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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陽裕華商城怎麽了?

河南南陽裕華商場千余名經營戶被趕出商場。

2011-04-09 08:48來源:中國廣播網打印本頁關閉。

中廣網北京4月9日消息(記者魯瑉)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6天前,在河南南陽,以服裝批發零售為主的裕華商場突然關門,1000多名經營戶被莫名其妙地趕出商場。同時告知這些商家的業主,在大部分業主不在的情況下,業主委員會與大通商貿集團簽訂了15年的房屋租賃合同,業主的實體商鋪可能會被拆除。

為此,多名聽眾撥打中央人民廣播電臺新聞熱線400-800-0088反映這壹情況,記者隨即前往南陽進行調查。誰強行關閉了裕華商城?業主委員會是否有權在未經業主許可的情況下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裕華商城位於南陽市繁華地段,距離南陽火車站僅壹公裏。昨天(8日)上午,雨花商城門前比平時熱鬧。商場前的廣場上搭起了數百頂各種顏色的帳篷。帳篷下有賣衣服鞋襪包包日用品的人,各種喇叭裏傳來帶著南陽口音的叫賣聲。

壹位商戶告訴記者,他們是裕華商城的商戶。從4月2日開始,裕華商城大門緊鎖,商家不得入內,甚至不能進去取貨。他們只能拿出家裏的存貨,開始在廣場擺攤。

商家:人家把我們趕出來了,貨被鎖在裏面,貨值幾萬塊錢。這些貨(正在銷售)是之前帶回家的過季棉襖,現在賣完了。

在商場的另壹邊,數百名業主聚集在壹起發放物資。“裕華商城業主維權委員會”起草的書面材料稱,業主委員會違法通過決議,突然關閉市場,私自與南陽大通商貿集團簽訂15年的租賃合同。

業主維權委員會核心人物沙表示,業主委員會以停電為名關閉市場。在參與維權的500多名業主看來,這是壹場他們自己導演、自己表演的戲。因為他們早在2月份就將整個裕華商城私自出租給了大通集團,為了讓大通集團順利入駐,業委會關了門,趕走了商戶,為了讓生米變成熟米。

沙:法律上有明確規定,業主委員會只有經過大家投票表決,才能在物業管理範圍內作出決定。涉及到這些拆遷改造,必須召開業主大會。他們根本沒有召開業主大會。

參與維權的業主提供了壹份業委會與大通集團簽訂的租賃合同,顯示租期為11,從3月1起。同時指出,允許大同集團在不破壞原建築主體結構的情況下,根據自身業務需要自行設計裝修。

業主維權委員會委員張虹說,除了租金低,參與維權的業主意見最大的就是這壹條。現在的商鋪不是用墻隔開,而是用小隔斷隔開,分成幾平米到幾百平米的獨立產權商鋪。如果讓他們自己設計裝修,那就意味著隔斷要拆了,他們的店鋪就從獨立產權店變成了虛擬產權店,在以後的銷售中會受到很大的限制和影響。

張虹:妳看,我是分房的,這是獨立的產權。他給我拆了,變成了虛擬產權。這是壹個大賣場。想賣,賣不出去。我想要抵押貸款,但是我不能得到它。引發了無數矛盾。比如我的孩子現在要上大學了,我想賣房子。來了就沒人敢買了。我應該買哪壹個?所以為了維權,我們不同意他們拆遷。

張虹強調,業委會私自簽訂的租賃合同是無效的,因為他們是獨立產權商鋪,業主有自己的房產證。業委會無權更換2054名業主,自行出租房屋。

張虹:業委會的職責是管理物業。他無權和大通簽約,卻在沒有告知2000名業主的情況下和大通簽約。他違反了法律。

業主委員會的權利有多大?關閉商場,簽訂租賃合同,出租2054戶業主的個人房產。業主委員會為什麽要這麽做?他們的行為背後是否有法律支持,有哪些不為人知的原因?難道壹切就像業主維權委員會說的那樣,就是裕華商城業主委員會“非法通過決議”,在沒有告知2054戶業主的情況下,關閉市場,私自出租?

北京京華律師事務所徐斌律師表示,首先,業主委員會無權決定業主房屋的出租。其次,即使大部分業主同意出租,只要有壹個業主不同意,就沒有人能代替業主出租他的房子。

徐斌:業委會可以經營共用部分,比如停車場,物業管理用房,辦理壹些手續。這是全體業主的財產,必須這樣管理,公攤面積也壹樣。但如果涉及到個人的事情,就不能代表別人去做。再壹個,業主大會根本沒有權利把整個小區出租出去,不管是商業的還是非商業的(項目)都壹樣。比如有2054個業主召開業主大會。如果2000個業主同意把房子租出去,54個業主不同意把房子租出去,那就租2000個,因為他要簽2054個租賃協議,不能只簽壹個租賃協議。只要他只簽了壹個租賃協議,所有沒投的業主都有權提起合同無效,也就是無權處分。

目前,裕華商城的糾紛仍在繼續。當地政府已經出面協調,並邀請律師介入協商。但是,這個事件所反映出來的業主委員會的權威,業主委員會與業主的關系,可能是很多商業地產和住宅小區面臨的同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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