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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糾紛要多久才能起訴?

壹般壹次民事訴訟不能超過三年,最長訴訟時效為20年。根據《民法》第壹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

1.民事訴訟時效壹般不超過3年,從當事人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時起計算。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期間和權利保護的最長期限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

二、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定原因

1,提起訴訟。起訴的性質是權利人主張權利保護。基於這壹性質,應當擴大提起訴訟的解釋,使其不僅包括債權人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行為,還包括債權人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權利保護請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向清算人提出破產債權等具有相同性質的其他行為。但權利人提起訴訟後自行撤訴,或者因違法被法院駁回訴訟的,不構成訴訟,訴訟時效不能中斷。

2.權利人主張權利。是指權利人在訴訟之外主張自己權利的意思表示,可以向債務人、擔保人、債務人的代理人、財產保管人或調解委員會作出,效力無異。

權利人主張權利是壹種行使權利的行為,這與訴訟時效制度懲罰怠於行使權利者的初衷不符,從而中斷了訴訟時效。

3.債務人承諾。即債務人向債權人表示,承認其權利的存在,並願意履行義務。這種表述重新界定了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系,使訴訟時效失去了適用理由,從而中斷。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承認可以有多種方式。口頭或書面通知債權人或其代理人,要求延期付款,提供擔保,支付利息或租金,清償部分債務及其他義務,在法律上都構成承諾。

4.其他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情形。

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期間和權利保護的最長期限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被認定無效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返還;無法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賠償。有過錯的壹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承擔各自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根據性質不能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在條件滿足時無效。在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中,當事人為了自己的利益不當阻止附條件成就的,視為附條件成就;不適當地促成條件成就者,視為條件失敗。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期限,但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期限。有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期限屆滿時生效。有終止期間的民事法律行為,終止期間屆滿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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