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分割的法律依據主要包括民法典,應當按照公平平等的原則進行分割。離婚財產分割是指離婚時,將夫妻財產依法分割為各自的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是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以列舉和概括的方式規定。法律還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方式有兩種: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從其約定。壹方獨有的財產屬於自己。夫妻壹般應平分同壹財產,必要時也可不平分。如有爭議,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1)雙方協商決定。《民法典》第1087條第1款: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2)性別平等。《民法典》第1041條第2款:實行婚姻自由、壹夫壹妻制和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3)照顧兒童和婦女的權益。《民法典》第1087條第1款: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4)補償原則。《民法典》第1088條:夫妻壹方承擔撫養子女、照顧老人、幫助另壹方工作等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壹方要求賠償,另壹方應當予以賠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商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5)照顧無過錯方原則。《民法典》第1091條:有下列情形之壹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1。重婚;2.與他人同居;3.實施家庭暴力;4.虐待和遺棄家庭成員;5.還有其他重大過錯。(1)夫妻任何壹方名下的存款,原則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主張為個人財產的,應提供證明。證明包括:婚前或婚後夫妻財產公證、單方贈與證明、個人財產增值證明等。分割銀行存款最重要的問題不是證明是誰的錢,而是先把錢定下來,因為銀行存款很容易轉移。所以如果起訴離婚,首先要做的就是訴訟前的財產保全。保全財產也會從另壹個角度保全證據。(3)如果夫妻雙方都有財產,切記不要為了避稅而輕易將收入存入其他親戚或朋友的名下。如果非要這樣做,壹定要留下書面證明材料,說明婚姻財產,以防將來離婚。綜上所述,離婚財產分割是離婚涉及的壹個重大問題。從上面不難看出,國外離婚財產分配主要采取公平分割,這和國內有些類似。也就是說,屬於夫妻的財產是平分的。在我國,除了平均分割外,還要考慮女方和子女的利益,適當照顧撫養子女。
法律客觀性:
(壹)《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依法受到保護。第41條。離婚時,共同生活的夫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 *同壹財產未清償的,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經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第四十二條離婚時,壹方生活困難的,另壹方應從其房屋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商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第四十七條離婚時,壹方隱瞞、轉移、變賣、毀損夫妻財產,或者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壹方財產的,分割夫妻財產時,對隱瞞、轉移、變賣、毀損夫妻財產或者偽造債務的壹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壹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財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35條請求人民法院保護民事權利兩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137條訴訟時效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自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在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幹問題的解釋(壹)第31條當事人依照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兩年,自當事人查明的次日起計算。(四)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幹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規定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第九條男女雙方同意離婚後壹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人民法院經審理,認定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沒有欺詐、脅迫行為,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五)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如何辦理離婚案件的若幹具體意見》人民法院在辦理離婚案件時,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區分個人財產、夫妻財產和家庭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