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妍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應當按照規定的職責,建立健全長江岸線保護巡查機制,及時制止違反長江岸線保護規定的違法行為,並通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
鼓勵沿江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引導村民和居民自覺維護長江岸線整潔環境,協助當地人民政府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做好長江岸線保護工作。第六條本市建立由市人民政府負責人牽頭的長江岸線保護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由市水務、發展改革、規劃、交通運輸、國土資源、環境保護、農業、城鄉建設、城市管理、園林綠化、衛生計生、旅遊、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門和雁江區人民政府、江北新區管理機構組成,統籌協調長江岸線保護的重大事項。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承擔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
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長江岸線保護工作。第七條長江岸線保護聯席會議應當制定本市長江岸線保護年度計劃,明確目標任務和責任主體,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後實施。第八條依法保護長江岸線的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健康環境、景觀和設施。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制止和舉報違反長江岸線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第二章規劃和利用第九條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規劃、發展改革、交通運輸、國土資源、環境保護等部門,按照多規合壹的原則,組織編制長江岸線保護詳細規劃,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後公布實施。
長江岸線保護詳細規劃包括長江岸線的邊界範圍、功能分類、保護目標和保護管理措施。第十條長江岸線保護詳細規劃應當符合長江流域綜合規劃、長江經濟帶發展規劃綱要、長江岸線保護和開發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和生態環境保護規劃,落實多規合壹的具體要求,嚴格保護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第十壹條長江岸線保護詳細規劃是本市長江岸線保護、利用和管理的依據,不得擅自變更。確需變更的,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報市人民政府批準。第十二條本市長江岸線分為保護區、保留區、控制利用區和開發利用區。根據長江岸線保護、開發和利用總體規劃的要求,嚴格實行分區保護。第十三條長江岸線保護區包括下列區域:
(壹)飲用水水源壹級保護區內的海岸線;
(二)南京長江江豚省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的海岸線;
(3)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核心區的海岸線,位於長江通榆段;
(四)南京長江新集洲國家濕地公園及長江沿岸其他重要濕地的海岸線;
(五)國家、省、市規定的其他海岸線區域。第十四條長江岸線保護區內禁止下列行為:
(壹)在飲用水水源壹級保護區內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水源保護無關的項目,以及從事其他可能汙染飲用水水體的活動;
(二)未經批準,在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建設生產設施等活動的;
(三)在保護區核心區開墾土地、建設排汙口等與水產種質資源保護方向不符的項目;
(四)在長江重要濕地建設破壞生態功能的項目,實施破壞濕地的行為;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行為。第十五條長江岸線保護區包括下列區域:
(壹)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的岸線;
(2)南京長江江豚省級自然保護區緩沖區和部分實驗區的海岸線;
(3)長江大勝關通榆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岸線;
(4)慕巖濱江、濱江新城等滿足生活和生態建設需求的岸線;
(五)國家、省、市規定的其他海岸線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