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中對偽證罪的處理方式是: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處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犯罪主體為單位的,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處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客觀性:
壹、民事訴訟中證人作偽證的法律責任是什麽?在民事訴訟中,如果證人提供虛假證言,可能構成妨害訴訟罪,法院可以根據民事訴訟法采取訓誡、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在法院沒有采取措施的情況下,另壹方當然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訴,但這最終由法院決定,您不能重新考慮或上訴該決定。二。證人在刑事訴訟中作偽證的法律責任是什麽?在刑事訴訟中,如果證人作偽證,將構成偽證罪,如果構成偽證罪,將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三。偽證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麽?(壹)客體要件偽證罪的客體是公民的人身權利和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是壹個復雜客體。然而,有些人認為並不是所有形式的偽證罪都壹定會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例如,隱瞞犯罪證據的偽證罪不會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但必須侵犯國家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因此,偽證罪侵犯的客體是單壹的,即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偽證罪的對象可以是有罪的人,也可以是被懷疑有罪但實際上無罪的人。(二)客觀要件偽證罪在客觀上表現為在刑事偵查、起訴、審判中對案件重要情況作虛假證明、鑒定、記錄、翻譯的行為,或者隱匿犯罪證據的行為。所謂假證明、假鑒定、假錄音、假翻譯,是指證人作了假證明,鑒定人作了不符合事實的鑒定,記錄員作了不真實的記錄,翻譯人員作了歪曲的翻譯。所謂隱匿犯罪證據,是指掩蓋、歪曲事實真相,毀滅證據,隱瞞應當提供的證據。所謂與案件有重要關系的情節主要是指構成犯罪的情節、犯罪性質或者對犯罪嚴重程度有重大影響的情節。如果作偽證的事實無關緊要,對案件的處理影響不大,則不能視為作偽證。至於偽證罪是否造成了錯判,並不影響定罪,可以考慮作為量刑情節。(三)主體要件偽證罪的主體是壹個特殊主體,即在刑事訴訟中只能是證人、鑒定人、記錄人和翻譯人員。在刑事訴訟過程中,“證人”是指根據司法機關的要求陳述自己所知道的有關案件的情況的人,“專家”是指司法機關指定或聘請的具有專門知識或技能的人,以查明某些案件的真相和事實,“記錄員”是指為案件的調查取證、詢問證人、被害人或訊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做筆記的人。“翻譯人員”是指司法機關指派或者聘請的為案件中的外籍、少數民族或者聾啞人擔任翻譯的人員,也包括翻譯案件中的法律文書或者證據材料以及其他有關材料的人員。(4)主觀要件偽證罪在主觀上必須來自直接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虛假陳述是與案件有重要關系的情節,但為了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犯罪證據而為之。如果行為人不打算陷害他人或隱瞞犯罪證據,則不能以偽證罪論處。例如,行為人因工作中粗心、大意,或知識和專業能力差而作出錯誤的鑒定結論、記錄或翻譯,或因錯誤、遺漏、錯譯和遺漏而未能體現原意,等等。事實上,作偽證妨礙了司法機關的工作。不僅要追究他們的法律責任,情節嚴重的還將被拘留或監禁。可見,如何追究偽證罪的法律責任問題意義重大。通過上述文章,許多缺乏這方面法律知識的人也可以知道偽證的嚴重性,避免犯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