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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2021司法考試數據庫:主管與管轄概述

第壹,試題密集。

1.關於管轄權,下列哪個陳述是正確的?(2014/ 3 /39.單項選擇)

A.軍人與非軍人之間的民事訴訟應由軍事法院管轄,體現了特別管轄原則。

b .中外合資企業和外國公司之間的合同糾紛應由中國法院管轄,這體現了維護司法主權的原則。

c最高法院通過司法解釋授予部分基層法院專利糾紛案件壹審管轄權,體現了平衡法院案件負擔的原則。

d不動產糾紛由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管轄,體現了管轄不變原則。

1.考點屬特殊管轄;屬地管轄權;等級管轄;專屬管轄權

困難

答案c .解析:《民事訴訟解釋》第十壹條規定?雙方都是軍人或者部隊的民事案件,由軍事法院管轄?。只有雙方都是軍人的民事案件才由軍事法院管轄,軍人與非軍人之間的民事糾紛由普通法院管轄,不是軍事法院,也不是專屬法院。錯誤a,未當選。

維護國家主權原則是指司法管轄權是國家主權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涉外民事訴訟案件行使專屬管轄權充分體現了維護國家主權的原則。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因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履行中外合資經營合同、中外合作經營合同、中外合作勘探開發合同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管轄?。並非所有中外合資企業和外國公司之間的合同糾紛都應由中國法院管轄。只有關於中外合資經營合同、中外合作經營合同和中外合作勘探開發自然資源合同的爭議才屬於中國法院的專屬管轄範圍。中外合資企業和外國公司之間的合同糾紛可能由中國法院或外國法院管轄。錯誤B,未當選。

《民事訴訟解釋》第二條第壹款規定?專利糾紛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的知識產權法院、中級人民法院和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由於專利糾紛案件涉及的法律問題復雜,壹般應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但為了平衡案件負擔,最高人民法院通過司法解釋,賦予少數具備審理專利糾紛能力的基層法院壹審管轄權,將原來只能由中級法院審理的專利糾紛案件改為部分中級法院和部分基層法院管轄,減輕了中級法院的負擔,體現了法院案件負擔平衡的原則。C項正確,當選。

恒定管轄是指案件的管轄權是以起訴時的標準確定的,起訴時對案件有管轄權的法院並不因為決定管轄權的相關因素在訴訟過程中發生變化而影響其管轄權。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下列案件由本條規定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 (壹)因房地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二)因港口經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三)因繼承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地或者主要繼承地人民法院管轄?。不動產糾紛由不動產所在地法院專屬管轄,體現的是專屬管轄的規定,而非恒定管轄原則。d錯誤,未當選。

所以,本題選c。

2.2008年7月,家住A省的陳達因贍養費糾紛將家住B省A縣的兒子陳曉訴至A縣法院,法院予以受理。2008年8月,經政府正式批準,A縣陳曉居住的區域劃歸B縣管轄。甲縣法院以管轄權變更不再對本案有管轄權為由,將案件移送乙縣法院。B縣法院根據管轄不變原則將案件退回A縣法院。以下哪個陳述是正確的?(2009/ 3 /80.多選)

A.縣法院對此案沒有管轄權。

b .縣法院移交管轄權錯誤。

b縣法院不得將案件發回a縣法院。

縣法院對此案沒有管轄權。

2.考點持續管轄原則

困難

回答ABC。解析:根據《民事訴訟法解釋》第三十八條規定,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不得以行政區域為由,將案件移送變更後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本題,起訴時,陳曉居住在佳縣,佳縣法院有管轄權。雖然陳在甲縣居住的地區在案件受理後劃歸乙縣管轄,但該案仍由甲縣法院管轄,甲縣法院無管轄權。A項正確,當選。d錯誤,未當選。

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發現受理的案件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移送人民法院認為按照規定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不得自行移送?。移交管轄權的前提是法院沒有管轄權。這個問題,壹個縣法院有管轄權,不壹定能移交。b項正確,當選。

轉賬只能進行壹次。被移送的法院認為自己沒有管轄權的,不得再次移送,也不得退回該法院。C項正確,當選。

所以,這個題目選擇ABC。

二、知識點的總結

(壹)雙方都是軍人或者軍隊的民事案件,由軍事法院管轄。

(2)屬地管轄不變,是指根據起訴時的標準確定屬地管轄後,不會因為訴訟過程中決定管轄的因素的變化而發生變化,如法院管轄的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政區域的變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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