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七條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鉸接式公共汽車、全掛車和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於七十公裏的機動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上限速標誌標明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20公裏。
新浪摩托解讀:沒有規定禁止摩托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但由於最低限速,50cc以下排量的摩托車被“拒之門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五節高速公路的特殊規定
第七十八條高速公路應當標明車道速度,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20公裏,最低時速不得低於60公裏。
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小型客車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20km,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100km,摩托車不得超過80km。根據該條規定的限速,摩托車只能在高速公路最外側車道行駛。
第八十三條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貨車不得載人。兩輪摩托車在高速公路行駛時不準載人。
新浪摩托車通過解讀中國的交通法規和交通管理條例,總結如下:
1.摩托車行駛速度不得低於60公裏/小時,最高速度不得超過80公裏/小時..由於最低限速,排量小於50cc的摩托車被“拒之門外”。
2.在高速公路上開摩托車壹定不能帶人,壹定要戴頭盔。
3.除國務院規定的節假日外,其他時間按照7座以下小客車收費標準收費。
根據高速公路不同車道的限速,摩托車應在高速公路最外側車道行駛。
5.摩托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其他規定,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比如第五十五條(三)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不得乘坐摩托車後座,輕便摩托車不得載人。(5)摩托車不準牽引車輛或被其他車輛牽引。第六十二條(六)摩托車手離開車把或者在車把上懸掛物品。第七十七條(五)騎二輪摩托車向前行駛。有合法的駕駛證、機動車號牌等相關手續。
所以,只要滿足以上行駛條件,摩托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是合法的。
值得關註的是,部分省份有地方性法規禁止摩托車上高速公路。如果妳在高速公路,妳應該可以在沒有禁止摩托車行駛標誌的情況下上高速公路。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兩輪摩托車(以下簡稱摩托車)可以上高速公路。至少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是明確允許上高速公路的,但是大部分省區市的地方法規都禁止摩托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這就導致了國家法律和地方法規的法律沖突。具體表現分為以下四種形式:
1.允許摩托車行駛的高速公路地方法規。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2007年3月30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2007年6月65438+10月0日起施行)第八十條第12款規定:“貨車車廂載人、二輪摩托車載人的,處200元罰款。”《大連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七十四條第13款規定:(禁止)“在高速公路上學習駕駛機動車或者兩輪摩托車,在高速公路上載人的。”
2.美其名曰允許摩托車上高速公路的地方規定。
《高速公路路政管理規定》1997年7月9日市人民政府發布,2004年6月30日根據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高速公路路政管理規定>的決定》發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這壹規定通篇回避了“摩托車上高速公路”這壹敏感話題,甚至連“摩托車”二字都沒有。按照這個理解,摩托車在天津可以上高速。類似的地方性法規還有《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辦法》、《安徽省高速公路管理條例》、《江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條例》、《北京市實施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辦法的若幹規定》、《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條例》、《廣東省高速公路管理條例》、《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條例》、《青海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等。這類地方性法規的壹個共同特點就是回避“摩托車上高速公路”這壹敏感問題,采取委婉適用國家法律的方式,至少在法律層面上與上位法不沖突。
3.高速公路禁摩地方規定。
《廣西壯族自治區高速公路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禁止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摩托車、電瓶車、全掛車、教練車、練習車、輪式專用機械(高速公路養護車除外)和設計最高時速低於70公裏的機動車進入高速公路。進入高速公路造成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類似的地方性法規還有《湖南省高等級公路管理條例》、《貴州省高等級公路管理條例》、《雲南省高等級公路管理條例》、《青海省高等級公路管理辦法》、《山東省高速公路條例》等。
《浙江省高速公路經營管理辦法》(2005年7月7日省政府第4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05年9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四條第三款明確規定:“禁止摩托車、拖拉機、農用運輸車、電瓶車、輪式專用機械車、全掛牽引車進入高速公路。”《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禁止連續時速低於五十公裏的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輕便摩托車、學車、教練車等機動車通行高速公路。”
《湖北省高等級公路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高等級公路禁止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輕便摩托車、電瓶車、履帶車、鐵輪車、教練車及其他在道路上有明確限制的機動車通行。”
此外,壹些專用高速公路也出臺了相應的管理辦法,如《山東省慶忌高速公路管理辦法》(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46號)第十六條規定:“禁止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摩托車(公安機關執行緊急任務的除外)、電瓶車、履帶車、輪式專用機械車(高速公路養護車除外)以及設計最高時速低於70公裏的機動車進入高速公路。”但蘇嘉杭在高速公路的管理措施,根本回避了摩托車能否在高速公路行駛這壹敏感問題。
4.壹些省市避免摩托車上高速的問題。
比如有福建、陜西、天津、上海、重慶、西藏自治區等等。在這些省、市、自治區,沒有地方性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特別是高速公路法)實施辦法,所以可以理解為直接適用國家法律、行政法規。
這些地方法規真的合法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國家制定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規生效後,地方性法規中同法律或者行政法規相抵觸的規定無效,制定機關應當及時修改或者廢止。”
所以,從法律角度來說,這些地方性法規不應該具有法律效力。
新浪摩托車在此呼籲廣大摩托車友,享受高速公路帶來的便利,但同時請務必遵守交通規則,在規定車道行駛,佩戴頭盔和護具,不載人,不超速。畢竟高速公路上車速快,壹旦發生事故後果會很嚴重。同時,堅決杜絕斷桿逃避交費的行為,從自身做起,糾正社會對摩托車騎手的不良看法,樹立摩托車友的良好形象。
傳播摩托車正能量,從妳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