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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司法要點解讀

民事訴訟法司法要點解讀

民事訴訟法是壹部重要的法律。我為大家精心搜集了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的要點。歡迎參考,希望能幫到妳!

第壹,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

依法保障訴權,民事訴訟登記。

民事訴訟法修改著眼於加強對當事人訴權的保護,新規定了公益訴訟制度和第三人撤訴兩大訴訟制度。還通過完善起訴制度、證據制度、送達程序、審前程序、審判程序、再審程序和執行程序,進壹步強化了對當事人訴權的司法保障和程序要求,充分體現了對當事人民事訴訟主體地位的尊重。

杜萬華介紹,為落實民事訴訟法新規定,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在以下幾個方面進壹步完善:

壹是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關於改革人民法院受案制度的要求,依法保障起訴權,建立立案登記制度。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規定,人民法院收到當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訴狀,符合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九條規定的起訴條件,不屬於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四條規定的情形的,應當立案登記;當場不能確定是否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接收起訴材料,並出具註明接收日期的書面證明。必要時需要補充相關材料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補齊相關材料後,應當在7日內決定是否立案;

二是依法保護和規範當事人在壹審、二審、再審階段的撤訴申請;

三是增加規定反訴構成的要件;

四是明確規定因重復起訴不予受理的判斷標準;

五是對當事人在訴訟中變更或增加訴訟請求作出詳細規定;

六是對第三人撤訴、案外人申請再審、執行異議之訴、當事人申請再審的適用條件、審理程序、審理方式、救濟渠道等進行了詳細規定,防止相關救濟程序重疊,為當事人實現訴訟救濟提供了明確途徑,切實維護了當事人、案外人和第三人的合法權益,有效維護了人民法院裁判文書的既判力、嚴肅性和穩定性。

第二,確保司法公開

規定申請查閱裁判文書的範圍和方式。

審判公開是實現審判公正的重要保證。修改後的民事訴訟法增加了壹項規定,即判決應當載明判決結果和理由,公眾有權查閱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書,這對於保障和落實當事人和公眾的知情權具有重要意義。

為了落實民事訴訟法的上述規定,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主要規定了以下幾個方面:

壹是嚴格執行開庭審理的規定,限制二審和再審程序可以不開庭審理的情形;

二是進壹步規範裁判文書制作;

三是規定申請查閱裁判文書的範圍和方式。

?民事訴訟法的實施是壹項配套的系統工程。除了552條的司法解釋,民事訴訟文書樣式和民事案件案由的修訂也在同步進行,爭取盡快公布。?最高人民法院貫徹實施修改後民事訴訟法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孫友海說。

第三,規範證據的審查和運用

短信、微博在線聊天記錄等。可以用?出庭作證?

修改後的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證據?包括當事人陳述、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人證言、鑒定意見和勘驗筆錄。然而,法律條款中並未具體界定上述類型的證據。

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明確,視聽資料包括視聽資料和視頻資料。?電子數據是指通過電子郵件、電子數據交換、網上聊天記錄、博客、微博、手機短信、電子簽名、域名等方式在電子媒介中形成或存儲的信息。存儲在電子媒體中的錄音錄像資料適用於電子數據的規定。?據此,電子媒介中形成或存儲的網絡聊天記錄、微博、手機短信等信息,在民事案件中均可作為證據。

證據制度是現代民事訴訟制度的基石。此次民事訴訟法修改立足於完善舉證責任規則,提高當事人舉證能力,充分吸收審判實踐經驗,從增加證據種類、專家輔助人制度、舉證時限制度,到細化證人出庭義務、證據保全制度、鑒定制度,都進行了重要的修改和完善。

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主要對以下問題作出了新的規定:

壹是增加舉證責任分配原則的規定,合理分配舉證責任;

二是對逾期證明的處罰及其後果有不同層次、不同情形的規定;

三是增加關於法官組織質證認證的規定,引導和規範法官組織質證認證活動;

四是增加了關於法官審查判斷證據原則的規定,要求法官公開其審查判斷證據的理由和結果;

此外,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還規定了專家輔助人、鑒定和檢驗制度。

第四,提高民事審判工作效率

明確小額索賠的適用範圍。壹審終審可以審理九類案件。

?民事訴訟法修改的重點之壹是研究訴訟效率,相應的制度也有了很大的修改和完善。?杜萬華說。修改後的民事訴訟法完善了簡易程序,規定了壹審終審小額訴訟制度。小額訴訟可以適用於銀行卡糾紛、水電氣熱合同糾紛等九類款項支付案件,實行壹審終審,但涉外民事糾紛、知識產權糾紛不適用該程序。同時還規定了立案階段繁簡分流,完善服務制度,修改執行程序。這些制度的完善對提高審判效率、降低當事人訴訟成本、合理配置和利用司法資源具有重要作用。

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了細化:

壹是規定各項訴訟程序的相關期間和交付,以督促當事人依法及時行使訴訟權利,保障訴訟程序順利有序進行;

二是完善簡易程序案件和小額訴訟案件的適用範圍、程序轉換和裁判文書簡化,積極落實修改後的民事訴訟法關於簡易程序和小額訴訟程序的最新規定;

三是根據修改後的民事訴訟法關於立案階段繁簡分離的規定,增加庭前準備和庭前會議制度,提前梳理當事人的相關訴訟請求和意見,組織交換證據和歸納爭議焦點,為提高審判效率奠定基礎;

四是規定實現擔保權益特別程序案件的申請人資格、提交材料、審查範圍和審理方式,以縮短權利人實現擔保權益的期限,降低維權成本,提高司法效率。

五、貫徹誠信原則

被民事訴訟的人將被告知其對所在單位和征信機構的失信行為。

修改後的民事訴訟法在總則部分增加了民事訴訟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的規定,在分則部分增加了禁止虛假訴訟、規避執行的規定,修改提高了妨害民事訴訟的罰金上限,加強了制裁力度。

杜萬華說,虛假陳述、偽證、虛假調解、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利益、逃避執行等現象時有發生,必須嚴懲。

為了促進訴訟的完整性,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主要規定了以下幾個方面:

壹是增加對違反誠信原則行為的制裁規定,明確對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冒充他人提起訴訟或者參與訴訟、證人在簽署保證書後作偽證等違反誠信原則的行為進行處罰;

二是增加對虛假訴訟行為進行制裁的規定,打擊當事人之間惡意串通,企圖通過訴訟、調解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

三是規定當事人簽署如實陳述保證書和證人簽署如實作證保證書的程序和後果。《民事訴訟法》對當事人拒絕簽署擔保書的法律後果進行了司法解釋。待證事實缺乏其他證據的,人民法院對其主張的事實不予認可。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規定,證人拒絕簽署保證書的,不得作證,並自行承擔相關費用;

四是增加規定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制度。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不僅可以對被執行人進行處罰,還可以根據情節將其列入惡意被執行人名單,並將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義務的信息告知其所在單位、征信機構等相關機構。

第六,完善公益訴訟制度

提起民事公益訴訟需要滿足四個條件。

修改後的民事訴訟法增加了公益訴訟制度,但只有壹條規定。該法第五十五條:有關機關、社會團體對汙染環境、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為使公益訴訟制度有序進行,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根據立法原意,結合相關審判實踐,作出如下規定:

壹是明確了公益訴訟的受理條件。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規定,有關機關、組織除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外,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有明確的被告;(二)有具體的權利要求;(三)有初步證據證明公眾利益受到損害;(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是明確公益訴訟案件的管轄法院。根據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公益訴訟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級人民法院管轄,法律和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汙染海洋環境提起的公益訴訟,由汙染發生地、損害結果地或者采取防汙措施地的海事法院管轄。就同壹侵權行為向兩個以上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訴訟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轄,必要時由它們的上級人民法院指定;

三是規定通知程序。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規定,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訴訟案件後,應當在十日內書面告知有關行政部門;

四是對其他有權提起公益訴訟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參加訴訟作出規定。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規定,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訴訟案件後,依法可以提起訴訟的其他機關和有關組織,可以在開庭前向人民法院申請參加訴訟。人民法院準許參加訴訟的,視為×××與原告;

五是協調公益訴訟和私益訴訟的關系。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規定,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訴訟案件,不影響同壹侵權行為的受害人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九條的規定提起訴訟;

六是規定公益訴訟案件可以和解或者調解,但當事人達成和解或者調解協議後,人民法院應當公告和解或者調解協議。公告期不得少於三十日。公告期滿後,人民法院經審查、調解或者達成調解協議,不違背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出具調解書;和解或者調解協議侵害社會公眾利益的,不出具調解書,繼續審理案件,依法作出判決;

七是對原告申請撤回公益訴訟有限制性規定,即公益訴訟案件的原告在法庭辯論結束後申請撤訴的,人民法院不予準許;

八是規定公益訴訟案件的裁判效力。公益訴訟案件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後,依法具有原告資格的其他機關和有關組織就同壹侵權行為再次提起公益訴訟的,人民法院將裁定不予受理,但法律和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進壹步提高法庭紀律

民事訴訟中未經許可的錄音錄像可能被強制刪除。

杜萬華說,近年來,隨著現代科技和信息網絡的快速發展,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出現了個別訴訟當事人未經許可,以郵件、博客、微博、微信等方式對審判活動進行錄音、錄像、拍照和報道的情況;出現了個別訴訟當事人和旁聽人員攻擊、擾亂法庭,當庭公開毆打對方,辱罵法官的情況。這些問題引起了公眾的關註。

面對新的情況和問題,根據修改後的民事訴訟法關於妨害民事訴訟強制措施的有關規定,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在人民法院法庭規則的基礎上,對法庭紀律的有關規定進行了修改和完善,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壹是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規定,人民法院對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壹的,可以適用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條的規定: (壹)未經許可錄音、錄像、照相的;(二)未經許可,利用移動通信手段在現場傳播庭審活動的;(三)擾亂法庭秩序、妨礙審判的其他活動。

有前款規定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可以暫扣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用於對審判活動進行錄音、錄像、照相、傳播的設備,責令刪除相關內容;拒不刪除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必要措施強行刪除。

第二,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規定,訓誡、責令離庭,由合議庭或者獨任審判員決定。訓誡的內容和被責令退庭人員的違法事實應當記入庭審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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