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郭韶鋒)昨天,八位學者再次應邀參加國務院法制辦組織的座談會。討論的議案名稱由去年12+06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拆遷補償條例》改為《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與會專家透露,在即將取代《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新法案中,“拆遷”的概念即將成為歷史,取而代之的是“拆遷”的概念。
昨天的座談會由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高主持,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負責人出席了座談會。
“拆遷”的概念將很快成為歷史
參加座談會的北京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沈娟表示,《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草案文本中的“拆遷”壹詞不再出現在文本中,取而代之的是“拆遷”壹詞。申會樂觀地估計,“新法案將在春節前盡快向公眾征求意見”。
參加座談會的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王西欣說,“無論是新法案的制定過程還是文本本身,都朝著我們預期的方向做出了實質性的改變。”
王西欣認為,“拆遷”二字換成“搬遷”,“既有名稱的變化,也有現實的變化”。申會解釋說,“拆遷”的基本思路是,以“公共利益”的名義,經過“征用”程序後,房屋將歸政府所有,由政府決定是否拆遷。也許政府不會拆了它做其他用途,但住在房子裏的人會搬走。
與會專家肯定了新法案。
昨天,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沒有透露座談會的內容。他說,國務院法制辦將在征求社會意見時向社會解釋草案。
王西欣介紹,昨天與會的專家肯定了新草案的基本框架。據申會了解,前天國務院法制辦組織召開了座談會,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和最高法院、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參加了會議。這些部門都支持新草案的總體框架。
8位專家出席了昨天的座談會,除了沈瑤和王西欣,還有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江平、中國政法大學院長薛剛淩、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應松年、中國人民大學副校長王黎明、法學院副院長王毅、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蔣明安。
口譯
國務院法制辦昨天再次組織專家座談會,討論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草案。與會專家沈茂表示,18當晚收到了國務院法制辦發來的草案文本。昨天,分別參加了去年6月65438+2月和昨天座談會的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許慎和王西欣,對比了最近兩次討論的法案,除了“拆遷”壹詞代替了“拆遷”之外,還有其他“實質性”的改動。
關鍵詞:1利益分化
草案不包括對非公共利益的征收。
強調基於“公共利益”的征收和拆遷
申會介紹,新法案強調“征用”和“搬遷”都是為了“公共利益”。草案沒有寫“非公共利益需要”的部分,準備把“非公共利益”單獨寫,但他不知道這個“文件”什麽時候、以什麽形式下發。
沈瑤對這種做法表示理解。他解釋說,“征用”和“搬遷”出於“非公共利益”的需要更為復雜。“非公共利益”的征收補償原則上是民事關系,但不是完全的民事關系,因為還涉及到土地用途的改變和政府的同意。
申會認為,“非公共利益的需要”不是新規中兩三條就能解決的。反之,不明確,可能會引發新的問題。還不如單獨寫。
關鍵詞:2收集程序
收集至少30天的公共通知意見。
如果人們有重大分歧,他們需要向上級政府報告。
王西欣介紹,在征集過程中,草案文本提出了“民主決策、正當程序、公平補償、結果公開”的原則。
例如,王西欣表示,草案在征收過程中增加了壹些程序,確保防止突擊征收的問題。“草案的各個方面都已經在可以實現的範圍內考慮到了。”。草案規定,應當制定征收計劃。雖然集合計劃不是強制性的,但是如果沒有納入集合計劃,是不允許被集合的。征收範圍、時間和目的應當在征收方案中明確,並予以公告和專家論證。
其中有征集公告和征求意見程序,需要公告和征求意見30天。采集範圍較大的,不得少於60日。有必要以聽證會和座談會的形式讓公眾參與進來。宣傳專家和他們中間的人的意見。如無重大分歧,政府可啟動征收程序,如有重大分歧,應向上壹級政府報告。"所有這些都是作出征收決定前的必要程序."
但是,申會認為,征收過程中的“權利人”和“利害關系人”應當與其他普通人區別對待。“權利人”和“利害關系人”要經過聽證程序,給他們充分的表達機會,其他人可以通過座談會等程序參與。
此外,草案明確,征收公告發布後,可以對征收公告提起訴訟和復議。在此過程中,征收範圍內應暫停新建、改建、擴建,不得買賣、出租房屋。
關鍵詞3:強制行為
禁止“斷水斷電”等暴力脅迫。
專家建議,應明確征收過程中的強制行為主體。
王西欣說,在新的草案文本中,特別強調了強制執行的主題,並通過列舉禁止暴力。其中,禁止“斷水、斷電、斷氣、斷暖”等形式的暴力脅迫。
他認為,其他形式的暴力脅迫應當單獨列出,表述為不侵犯人身自由或者其他形式的暴力脅迫。王西欣表示,目前征收過程中,會有城管和公安人員在現場,需要明確征收過程中的強制行為主體,避免出現“壹些不明身份的人”。
關鍵詞:4公共利益
重建收集必須得到90%以上居民的同意。
草案中的清單僅限於“公共利益”,範圍更窄。
王西欣介紹,與上次討論的文本草案相比,在列舉“公共利益”時,除第壹個清單中的“國防需要”和第七個清單中的“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文件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外,其他清單均有不同程度的修改。
申會舉例說,壹些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改變了低收入群體的居住條件,強調“政府組織實施”。王西欣提醒,第7項所列的“國務院文件”應指“國務院(辦公廳)”的文件,不應指國務院其他部門的文件。
在列舉“公共利益”時,沈瑤和王西欣都認可的壹項是將“危舊房改造”列為專門條款,特別強調“政府組織實施”。同時在征收程序中增加了壹個條款,征收程序必須得到90%以上居民的同意才能啟動,以保證危舊房改造中征收程序的合法性。王西欣認為,這是通過程序性途徑解決爭端。
關鍵詞5薪酬環節
征用需要2/3的住戶簽訂補償協議。
補償評估需要考慮市場標準和被征收房屋的位置。
在補償方案方面,上次討論的草案確定了市場價補償的原則,但在房地產評估中介的選擇方面,這次討論的草案明確,由被征收人通過投票或抽簽的方式確定有資質的機構。然而,在實際操作中,房地產評估機構是由居民決定的。
新草案還規定,房地產評估中介機構應考慮市場標準,如房屋的位置、面積和新舊程度。王西欣認為,這樣的規定決定了評標的參考標準。申會解釋說,這是壹個值得關註的問題,現在房屋補償方案確定了,但有人提出,房屋因為折舊,應該按照促進使用權的價值進行補償。考慮區位因素其實就是考慮區位,這在壹定程度上考慮了土地使用權的價值。
申會說,草案中沒有披露評估結果。他和王西欣認為,評估結果也應該公之於眾。他們贊同江平教授的建議,如果被征收人對評估結果有異議,可以申請復核,應該有仲裁程序。
此外,新草案明確了補償程序中的兩個“2/3”保障。第壹,必須有三分之二的居民接受補償方案;第二,三分之二的住戶應該簽署補償協議。
關鍵詞:6法律責任
中介虛假評估將撤銷資質。
政府部門相關程序未落實,將追究責任。
申會認為,新草案關於法律責任的規定比以前更加完善和明確。其中,包括政府的賠償環節,如果不按照達成的協議進行賠償,相關人員將承擔責任。未履行相關程序的,也應承擔相關責任。
新草案還提到了房地產評估機構的責任。如果房地產估價機構在估價過程中提供虛假的估價報告或者有重大估價錯誤的報告,也要承擔壹定的責任,有關部門要對其進行處罰,甚至撤銷其資質。
本報記者郭韶鋒
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政府或者專門的部門負責拆遷。
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高近日透露,政府計劃成立專門部門負責拆遷補償工作,預計拆遷前會發放補償款。如果房主對拆遷有異議,可以提起訴訟。65438+2月初,北京大學法學院沈茂、、陳、錢明星、等五位教授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了《關於修改〈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建議》,經媒體披露後不到壹周就得到國務院的重視和回應。這些教授和其他專家最近參加了《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拆遷補償條例》(以下簡稱“新拆遷法”)草案的討論,這意味著備受詬病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即將被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