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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三支壹扶”計劃將招收3.4萬名高校畢業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

關於實施2022年高校畢業生“三支壹扶”計劃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進壹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決策部署,根據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實施第四輪高校畢業生“三支壹扶”計劃的通知》的部署安排,2022年繼續選聘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壹、充分認識實施“三支壹扶”計劃的重要意義。高校畢業生“三支壹扶”計劃是引導高校畢業生向基層流動、助力鄉村振興的民生工程。是為基層輸送和培養青年人才,改善基層人才隊伍結構的人才工程。也是引領高校畢業生樹立科學就業觀,積極面向基層就業的就業工程。各地要充分認識“三支壹扶”計劃的重大意義,進壹步提高政治站位,圍繞加快農村人才振興和農業農村現代化對青年人才的需求,紮實推進2022年實施,加強部門溝通協調,完善服務保障機制,努力提高項目實施質量,充分發揮示範引領作用,積極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

第二,優化選聘結構。2022年,中央財政支持招聘3.4萬名“三支壹扶”人員,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結合實際適當擴大招聘規模。落實鞏固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決策部署,招聘計劃向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貧困縣、易地扶貧搬遷大型和超大型集中安置區所在縣傾斜,向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等艱苦邊遠地區傾斜,對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實行單獨計劃。貼近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需要,深挖基層事業發展急需的崗位,積極拓展鄉鎮水利管理、鄉村建設助理員、野生動物保護等服務崗位。在招人難、留人難的艱苦邊遠地區,可適當放寬專業要求,降低開考比例,提高本地戶籍畢業生比例。優先招收貧困戶、零就業家庭畢業生和參加過規範化培訓的醫學畢業生。

第三,繼續加強培養和使用。繼續實施“三支壹扶”專項計劃,提升人才能力。2022年中央財政支持8000人次,其中鄉村振興主題5000人次,按照每人300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各地要認真落實專項培訓計劃,明確要求,精心組織,嚴格執行培訓管理的有關規定,高質量完成專項培訓任務。要健全全服務周期培訓體系,完善崗前、在崗、離崗培訓制度,推動“三支壹扶”人員納入行業培訓範圍,創新對口交流、跟蹤學習等培訓形式,豐富“最美”人物黨史學習教育、政治理論學習、經驗交流等培訓內容,加強思想政治引導,提升專業技術水平。要加強在職培訓,積極推廣導師制、壹對壹、師徒制等結對幫扶做法,推薦鄉團委副書記和河長助理、林長助理、基層供銷社主任助理,為“三支壹扶”人員的培養成長提供有利條件。

第四,提高服務保障水平。2022年,中央財政按照東部地區每人每年1.2萬元、中部地區2.4萬元、西部地區3萬元、壹次性安置每人300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各地要加大財政支持力度,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和工傷保險,繳納住房公積金,結合實際辦理補充醫療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向艱苦邊遠地區發放津貼。推動基層服務單位加強工作和生活保障,按照本單位人員標準給予相應補助。按月足額發放工作生活補貼,確保試用期滿後,當地鄉鎮機關或事業單位應屆高校畢業生新錄用人員的工資收入水平。

第五,做好日常管理服務。“三支壹扶”人員原則上安排在鄉鎮基層單位,任職期間不得借調離崗。加強平時、年度和期滿考核工作,可根據當地績效考核實際,對優秀合格人員給予壹定獎勵。要加強動態管理,及時上報“三支壹扶”人員信息,動態更新管理信息系統,開展在崗情況和工作生活補貼發放情況檢查。要加強日常服務,做好戶口遷移、人事檔案移交、黨群關系轉移等工作,定期組織走訪、座談、慰問活動等。,及時了解“三支壹扶”人員的思想動態和工作生活情況。

六、促進服務期滿流動。要著力促進基層“三支壹扶”人員成長,完善流動政策到期,暢通流動渠道,創新流動服務。落實公務員定向考試、事業單位專項招聘、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等支持政策。要在縣鄉基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拿出壹定數量或比例的崗位,對服務期滿後考核合格的人員進行專項招聘,在考察中加大工作實績的權重。錄用後,可以不再約定試用期。要積極拓寬基層留人用人渠道,組織多種形式的專場招聘活動,深挖基層各類崗位,將有創業意願者納入創業引領行動等項目,按規定落實扶持政策。符合條件的人員可平等享受應屆畢業生相關政策和考研初試加分政策。加強對服務期滿人員的後續培訓,建立聯系服務機制,優先考慮職稱評定和繼續深造。

各地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結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實際,統籌安排2022年實施,推動質量效益持續提升。要把握好時間節點,按時推進公告發布、招聘選拔、培訓任用、到期考核。原則上,各地應在8月底前完成征兵工作。為加強中央補助資金管理和績效評價,資金預算應按15年6月前下達的招聘計劃申報,以加快實施進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財政部將根據各地實際工作成效,建立補助名額動態調整機制。要及時總結經驗,發掘先進典型,加強宣傳引導,積極營造良好氛圍。工作中的相關信息和建議可以及時反饋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力資源流動管理部門。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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