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糾紛是否聘請律師取決於當事人,也沒有必要。當然,聘請律師利大於弊,律師可以為當事人爭取更大的權益。第壹,民事糾紛需要律師嗎?沒必要請律師。民事訴訟的主體,即訴訟當事人,包括原告和被告、訴訟第三人、訴訟當事人。原告是指提起訴訟的人。被告是指被原告起訴的人。聘請律師有兩個作用:1。如果不了解案件所涉及的實體法律規定和相關訴訟程序,找律師可以省去很多麻煩,更重要的是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2.如果沒有時間處理訴訟事務,也可以委托律師代理;如果妳能做到以上兩點,就不需要律師了。哦,我忘了,有些人覺得沒有律師沒面子,也會找律師。二、民事訴訟聘請律師的好處1。在民事訴訟中,律師可以撰寫起訴狀,為當事人提供證據和辯論,提供當事人需要的法律法規幫助,依據法律法規為當事人爭取更大的合法利益,將當事人的損失降到最低。2.在刑事訴訟中,律師接受被告人委托後,與偵查機關取得聯系,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被指控的罪名,提出及時會見犯罪嫌疑人的具體要求;律師遇到犯罪嫌疑人,可以向其詢問案情。3.律師在會見犯罪嫌疑人時為其提供法律咨詢;為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律師在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被指控的罪名、會見犯罪嫌疑人後,認為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可以為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代理投訴和控告。4.律師根據犯罪嫌疑人指控的罪名和向犯罪嫌疑人了解的情況,認為有根據的,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代其向有關機關提出申訴,要求糾正。三、律師在民事訴訟中的權利根據《律師法》和《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律師的權利主要包括以下幾項:1。律師依法進行民事訴訟代理時,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非法幹涉,享有獨立執業的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2、律師在代理民事訴訟時,有權查閱案卷,向有關單位和個人進行調查。律師有權查閱、摘抄、復制與本案有關的材料。經有關單位和個人同意,律師可以向其調查取證。3、律師在法庭上,經審判長許可,有權向當事人、證人和鑒定人提問;有權申請通知新的證人出庭作證;有權申請新的證據;有權對當庭宣讀的證人證言、鑒定結論、勘驗筆錄等證據提出異議;有權申請重新鑒定或重新檢驗。4、律師發現代理人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提出不合理或不合法的要求,有權拒絕擔任代理人。5.律師有權在訴訟中揭露、檢舉、控告法官和執行人員侵害國家、集體和公民合法權益的行為。6.在民事訴訟代理中,律師因案情復雜、開庭時間緊迫、準備時間不足,有權向法院申請延期。7.終止委托關系的權利。委托人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委托人向律師隱瞞事實或者提出不合理要求,委托人嚴重侮辱律師人格的,律師有權解除代理合同。8.法律、法規規定的律師享有的其他權利。根據法律,我們可以知道民事訴訟不需要律師。當然,律師可以依據法律法規為當事人爭取更大的合法利益,將當事人的損失降到最低。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壹條
當事人和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壹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
(壹)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和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