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條私人對自己的合法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以及其他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
說明這壹條是關於私有財產的範圍。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私有財產日益增多。迫切需要有效保護他們辛苦積累的合法財產。憲法第十壹條規定,法律規定範圍內的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家保護個體經濟、私營經濟和其他非公有制經濟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國家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並依法對非公有制經濟進行監督和管理。第13條規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十六屆三中全會的決定指出:“大力發展和積極引導非公有制經濟。個體私營企業等非公有制經濟是推動我國社會生產力發展的重要力量。”因此,依法保護私有合法財產不僅是憲法的規定和黨的主張,也是人民的共同願望和迫切要求。完善保護私有財產的法律制度,首先要明確私有財產的範圍。根據《憲法》的精神,並參照《民法》和其他法律的壹般原則,該條規定:“私人對其合法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資料、原材料和其他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本文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壹)所有制的主體——私有
這裏的“私人”是與國家和集體相對應的物權主體,不僅包括中國公民,還包括在中國合法取得財產的外國人和無國籍人。不僅包括自然人,還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個人合夥企業等非公有制企業。
(二)私有財產的範圍
《民法通則》第七十五條第壹款規定:“公民個人財產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儲蓄、生活用品、文物、圖書資料、林木、牲畜、生產資料和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其他合法財產。”根據上述規定,本文列舉了收入、房屋等最常見、最重要的私有不動產和動產種類。
1.收入。指人們從各種勞動中獲得的貨幣收入或有價值的東西。主要包括:(1)工資。在壹定時期內支付給職工的勞動報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崗位工資、等級工資、基本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工資和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報酬等。;(二)從事智力創造和提供服務所取得的物質權利,如稿費、專利轉讓費、講課費、咨詢費、演出費等。;(三)因債權、股權所有權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四)出租建築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輛、船舶和其他財產取得的收入;(五)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建築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輛、船舶及其他財產所得;(六)中獎、中獎、彩票中獎等意外收入;(七)個體經營的勞務收入和承包土地收入。
2.房子。房屋是中國公民最重要、最基本的生活資料,包括依法購買的城市房屋、依法在農村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以及商店、工廠等建築物。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本法,房屋僅指土地上的建築物,不包括其占用的土地。城市房屋占用的土地屬於國家,農村宅基地屬於農民集體。私人可以享有房屋所有權,房屋占用的土地只能依法享有建設用地或者宅基地使用權。
3.日用品。指日常生活中使用的物品,包括家用電器、私家車、家具等用品。
4.生產工具和原材料。生產工具是指人們在生產活動中使用的器具,如機器設備、車輛、船舶等交通工具。原材料是指生產產品所需的基本材料,如礦石、木材、鋼材等。生產工具和原材料是重要的生產資料,是生產所必需的基本物資。
除上述之外,私有財產還包括其他不動產和動產,如書籍、個人收藏、家畜家禽等。
(3)合法性
這裏必須強調的是,私人個人只能享有其合法取得的財產的所有權。也就是說,物權法等法律只保護私人個人的合法財產權利,以貪汙、挪用、搶奪、詐騙、盜竊、走私等手段非法取得的財產不受法律保護,行為人還必須依法承擔沒收、返還原物、賠償損失等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