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南海問題的內容是什麽?

南海問題的內容是什麽?

南海問題包含壹系列復雜的爭端,其根源在於有關國家歪曲事實,非法占領中國南海諸島,並試圖通過壹切手段使占領合法化。近年來,美國和其他國家還利用“南海的航行和飛越自由”和“中國將南海軍事化”等偽命題,對中國政府維護南海主權權益的正當行為進行猜測、無理指責和誹謗,破壞南海的穩定,企圖達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

南海問題的內容:

1.中國對南海諸島及其附近海域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

2000多年來,中國壹直活躍在南海。中國最早發現、命名、開發和經營南海諸島,最早並持續行使對南海諸島的主權,從未放棄對南海諸島及其附近海域的主權和其他相關權利。1939年,日本非法侵占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二戰結束後,根據1943年中美英《開羅宣言》和1945年《波茨坦公告》的規定,中國竊取的領土包括臺灣省和澎湖列島、西沙群島、南沙群島等歸還中國,中國通過編纂地名、出版地圖、建立行政建制、駐軍等方式宣示主權。1949 10 1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中國政府也壹直在堅持並采取實際行動維護南海諸島的主權。《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領海的1958聲明》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的1992聲明》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包括東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和南沙群島。

有三點需要特別澄清:第壹,無人居住的領土不壹定是無主領土,就像沒有人居住的房子不代表它沒有主人;第二,無論是傳統國際法還是現代國際法,都不是以地理位置來確定海洋島礁的領土主權;第三,20世紀70年代以前,國際社會普遍承認南海諸島屬於中國,沒有國家提出異議。

隨著南海發現豐富的油氣資源,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菲律賓、越南和馬來西亞先後侵占了中國南沙群島的島礁,這是國際法所禁止的。中國不承認也堅決反對將南沙群島部分島礁被武力占領的狀態描述為“既成事實”或“現狀”,因為有關國家的武力占領是非法和無效的。為了維護地區穩定,中國壹直保持高度克制,堅持通過談判解決有關爭議。但是,這種克制絕不能被解讀為中國政府默許放棄所占島礁的主權。

2.“南海斷續線”並不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在1948期間,中國政府通過宣布南海的斷續線,重申了中國自古以來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其他相關權利。國際社會,包括與南海接壤的國家,長期以來沒有提出任何反對意見,也沒有任何政府就此問題進行外交交涉。包括美國和歐洲在內的許多國家和地區出版的地圖都相應地將南海標為中國的領土。

現行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於1982年通過,於1994年生效。《公約》在總結近代以來國際海洋法諸多理論和實踐的基礎上,明確規定了不同類型的海洋區域管轄權,為當代國家間的海洋劃界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據。但《公約》不涉及島礁等領土主權的確定,也不否認各國采取協商方式解決涉海爭議。該公約中有許多關於歷史性所有權和歷史性海灣的規定,對在它之前已經形成的歷史性權利沒有異議。

南海斷續線重申了中國自古以來對南海諸島及其附近海域的主權和相關權益。從國際法的角度來看,領土主權問題是由習慣國際法調整的,而不是由《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調整的。因此,不能將《公約》作為判斷南海斷續線合法性的唯壹或主要依據,更不能允許利用《公約》將任何侵犯和損害壹國領土主權的行為“合法化”。壹些國家將海洋劃界問題與島礁主權問題混為壹談,指責南海的斷續線違反《公約》,實質上是挑戰中國對南海島嶼的主權。

第三,不存在所謂“南海的航行和飛越自由受到影響”

事實上,根據國際法,所有國家在南海都享有正常的航行和飛越自由。有關國家之間從未有過任何分歧,也從未遇到任何障礙。中國和南海沿岸國家為此履行了應盡的義務並提供了有力保障。

作為南海最大的沿海國家,中國的大部分能源和海上貨物貿易和運輸都要經過南海。維護南海的航行自由不僅是國際法的要求,也符合中國自身的國家利益。因此,中國將堅定不移地維護南海的航行和飛越自由與安全,確保航道暢通。中方也希望有關國家嚴格遵守國際法,尊重沿岸國的主權、安全和相關權益。

真正威脅南海和平穩定和航行與飛越自由的是,美國等壹些國家打著“行使航行與飛越自由”的旗號在南海炫耀武力,甚至派軍艦和戰機到中國南沙群島有關島礁附近海空挑釁,制造緊張局勢,威脅中國主權和安全。

美國沒有加入《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卻壹直在南海問題上鼓吹所謂的“航行和飛越自由”,其依據是美國政府在1979年推出的壹項外交和軍事上的“航行自由計劃”。美國政府認為當時第三世界沿海國家擴大海洋主張的局面損害了美國霸權。為了反制即將誕生的新國際海洋體系法,最大限度地維護美國軍事力量進出海洋的自由和機動性,美國制定了“航行自由計劃”,自行判斷其他國家和地區的所謂“過分的海洋主張”,派軍艦和軍機前往這些國家和地區的海域,以表明美國不接受這些國家和地區的主張。這種“航行和飛越自由”超出了國際法中“航行自由”的範疇,其理論和實踐在國際法中沒有依據,非常霸道。比如,國際法沒有明確規定領海基線的劃定方法。有些國家對領海基線采用直線繪制法。早在1951,國際法院就確認這種抽簽方式“不違反國際法”。然而,美國稱直線繪制為“過度的海洋主張”,拒絕承認。再比如《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沿海國對200海裏專屬經濟區擁有相應的管轄權,其他國家需要尊重。但美國認為12海裏以外的領海是國際水域,美國有權進行任何活動,包括軍事航行。美國鼓吹的“航行和飛越自由”是合理還是非法,明眼人都看得出來。

美國炒作“南海航行和飛越自由”純粹是出於政治和軍事目的,是在為美國軍艦和戰機抵近有關國家近海進行偵察制造借口。美國將美軍在南海的大量存在視為南海航行和飛越自由的基本保障,但將中國軍事實力的增長視為對南海航行和飛越自由的主要威脅。這是顛倒黑白,宣揚另壹種形式的“中國威脅論”。美國動用軍艦、軍機抵近甚至進入中國相關島礁附近海空域從事長時間、大規模、高頻率的活動是非常危險的,已經不屬於航行自由的範疇,而是嚴重的政治軍事挑釁,極易引發不測事件。中國將采取壹切必要措施堅決應對。

4.指責中國進行南沙島礁建設,汙蔑中國將南海“軍事化”,這是沒有道理的。

近年來,中國在南沙群島駐守的部分島礁上進行填海造地和島礁設施建設,這些都是中國主權範圍內的事情,不針對任何國家,不會對各國根據國際法在南海享有的航行和飛越自由產生任何影響,也不會對南海的海洋生態環境造成損害。中國南沙島礁建設既滿足必要的國防需求,又服務於各種民事需求,從而更好地履行中國在海上搜救、防災減災、海洋科學研究、氣象觀測、生態環境保護、航行安全、漁業生產服務等方面的國際責任和義務。中國在自己的領土上進行島礁建設,無論規模多大,速度多快,都無可非議。

中國在自己的領土上部署必要的軍事設施,采取措施保護島礁、人員和設施的安全,應對各種威脅,與其他國家的通行做法是壹致的,不存在“軍事化”問題。中國堅持走和平發展道路,奉行防禦性國防政策,奉行與鄰為善、以鄰為伴的周邊外交政策,堅持通過談判協商和平解決爭端。這些政策是壹貫的、明確的,不會改變。事實上,美國炒作南海問題,增加軍事存在,頻繁派軍機抵近偵察,炫耀武力,進行針對性的軍事演習,推動地區軍備升級,甚至派軍艦和軍機到中國南沙群島附近的島礁海空挑釁。這些行為是危險的軍事化行動,是對南海和平與穩定的最大威脅。美國要求中國承諾不在相關島礁建設軍事設施,不在南海保持軍事存在,這是企圖剝奪中國作為主權國家的自衛權。指責中國將南海“軍事化”完全是顛倒黑白,中國絕不會接受。

  • 上一篇:孟子法律思想的內容及其影響是什麽?
  • 下一篇:培訓有限公司的業務範圍有哪些?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