹年期LPR已連續20個月維持在3.85%。這兩個月的下調也意味著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從之前的15.4%降至14.8%。
民間借貸利率上限調整有什麽影響?
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了新修訂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在每月20日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發布的壹年期貸款市場牌價(LPR)基礎上,確定了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取代了原來的“兩線三區24%和33%”。
根據上述規定,貸款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壹年期貸款市場掛牌利率4倍的除外。
中國銀行法研究會理事肖灑在接受中新經緯采訪時指出,民間借貸利率上限取決於合同成立時壹年期貸款市場的報價,因此連續兩個月下調壹年期LPR實際上就是下調民間借貸利率上限。
民間借貸利率上限調整對正在進行的案件有影響嗎?肖灑說,上限的改變對訴訟中的借貸雙方都沒有影響。
“因為民間借貸利率的上限取決於合同成立時壹年期貸款市場的報價,所以在合同成立時就已經確定了上限。訴訟期間利率上限的變化對已成立的合同沒有影響,因此對出借人和借款人都沒有影響。”肖偉說。
中銀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楊保全告訴中新經緯,由於LPR是可變的,所以利率上限是浮動的。利率上限變化最直接的影響是訴訟請求和執行金額的計算。
他提到,根據《條例》第二十九條,借貸雙方對逾期利率、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有約定。貸款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兩者兼而有之,但超過合同成立時壹年期貸款市場掛牌利率4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肖灑進壹步建議,借貸雙方在訂立合同時,應查看當時壹年期貸款市場的報價利率,並以此作為參考確定借款合同的利率,以確保雙方訂立的合同利率在當時司法保護利率的範圍內,能夠受到法律保護。
利率下降是大勢所趨。
《規定》指出,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貸款及其他相關金融業務發生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
不適用於金融機構,也讓很多機構松了壹口氣。尤其是之前,很多消費金融公司的貸款產品年化利率幾乎都是以24%甚至36%的上限發行。
此輪調整後,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已降至14.8%。不過,多位消費金融公司人士在接受中新經緯采訪時表示,這對消費金融公司影響不大,但未來消費金融公司產品整體利率可能會繼續下行。
2021,多地監管部門對轄內包括消費金融公司在內的金融機構進行窗口指導,要求將產品貸款利率降至24%以下。
壹位消費公司人士告訴中新經緯,今年以來,所有利率24%或les的產品。
雖然消費金融公司的貸款產品利率可能下浮不到24%,但遠高於民間借貸利率上限。對此,上述負責人表示,消費金融公司的成本包括資金成本、風險成本、人員管理成本、科技投入等。大多數消費金融公司的成本比LPR高4倍。
在成本構成中,資金成本在壹定程度上影響貸款產品的定價。據了解,消費金融公司的融資渠道主要有股東資金、同業拆借、ABS發行、金融債券、銀團貸款等。就融資成本而言,ABS優先票面利率在2%-6%左右;金融債融資利率較低,壹般在3%左右,票面利率個人消費公司達到7%;銀團貸款的利率在3%-6%之間。
上述消費金融公司表示,去年,其公司獲得的資金成本也下行,減輕了部分成本負擔。“24%基本沒問題。我們仍在尋找更多的探索空間。”同時,他也強調,消費金融公司的利率調整與市場、客戶群、成本、政策等諸多因素有關。符合中國貸款市場的總體趨勢。
蘇寧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黃在接受中新經緯采訪時分析,壹年期報價下降會導致消費金融公司融資成本下降,進而傳導到產品端。但他同時強調,貸款產品的利率並不完全與融資成本掛鉤,還要看借款人的信用情況。所以壹般來說,貸款產品的利率應該會降低,但不壹定會體現在個人身上。
消費金融公司應如何應對貸款利率下降?黃指出,壹方面,很多消費金融公司都在加大對現有客戶的操作,比如推出會員制、積分制、股權制來留住現有客戶;另壹方面,壹些機構正在積極拓展新的場景和客戶群體,加大對普惠金融客戶的服務。
上述消費公司人士認為,利率下行最終考驗的是各類消費機構的資金管理和風險控制能力。找對人,高效運作資金,會給消費金融帶來壓力,但也會帶來
新的機會。
相關問答:銀行貸款利率有上限嗎?國家放開的利率上限沒有上限,也就是銀行貸款利率沒有上限,所以貸款利息沒有上限。但城市信用社和農村信用社的貸款利率仍實行上限管理,最大浮動系數為貸款基準利率的2.3倍,貸款利率下浮幅度不變。根據《關於調整金融機構存貸款利率的通知》第二條,放寬金融機構貸款利率浮動區間,允許存款利率下浮。1.金融機構(城鄉信用社除外)貸款利率不再封頂。商業銀行貸款和政策性銀行按商業化管理的貸款不再實行上限管理,貸款利率下浮幅度不變。城市信用社和農村信用社貸款利率仍實行上限管理,最高浮動系數為貸款基準利率的2.3倍,貸款利率下浮幅度不變。個人住房貸款、優惠貸款和國務院另有規定的貸款,利率不上浮。2.建立人民幣存款利率下浮制度。金融機構以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人民幣存款基準利率為上限,實行存款利率下浮制度。即人民幣存款利率下限為0,上限為各檔次存款基準利率。以調整後的壹年期存款利率(2.25%)為例,金融機構可在0-2.25%的區間內自主確定壹年期存款利率。存款利率不能上浮。存款利率下浮制度的範圍包括金融機構吸收的企事業單位人民幣存款和城鄉居民人民幣儲蓄存款。擴展數據:
《貸款通則》第十三條貸款利率的確定。貸款人應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上下限確定每筆貸款的利率,並在借款合同中載明。第十四條貸款利息的計算和收取。貸款人和借款人應按借款合同和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計息規定按期收取或支付利息。當貸款展期期限與原期限達到新的利率期限檔次時,從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檔次利率計收貸款利息。逾期貸款按規定收取罰息。中國商務部-關於調整金融機構存貸款利率的通知
相關問答: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調整為15.4%。妳怎麽想呢?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調整個人民間借貸法定利率上限,即由2015的“兩線三區”調整為同期LPR利率的4倍!
壹、這壹司法解釋的主要變化
01,司法保護利率上限下調36%!
根據最高法院2015司法解釋,法定利率上限為每年24%,白話文為每月2分。
這次,最高利率上限被確定為壹年期LPR的4倍。結合最新的壹年期LPR 3.85%,最高司法保護上限年化15.4%,比原司法保護上限低35.83%,約36%!
當然,未來壹年LPR會有調整,所謂的司法保護上限也會以每年15.4%的速度變化,但計算方法是LPR的4倍。
02.將非法民間借貸定為無效,非刑罪化。
根據2015司法解釋,兩年內貸款10筆,累計獲利超過壹定數額,可按非法經營罪處罰,並將民間借貸行為上升為刑事犯罪。
從這壹新規來看,無疑是刪除了民間借貸入刑的規定,轉而將非法借貸以營利為目的認定為無效。
也就是說,非法放貸牟利行為無效,但不可罰,不承擔非法經營的刑事責任。
第二,為什麽司法解釋實施不久就有這麽大的調整?
根據客觀社會形勢和法律精神,大致有以下原因:
01,充分尊重合同自願既是民法典精神原則的要求,也是尊重民間資金融通的客觀需要。
民間借貸是除以貸款為業務的金融機構以外的其他民事主體之間訂立的,以資金拆借和還本付息為主要權利義務的民事法律行為。
長期以來,民間借貸是社會資金融資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社會經濟活動融資方式的有益補充。歷朝歷代都有,很難禁止。
充分尊重民間主體和民事主體之間的合法資金借貸,有利於保護合法資金借貸,促進經濟活動的順利進行。同時,也有利於打擊非法民間借貸,規範民間融資。特別是在疫情的沖擊下,多渠道的民間融資更是表現出了便捷、靈活、及時、高效的優勢。
02、民間資本借貸是壹種長期的、普遍的經濟行為,這是合理的,不應該犯罪化。
不可否認,民間資本借貸活動容易滋生惡勢力和犯罪,不利於社會安全穩定。
但是,很多時候,民間資本借貸仍然只停留在經濟活動中。對於大多數人來說,民間資本借貸是緩解短期資金壓力的有效手段,對其生存發展極為重要,不容易導致刑事犯罪。
兩年內貸款10或者取得壹定數額的累計收入,屬於犯罪,對穩定社會治安、提高治安管理效率大有裨益。但這種壹刀切之後,並不利於民間借貸的平穩健康發展。
不可否認,民間借貸作為壹種融資渠道,長期以來是國家正規金融的必要補充。不能因為壹些民間借貸案件滋生了黑惡勢力,就固化所有的民間借貸行為。
03.三線二區劃分後,引起了強烈的社會反響,不利於利率市場化改革。
三線兩區的劃分,意味著年化24%受法律保護,年化24%-36%為默認。如此高的利率保護線,不利於市場整體利率的降低。
應該說低利率是資金借貸的趨勢,尤其是互聯網金融蓬勃發展之後,很多合法規範的互聯網資金借貸平臺都發布了很多低利率的金融產品。如微眾銀行微貸年化13.5%,網商銀行貸款年化18%,百信銀行貸款年化22%,均低於法定保護線24%。
將民間資本借貸三線兩區下調至LPR4倍,是回歸前銀行借貸4倍的政策,迎合了資本借貸低利率的趨勢,有利於整個金融業市場利率的發展和改革。
三、如何看待民間借貸年化利率15.4%?
01,同期銀行貸款利率4倍,終點回到起點。
1991最高法院發布司法解釋民間借貸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同類貸款利率,但不得高於銀行同類貸款利率4倍!
2015最高法院發布司法解釋,明確民間借貸利率以更加靈活的“兩線三區”取代“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
2020年,最高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再次確認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為壹年期LPR貸款利率的4倍。
按照最新的壹年期LPR 3.85%計算,民間借貸的司法保護利率上限為15.4%年利率!
02.年化15.4%意味著什麽?
年化15.4%是綜合費率!
也就是說,民間借貸合同約定借款利率為年利率15.4%,因此如果有其他費用,法院無法支持。
年化15.4%也適用逾期利率司法保護上限。如果約定逾期利率高於年化15.4%,超出部分無效。
此外,債權人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等費用的,總額不得超過年息15.4%,超過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03.15.4%的年化率僅適用於非金融機構的民間借貸行為,不能約束金融機構的年化貸款利率。
該司法解釋中所謂的司法保護上限15.4%,僅適用於非金融機構的民間借貸行為,金融機構的借貸利率不受影響。
如網商銀行的貸款利率為18%,百信銀行的貸款利率為年化22%等。這些基金雖然已經超過了15.4%的年化率,但依然可以執行。
04.年化追溯15.4%
該司法解釋並未說明15.4%的今年追溯力,但該問題可能會在司法解釋實施後引發重大且眾多的爭議。
按照壹般的法律理解,在本司法解釋出臺之前,當事人基於對法律解釋的信賴,依據原司法解釋三線二區訂立的民間借貸合同,借貸利率超過年息15.4%,後期如有履行糾紛訴至法院,應按原司法解釋判決。
綜合全文,民間借貸利率終點回歸起點,司法保護利率大幅下調36%!反映了利率市場化改革的客觀需要,也反映了司法解釋不穩定的特點。雖然難能可貴,但如此多變的司法解釋不利於法律在民眾心中的穩定,也不利於經濟活動的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